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01 C 80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654—2012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12 - 02 - 10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 - 03 - 01 实施 发 布 DB37/T 654—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对DB37/T 654-2006《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 行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亓延军、张元祥、王忠、张少见、王林静、闫宏、陈亮、秦璇。 I DB37/T 654—2012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 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 检查指导。 2 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2.1 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 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b) 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 工作计划; c)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g)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2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 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 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 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g)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3 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 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2.5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接受当 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配备充足的灭火、防毒、堵漏、破拆等车辆、装备和器材,按需配备专职消防队员; b) 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负责训练志愿消防队; 1 DB37/T 654—2012 加强技战术训练,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进行实地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战斗能力; d) 随时作好灭火救援准备,一旦发生火灾或泄漏、爆炸事故,及时有效处置。 2.6 按规定不需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装备。 c) 3 规章制度 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公布实施: a)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b)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c)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d)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e)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f)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g) 火警处置程序; h)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i)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j)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k)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l) 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4 消防安全布局及消防车通道 4.1 易燃易爆场所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路等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4.2 易燃易爆场所储存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 4.3 严禁占用防火间距。 4.4 易燃易爆场所应按照规范要求在生产区、储罐区、装卸区等重点区域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并满 足消防车辆通行的需要。 5 消防设施器材 5.1 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灭火毯、灭火砂、消防桶、消防锨等器材;灭火器选型准确,配置数量充足, 放置位置合理,便于取用。 5.2 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配齐扳手、水带、水枪、泡沫管枪等器材。 5.3 按要求设置防雷、防静电、火灾报警等装置。 5.4 储罐区、生产装置区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灭火、冷却装置,储备足够的消防用水、干粉、泡沫液等 灭火药剂。 5.5 消防设施、器材应确定专人负责,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要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定期 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5.6 单位应建立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 (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6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DB37/T 654—2012 6.1 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6.2 单位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6.3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 全教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a) 有关消防法规、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6.4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a)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c)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d) 重点岗位从业人员。 6.5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 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6.6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7 用火用电 7.1 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动用明火。因设备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的,应 落实下列措施: a) 办理动火许可手续,动火操作人员具备动火资格,指定专人到场监护,灭火器材配置到位; b) 动火地点区域内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品; c) 焊具、燃气、氧气瓶放置地点符合规定; d) 电焊电源、接地点符合防火要求; e) 落实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 7.2 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区域,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焚烧物品、 燃放烟花爆竹。 7.3 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作业时应当着防静电服,不穿带钉子的鞋,不使用产生火花的操作工具。 7.4 机动车辆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区域时,必须佩戴火星熄灭器。 7.5 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电气线路、开关、灯具、电器设备等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在危险区域临时用电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8 防火巡查 8.1 易燃易爆场所应当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 括: a) 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 b)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c)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e) 管道、容器阀门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f) 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 3 DB37/T 654—2012 库房储存物品外包装是否完整; h) 泄压设施有无异常; i)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2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 性,掌握火灾防范基本技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 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压力、温度、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 e) 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 f) 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8.3 防火巡查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时间进行,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 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g) 9 消防安全检查 9.1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根据重大节日、季节变更的需 要适时组织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2 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情况; b) 各部门(车间)、班组逐级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c)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d) 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e)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f)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g)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h)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各类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 足;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自动消防系统、 储罐冷却系统等维修保养是否到位,运行是否正常; i) 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 j) 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 施落实情况; k) 工艺装置和管道的色标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醒目,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 跑、冒、滴、漏; l) 水泵房、配电室、各种机房、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m) 专职(义务)消防队是否配备相应的器材、装备;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使用和完好有效情况; n) 有无违章动火情况; o) 各项消防工作记录是否齐全; p) 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9.3 消防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

pdf文档 DB37-T 654-2012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山东省

安全标准 > 国标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7-T 654-2012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山东省 第 1 页 DB37-T 654-2012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山东省 第 2 页 DB37-T 654-2012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山东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2022-10-27 22:16:04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