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0年9月30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海南自 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 法规规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 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 为。 第三条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个人自律、社会共 治、奖惩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构建政府组织、社会协同、 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推动文明行为 促进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1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 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 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规划指导、任务协调、 考核测评和督导检查。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 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本辖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引导, 协助做好本辖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七条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其 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先 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 表率作用。 第二章‧文明行为规范 第八条公民应当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 德,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 - 2 - 第九条公民应当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意识,维护海南 自由贸易港文明形象,注重国际交往文明礼仪。 第十条公民应当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自觉爱护生态环 境,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露天焚烧桔秆、垃圾; (二)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三)保护海洋、江河等水域环境,不向海洋、江河及 其沿岸倾倒废弃物; (四)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参加海洋水上项目时,不踩 踏珊瑚礁、红树林。 第十一条公民应当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公共场所着装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不在 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二)等候公共服务、使用公共设施、参加公共活动、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依次排队: (三)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控制手机及其他电 子设备音量; (四)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电影、展览等,服从 现场管理,遵守场馆秩序,爱护场馆设施; (五)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 瞻仰、祭扫、参观时,遵守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 (六)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集会、经营等活动时,遵 -3 - 守环境噪声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吐槟榔渣汁、吐甘 蔗渣、吐口香糖、便溺,不乱扔废弃物: (二)控制吸烟行为,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 具内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吸烟(含 电子烟),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 通道上; (三)维护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整洁,不随意涂写、刻 画、粘贴、喷涂,不污损公共场所标示物: (四)保持公厕卫生,爱护公厕设施,使用公厕后即时 冲水,不占用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 (五)维护公共安全,不从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内向外抛洒物品; (六)临路临街的单位、门店、住户履行门前三包” 责任,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容貌和秩序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公民应当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遵守下 列规定: (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为老、幼、病、残、 孕乘客让座; (二)驾驶机动车时,主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车等应急车辆,通过斑马线时礼让 - 4 - 行人; (三)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交 叉路口时,车辆减速慢行: (四)驾驶和乘坐汽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和携带的 物品伸出车军窗外,不向军窗外抛洒物品; (五)驾驶非机动车时,不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 不观看视频: (六)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七)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交又路口或者人行 横道时不使用移动电话、不观看视频,不在道路上使用动力 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 (八)在划定区域内文明有序停放车辆,不占用消防通 道、应急车道、盲道、无障碍停车位和公交站点停车。 第十四条公民应当文明健康生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文明用餐,反对浪费,在公共场所使用公筷公勺; (二)不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不实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咳嗽、喷嚏时遮掩口鼻,患 有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疾病时自觉佩戴口罩: (四)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等资源,不使用禁止 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五)文明使用网络,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 (六)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 5 - (七)文明殡葬、祭扫,摒弃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 第十五条公民应当维护社区文明,遵守下列规定: (一)合理使用公共区域,不占用公用设施,不占用公 共绿地种植私人作物,不乱搭乱建; (二)在室内进行装修装饰作业、居家娱乐、体育锻炼 等活动时,遵守作业、作息时间和环境噪声管理有关规定; (三)按照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规定,不在建筑物的 公共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 车充电; (四)按照汽军停放管理规定,不将汽军停放于小区公 共通道; (五)文明饲养宠物,及时清理宠物在公共场所的排池 物;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区域,导盲 犬除外。携犬出户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绳)牵领。 第十六条公民应当文明旅游,遵守下列规定: (一)尊重当地历史文化风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 宗教信仰; (二)爱护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和公共设施,爱护文物 古迹; (三)服从旅游经营者管理,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第十七条公民应当文明就医,遵守下列规定: (一)尊重医学规律和医务人员,遵守诊疗服务制度, - 6 - 配合开展诊疗活动; (二)尊重他人隐私,保持就诊距离,不影响医务人员 为他人诊疗; (三)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不在医疗场所聚众 闹事。 第三章鼓励与促进 第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公民见义勇为行为。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应当对见义勇为公民予以表彰、奖励,并给予相关保 障待遇。 公民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被恶意诉讼的,公安机关应当 协助查清事实,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九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无偿献血、自愿捐献造血干 细胞、遗体、人体组织或者器官,依法保障捐献者本人及其 直系亲属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鼓励和支持公民依法参加扶贫、济困、助学、 助医、赈灾等慈善公益活动。 公民参加慈善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给予表彰、奖励,其本人或者家庭生活遇到困难的,慈善 组织在开展慈善活动时,应当优先给予帮助。 第二十一条支持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及专业人员依法 开展公众急救知识、急救技能普及培训。 -7 - 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 现场救护。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二条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依法 设立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所在单位 应当给予支持。学校应当将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学生综合 实践活动范畴,逐步完善学生志愿服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文明城 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完善城 市文明建设基础设施,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提供 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促进城市文明和谐宜居。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 环境整治和保护,完善村镇水、电、路、通信和垃圾、污水 处理等设施,改善村镇人居环境;完善村镇公共文化服务体 系,保护村镇自然、历史、人文风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推进文明村镇建设。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 会组织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本单位职业规范要求、岗位 培训和绩效考核内容,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行 业新风,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六条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 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开 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礼让 -8- 互助、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第二十七条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开展文明校园 创建活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学生文明行为意识,把 思想品德作为学生核心素养、纳入学业质量标准,构建德智 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记 录制度,对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慈善公益、紧急救助、志 愿服务等文明行为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标准和程序由省精 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表 彰奖励制度,对文明行为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表彰、奖 励,对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 园创建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招聘 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等工作中应当将文明行为记录作 为重要参考。 第二

pdf文档 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安全标准 > 法规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 1 页 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 2 页 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2022-12-24 17:30:33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