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
CCSB00
4106
鹤壁市地方标准
DB4106/T81—2022
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规范
2022-09-08发布 2022-09-20实施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06/T81—2022
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鹤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鹤壁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封丘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鹤壁市农业农村发展服
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丽娟、宋保军、刘小丽、贺伯珏、张艳丽、刘尚伟、郭志琴、侯睿林、张斌、
刘辉、王景蕊、王君霞、蔡凯丽、刘洋。
DB4106/T81—2022
1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报告要求和报告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出具报告的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T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3102.3力学的量和单位
GB/T3102.4热学的量和单位
GB/T3102.8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RB/T213—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评审员管理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报告
机构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样品进行
检测,将得出的检测数据、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并作出合格与否判定后,出具的书面(或其他形式)
证明。
3.2
检测报告
机构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样品进行检测,
得出检测数据、结果后,出具的书面(或其他形式)证明。
4报告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报告内容应客观、准确、清晰、完整,文字表达应简明、规范、符合逻辑,避免产生不易理解或
不同理解的可能性,排版应规范。
4.1.2报告应具有唯一性标识、每页及总页数标识,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4.1.3报告应有三级签字。
4.1.4报告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要求加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
DB4106-T 81-2022 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规范 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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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4-03-16 12:25:16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