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202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  防 第三章 检  疫 第四章 治  理 第五章 保  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林业有害生物 ,保护森林资源 , 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植 物检疫条例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 检疫、治理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2 -第三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强 化检疫、科学治理 、依法监管的原则 ,实行政府负责 、部门 协同、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机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 工作负总责 ,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组织领导 , 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 ,协调解决防治检疫工作中的重大问 题,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纳入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 发展规划 ,并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政 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 ,组织开展林 业有害生物监测 、防治及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林业植物检疫 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其所属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检疫机构 (以下简称林检机构 )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 任务。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 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 、气象、海关、军民融合等部门以及电 力、电信、邮政、铁路等有关单位 ,依法履行各自职责 ,协 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相关工作。 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 、自然公园 、国有林场 、重点文- 3 -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机构和乡 (镇)有关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 责,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 、监测、防治工作 ,协助做好林 业植物检疫工作。 第六条 林业生产经营者和其他有关生产经营者应当 依法做好其所属或者经营管理 、使用的森林 、林木、林业植 物及其产品的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 林业有害生物预防 、治理和检疫知识的宣传普及 ,鼓励、支 持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和社会公众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 治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 、支持科研 、教学和生 产经营单位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的科学研究,引进、 推广使用先进防治技术和疫木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技术。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 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 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  防 第十条 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重大林业有害 生物防治年度计划 ,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 设区的市 、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省林 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年度计划 ,编- 4 -制本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年 度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林业有 害生物防治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重 大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 园、国有林场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区域的林业有害生 物普查和专项调查,由其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将普查和专 项调查结果上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对新发现的检疫性、暴发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 应当查明情况 ,及时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并逐级报省林 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 监测网络,科学布局测报站(点 ),配备专(兼)职测报员, 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动态监测调查。 国有森林 、林木由其经营管护单位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 物监测调查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军事管理 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区域内的森林 、林木由其管理 机构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 ;集体和个人所有或者 经营的森林 、林木由乡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组织开 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 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调查结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 5 -期向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重大林业有害 生物疫情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同级人民政府 ,并逐级报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 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重大、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 ,储 备应急物资和装备,组织开展防治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十四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林检机构 ,应当 综合分析各地测报数据 ,定期发布本省中 、长期林业有害生 物发生趋势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设区的市 、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林检 机构,应当综合分析基层单位测报数据 ,发布本行政区域短 、 中期林业有害生物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 物预警预报发布制度 ,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广播、 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无偿刊播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 报信息。未经授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 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气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需求 ,及时提- 6 -供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预报所需的相关气象服务信息。 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 、林木、林业植物及其 产品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时 ,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县级林业 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 防区: (一)疫区的毗邻区域; (二)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 、自然公园 、国有林场和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林区的工程项目施工区; (四)其他应当划定为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的区域 。 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经营管护单位应当制定防控 预案,建立管护制度 ,采取预防措施 ,必要时应当在重点预 防区出入口设立检疫哨卡 ,加强检疫检查 ,防止林业有害生 物侵入和蔓延。 第十七条  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本省境内进行林业 有害生物监测 、调查、采集标本等活动 。需要开展相关科学 研究、野外考察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组织和个人提供未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林业有害 生物信息。 第十八条  造林绿化 、园林绿化方案应当包含林业有害- 7 -生物防控措施 ,并与造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同步设计 、 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禁止使用携带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木种苗和其他 繁殖材料育苗或者进行造林绿化、园林绿化、经济林种植 。 鼓励支持林业生产经营者优化树种结构 ,优先选用乡土 树种适地适树营造混交林,避免大面积单一树种人工纯林, 增强森林抗御有害生物侵害的能力。 第三章  检  疫 第十九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发布的 林业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 ,结合本省林业有害生物 发生及危害情况,确定本省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补充名单, 并向社会公布。 林检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发布的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名 单和本省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补充名单实施检疫。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林检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 职检疫员,设置检疫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森林、 林木管护单位 、涉木经营市场 、木材加工企业和使用林木种 苗、木材及其制品的单位,配备兼职检疫员协助开展工作 。 第二十一条  林检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责: (一)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二)进入车站 、机场、港口、仓库、运输工具和林业- 8 -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 、存放等场所 ,依法实施现场检疫 、 复检和疫情监测调查; (三)责令和监督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消毒处理 、除 害处理、隔离试种和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 (四)查阅、摘录、复制或者拍录与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有关的资料,收集证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林检机构在行使前款规定职责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 得阻挠。 第二十二条  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加工经营单位或者 个人,应当将产品来源 、产地检疫或者调运检疫等相关信息 资料,向当地县级林检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林木种苗 、花卉、草种草皮和其他繁殖材 料在生产期间 ,繁育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林检机 构申请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 第二十四条  调运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 ,调运 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林检机构申请检疫 ,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 已经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在产地检疫合格证有效期内, 可以换取植物检疫证书。 跨省(自治区 、直辖市)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 ,调 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征得调入地省级林检机构或者其 委托单位的同意 ,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 。调出单位或- 9 -者个人应

pdf文档 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安全标准 > 法规 >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第 1 页 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第 2 页 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2022-12-24 17:30:36上传分享
给文档打分
您好可以输入 255 个字符
网站域名是多少( 答案:github5.com )
评论列表
  • 暂时还没有评论,期待您的金玉良言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