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060 B21 DB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1380—2013 宜优 673 高产制种技术规范 YIYOU 673 HIGH-PRODUCTION TECHNIQUE PROCEDURES 2013-12-04 发布 2014-03-01 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5/T 1380—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中种集团福建农嘉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庭旭、游晴如、张水金、黄达彪、董瑞霞、傅再水。 I DB35/T 1380—2013 引    言 宜优673是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利用四川省宜宾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育成的不育系宜香1A (由于宜香1A花期不够集中,花时较迟,开花后柱头活力下降较迅速,异交结实率较低等原因,其制种 技术有别于其他三系杂交稻)与自育的恢复系福恢673配组而成的三系杂交稻新品种,已通过福建、广 东、全国(长江中下游)和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闽审稻2006021、粤审稻2009041、国审 稻2009018、滇审稻2010005)。在福建、广东、云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大面积推广,2010年及2012年被 农业部认定为全国水稻主导品种及超级稻品种。 II DB35/T 1380—2013 宜优 673 高产制种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宜优673制种的术语和定义、制种技术、收割、干燥与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区域宜优673杂交一代种子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稻雄性不育系(简称“不育系”) 指由细胞质和细胞核基因相互作用而产生雌蕊正常、雄性器官发育不正常,自交不能结实的水稻, 通常用 A 表示。 本标准所称的不育系专指宜香 1A(简称母本),系四川省宜宾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育成的优质不育 系,于 2000 年 7 月 27 日通过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专家鉴定。 3.2 水稻雄性不育恢复系(简称“恢复系”) 指具有恢复不育系育性能力的水稻品种或品系,通常用R表示。 本标准所称的恢复系专指福恢 673(简称父本)。 3.3 三系杂交稻杂种一代 指利用水稻雄性不育系与恢复系配制的杂种一代,通常以“×优×××”表示。 本标准所称的三系杂交稻杂种一代专指宜优673。 4 制种技术 1 DB35/T 1380—2013 4.1 亲本种子质量要求 应符合GB 4404.1的要求。 4.2 制种基地的选择 4.2.1 田块要求 选择地势平坦、温光条件好、地力均匀、土质肥沃、无检疫性病虫害、排灌方便、旱涝保收、肥力 水平中上的集中连片田块。 4.2.2 隔离要求 应以自然环境隔离为主,盆地丘陵区隔离距离100 m以上,平原隔离距离200 m以上;也可利用山 丘、林木、房屋等做屏障隔离。制种田周围(200 m以内)严禁种植粳、糯稻;若为时间隔离,与异品 种抽穗扬花期应错开20 d以上。隔离记载标准见附录A。 4.3 播种期与播差期确定 4.3.1 播种期 4.3.1.1 单季制种 父本播种期宜在 4 月 25 日至 4 月 30 日、母本播种期宜在 5 月 23 日至 5 月 27 日进行。 4.3.1.2 烟后制种 父本播种期宜在 5 月 15 日至 5 月 20 日,母本播种期宜在 6 月 6 日至 6 月 10 日进行。 4.3.2 播差期 4.3.2.1 单季制种 第1期父本播种后10 d播第2期父本,母本与第1期父本时差25 d~30 d,叶差5.2叶。 4.3.2.2 烟后制种 第1期父本播种后5 d~7 d播第2期父本,母本与第1期父本时差21 d~22 d。 4.4 育秧 4.4.1 制种田亲本用种量 父本宜 0.25 kg/666.7m2,母本宜1.5 kg~2.0 kg/666.7m2。 4.4.2 秧田亲本播种量 父本宜10 kg/666.7 m2,母本宜15.0 kg/666.7m2。 4.4.3 秧田面积与制种大田比例 父本宜1:40,母本宜1:8~1:10。 4.4.4 2 浸种催芽 DB35/T 1380—2013 父本种子同一基地统一浸种催芽,集中育秧,分户移栽;母本种子分户浸种催芽。种子用0.2%的“强 氯精”500倍液浸种10 h~12 h。采用“日浸夜露,多起多落”的方法浸种催芽。 4.4.5 播种 种谷破胸 80%左右时,用多效唑或稀效唑 500 倍液浸芽谷 3 min~5 min,再用防病虫药剂拌芽谷。 秧田播种量按 4.4.2 要求,秧田面积按 4.4.3 要求。将芽谷分秧厢过称,均匀播种,播后泥浆盖谷,并选 用适宜覆盖物覆盖。 