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CCS F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1823—2021 代替GB31823—2015.GB31827—2015 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throughout of terminal operation 2022-11-01实施 2021-10-1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3182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31823一2015《集装箱码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GB31827—2015《干散货码 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本文件与GB31823—2015和GB31827—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2015年版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煤炭、矿石)码头的基础上,增加了原油码头类型及相关 内容; 增加了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的要求(见第4章); 删除了码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先进值的技术要求(见2015年版的4.4); 删除了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见2015年版的第6章)。 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6月首次发布为GB31823—2015和GB31827—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GB31823—2021 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专业化的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煤炭、矿石)码头、原油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 额的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国内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煤炭、矿石)码头、原油码头生产作业能源消耗的计算、考 核,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煤炭、矿石)码头、原油码头的能源消耗控制,其中专业化 集装箱码头不包括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原油码头包括单一从事原油装卸作业的码头和原油吞吐量比例 大于50%的主要从事原油装卸作业的码头,不包括原油码头后方配套库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8487港口装卸术语 GB/T12723—201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TS150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2589—2020、GB/T8487和GB/T12723—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码头作业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源消耗comparable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forperunit throughout of terminal operation 考虑可比因素的码头作业完成单位吞吐量的生产综合能源消耗。 3.2 集装箱码头适应度 wharf throughout adaption 集装箱码头设计通过能力与完成的吞吐量之比 4能耗限额等级 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见表1。其中1级能耗最低, 1 GB 31823—2021 表1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 集装箱码头 干散货码头 原油码头 能耗限额等级 tce/101 TEU tce/10 t tce/10t t 1 24 1.8 0.36 2 28 2.0 3 45 2.7 0.88 5技术要求 5.1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定值 现有码头作业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源消耗应不大于表1中能耗限额等级的3级。 5.2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 新建及改、扩建码头作业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源消耗应不大于表1中能耗限额等级的2级。 6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 6.1集装箱码头 6.1.1计算范围 6.1.1.1集装箱码头港区内生产作业的能源消耗量,包括装卸生产能源消耗、辅助生产能源消耗两 部分。 6.1.1.2 装卸生产能源消耗包括集装箱码头装卸、库场作业、水平运输及现场照明全部作业环节,如部 分作业环节由外包单位承担,该环节能源消耗应计入,按实际能源消耗量统计,若无法统计,则按操作量 和JTS150中的设备单位能耗指标推荐值核算(内河港口参照核算)。 a) 外购新水,其折算为标准煤的系数参考附录A; b)辅助生产能源消耗:港区污水处理、给排水、环保、候工楼、生产办公楼、机修等辅助生产工序所 消耗的能源,如部分辅助生产作业由外包单位承担,该部分能源消耗应计入,按实际能源消耗 量统计。 能源消耗总量,不包括冷藏箱、港作车船、场区内铁路机车运输、后方货运汽车、物流公司、港口设施维护 等能源消耗量。 6.1.1.4电能在企业内部输送过程中的损耗,应计入生产综合能源消耗。 6.1.1.5各种能源按实测热值折算成标准煤量(29270MJ热值相当于1tce),没有实测条件的,可采用 附录A中给出的系数折算成标准煤量。 6.1.2计算方法 6.1.2.1集装箱码头作业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源消耗按式(1)计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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