ICS 19.040 A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2065.14—2019 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第14部分:振动试验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oceanographic instruments- Part 14:Vibration test 2019-10-01实施 2019-03-2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2065.14—2019 前言 GB/T32065《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1"拟分为以下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低温试验; 第3部分:低温贮存试验; 第4部分:高温试验; 第5部分:高温贮存试验; 一第6部分:恒定湿热试验; 第7部分:交变湿热试验; 第8部分:温度变化试验; 第9部分:长霉试验; -第10部分:盐雾试验; 第11部分:冲击试验; 第12部分:碰撞试验; 第13部分:倾斜和摇摆试验; 第14部分:振动试验; 第15部分:水压试验; 第16部分:海水腐蚀试验; 第17部分:温度-湿度-振动综合试验。 本部分为GB/T32065的第1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强、孔维轩、刘宁、刘士栋、庞永超、邓云、司玉洁。 1)第1部分至第7部分已于2015年发布。 1 GB/T32065.14—2019 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第14部分:振动试验 1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仪器振动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065.1—2015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2422一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2422—2012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固定点 fixing point 试验样品与夹具或振动台面接触的部分,在使用中通常是固定试验样品的地方。 注2:改写GB/T2422—2012定义5.6。 3.2 检测点 checkpoint 位于夹具,振动台或试验样品上的点,且都和固定点成刚性连接 注:若固定点不大于4个,则每个点都作为检测点,若固定点大于4个,则选取4个具有代表性的固定点作为检 测点。 3.3 参考点reference point 从检测点中选定的点,该点上的信号用于控制试验。 3.4 扫频循环sweepcycle 分别在试验样品X轴、Y轴、Z轴的受力方向按规定的频率范围往复。 注:改写GB/T2422—2012,定义5.12。 3.5 信号容差signaltolerance 未经滤波和经过滤波的信号差值与经过滤波信号的比值,通常包括频率、加速度、速度和位移 容差。 1 GB/T32065.14—2019 3.6 基本运动basicmotion 在参考点振动驱动频率上的运动。 3.7 危险频率critical frequencies 由振动引起的,试验样品呈现出不正常和(或)性能变坏的频率;由机械共振和(或)其他作用引起的 响应。 3.8 中心共振频率centredresonancefrequencies 通过振动响应检查,通常为共振频率集中的频率。 4试验要求 4.1一般要求 海洋仪器振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照GB/T32065.1一2015中4.2的规定进行;试验样品安装按 照GB/T32065.1—2015中6.1的规定进行;试验中断处理按照GB/T32065.12015中第7章的规定 进行。 4.2试验设备 4.2.1振动系统应符合GB/T32065.1—2015中第5章的规定 4.2.2振动系统由功率放大器、激振器、试验夹具、试验样品和控制系统等组成。 4.2.3振动系统的基本运动应为时间的正弦函数或者矩形、锯齿波脉冲函数,样品的各固定点应基本 上同相位并沿平行直线运动。 4.2.4振动系统的横向运动为垂直于规定振动轴线的检测点上的最大振幅,一般应不大于主振动方向 上所规定振幅的25%。对于大体积、大质量的试验样品或在某些频率上较难达到上述要求的情况,应 在表A.1中记录。 4.2.5振动系统的加速度信号容差测量应在参考点进行,其频率上限应取5000Hz或5倍的驱动频率 的较小值。除非试验双方另有约定,信号容差不应超过5%。 4.2.6振动系统振幅容差要求在振动轴线上的检测点和参考点上的基本运动幅值应等于规定值,并满 足下列容差范围。若大体积、大质量试验样品或试验频率较低难以达到上述容差要求,应在表A.1中 记录。 参考点信号容差:土15%,需明确采用单点控制还是多点控制; b) 检测点信号容差:土25%; c)# 扫频耐久容差:0.25Hz~5Hz为士20%,5Hz~50Hz为±1Hz,>50Hz为±2%; (P 定频耐久容差:0.25Hz~5Hz为±20%,5Hz~50Hz为±1Hz,>50Hz为±2%; e) 危险频率测量容差:0.5Hz~5Hz为士10%,5Hz~100Hz为士0.5Hz,>100Hz为士0.5%。 扫频频率应为连续变化,并且其频率随时间按指数规律变化。对数扫频的速率应不大于每分钟1 个倍频程,容差为士10%。 4.2.7试验样品应按使用状态刚性固定在振动系统上。当试验样品在使用环境中有多种安放状态时, 应选其最不利的安装状态。 2 GB/T32065.14—2019 4.3试验严酷等级 4.3.1振动频率 除另有规定外,海洋仪器振动频率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a)下限频率:1Hz、2Hz、10 Hz、16Hz、25 Hz、35Hz; b)上限频率:10Hz、16Hz、35Hz、50Hz、55Hz、60Hz、100Hz、160Hz; c) 试验双方约定的频率。 4.3.2振动幅值 除另有规定外,海洋仪器振动幅值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位移幅值:0.35mm.0.50mm.0.75mm、1.0mm、1.6mm、2.5mm; a)1 加速度幅值:5m/s10m/s²25m/s²、40m/s²50m/s²100m/s。 b)i 试验双方约定的幅值。 4.3.3持续时间 除另有规定外,海洋仪器振动的循环次数和持续时间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扫频试验的循环次数:2、10、20; (B b)定频试验持续时间:10min、30min、90min。 试验方法 5.1预处理 将试验样品放置在标准大气条件下,使之达到温度稳定,或按试验双方的约定进行。 5.2初始检测 按试验双方的约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电性能、机械性能以及其他性能检测,并将检测数据 记录到表A.1。 5.3 3条件试验 试验样品按使用状态刚性固定在振动系统上。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样品一般应在三个互相垂直 的轴线上依次振动。轴线的选择应使故障最容易被暴露。试验前应确定采用单点控制或多点控制 模式。 对带有减震器的试验样品通常应连同减震器一起试验,若需要除去减震器,按试验双方的约定安装 和试验。 5.4振动响应检查 为确定振动条件下试验样品的响应特性,试验双方的约定可以要求在设定的频率范围内进行振动 响应检查。一般应按扫频耐久试验条件进行一个以上扫频循环,为避免试验样品承受过长时间的过应 力试验,可采用低于规定的振动幅值和扫频速率开展扫频耐久试验 试验中可根据振动系统或试验样品状态的异常变化来判断危险频率,并记录危险频率及其幅值 参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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