4.4.6 育秧方式 4.4.6.1 单季制种 父、母本均采用湿润育秧为宜。播种当天,畦沟有水,畦面无水,3叶1心,灌水(薄水)上畦面促 分蘖。 4.4.6.2 烟后制种 父 本 采 用 两 段 育 秧 方 式 , 父 本 播 种 12 d , 叶 片 数 2.3 叶 至 2.5 叶 时 , 要 进 行 单 粒 谷 寄 秧 , 按 10 cm× 13.3 cm或者13.3 cm×16.7 cm规格假植;母本用采用湿润育秧。 4.4.7 秧田管理 4.4.7.1 基面肥 秧田平整开畦时每666.7m2施25%(12%:5%:8%)复合肥30 kg~40 kg,或尿素15 kg、过磷酸钙 50 kg~75 kg、氯化钾15 kg、碳氨50 kg撒施畦面。 4.4.7.2 追肥 父本寄秧 4 d~5 d 后,每 666.7 m2 施尿素 6 kg~8 kg、氯化钾 8 kg;母本秧苗 3 叶 1 心时灌水上畦 面(薄水),每 666.7 m2 撒施尿素 7 kg~8 kg。以后母本每长 1 叶施 45%复合肥(15%:15%:15%)10 ㎏ 一次。插秧前 7 d 每 666.7 m2 用尿素 12 kg~15 kg 作为送稼肥。 4.4.7.3 管水 秧苗2叶前保持畦面湿润,3叶1心至移栽前浅水灌溉湿润交替。 4.4.7.4 去杂、除草及病虫防治 秧苗3叶期开始进行人工去杂、除草。宜优673制种田间含杂情况调查记载标准见附录B。 插秧前进行秧田防治病虫1次。 4.5 父母本群体结构要求 4.5.1 移栽秧龄 4.5.1.1 单季制种 父本的适宜秧龄为30 d~35 d,母本的适宜秧龄为20 d~25 d。 4.5.1.2 烟后制种 父本的适宜秧龄为27 d~30 d(包括小苗寄秧12 d~13 d),母本的适宜秧龄为20 d~25 d。 3 DB35/T 1380—2013 4.5.2 父母本行比 采用1:8~1:10行比,即父本1行,母本8~10行。 4.5.3 行向 与抽穗开花期的风向基本垂直。 4.5.4 插秧株行距 父本行株距20 cm×16.7 cm,工作行24.8 cm,母本行株距13.3 cm×16.7 cm。 建议推行畦栽,开畦216.5 cm。 4.6 制种田肥水管理 4.6.1 施肥 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以多元复合肥为主,单一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 母本前重、中控、后补,父本早施重施深施球肥,促进分蘖,增加父本有效穗,增加花粉量,拉长父本 花期。 4.6.1.1 施足基肥 基肥以农家肥为最佳,如没有农家肥则用25%水稻制种专用肥,每666.7m2用30 kg撒施。 4.6.1.2 适时追肥 根据母本的分蘖情况施肥,以速效性氮肥为主,每666.7m2用水稻制种专用肥35 kg~40 kg拌匀,撒 施。母本生育后期看苗追肥,幼穗分化第V期视苗情和叶色适当补肥,每666.7 m2施氯化钾5 kg~8 kg、 尿素1 kg~8 kg;父本作“球肥”深施,父本每666.7m2用尿素、氯化钾各2.5 kg~3 kg拌细土20 kg混匀 制成球肥,在父本插后5 d~10 d用“球肥”深施在父本株间进行深施,促进父本分蘖,增加父本有效穗, 增加花粉量,拉长父本花期。 4.6.2 水管 母本栽插后深水2 cm~3 cm返青,4 d~6 d后排水露田促发根、促分蘖,其后湿润灌溉。母本每 666.7m2苗数达到25万以上,即可排水晒田。肥田、泥脚深的田、长势过旺的田要早晒、重晒;地力差、 土层浅、长势弱的田块轻晒,达到“田面开裂、下田不陷、叶色褪淡、白根跑面”标准时及时复水。复 水后要浅灌、勤灌,始穗前一定不能脱水,抽穗扬花期要保持3 cm~5 cm水层,授粉结束至成熟期以湿 润为主,收割前7 d排水晒田。 4.7 花期预测 采用幼穗剥检法,从始穗前 30 d 开始,每隔 3 d~5 d 对制种田父母本取样,选择不同类型田块剥 查生长正常的父母本主茎 5~10 个,剥取主茎和分蘖的幼穗的特征确定幼穗分化历期。 根据水稻幼穗发育形态,观察父母本幼穗发育进展,判断父母本花期是否相遇。以幼穗分化的前 3 期,父本比母本早 1 期;中 3 期父母本处在同 1 期;后 2 期,母本略早父本 2 d 为相遇标准。 4.8 4 花期调节 DB35/T 1380—2013 4.8.1 花期调控目标 第1期播种的父本与母本同时抽穗。 4.8.2 花期调节措施 对花期不遇的田块,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前期宜及时采取水肥促控,叶面喷施磷酸二氢钾等措施加 以调节,后期可喷施赤霉素或多效唑等生长促进剂或生长抑制剂调节花期。调节措施以促为主,促控结 合。 与花期调控目标相差不超过 3 d 的 4.8.2.1 可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调节: ——若母本幼穗分化进程慢,则应持续搁田 6 d~8 d;若父本幼穗分化进程慢,则应持续深水灌溉 5 d~7 d; ——对幼穗分化进程慢的亲本偏施磷钾肥,用量为父本每 666.7m2 施用磷肥(折纯)1.0 kg~1.2 kg, 钾肥(折纯)2.0 kg~2.5 kg;母本每 666.7m2 施用磷肥(折纯)2.0 kg~2.5 kg,钾肥(折纯)3.0 kg~ 4.5 kg; ——对幼穗分化进程快的亲本偏施氮肥,用量为父本每 666.7m2 施用纯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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