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 CCSB50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736—2023 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规范 2023-04-17发布 2023-07-14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2736—2023 I目次 前言 .................................................................................. II 1范围 ................................................................................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术语和定义 .......................................................................... 1 64主要设施 ............................................................................. 2 5尾水处理方法 ......................................................................... 2 尾水处理管理 ......................................................................... 3 7尾水水质监测 ........................................................................ 3 8排放水质要求 ......................................................................... 4 DB14/T2736—2023 I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农业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 西省农业农村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少贞、郑尧、凌飞、蓝天慧、刘青、王伟伟、宋晶、高建操、侯诒然、宋黎 黎。 DB14/T2736—2023 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规 1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技术的术语和定义、主要设施、尾水处理方法、尾水处理管理、 尾水水质监测、排放水质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技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1892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HJ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SC/T9101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SL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265水闸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养殖尾水 指水产养殖过程中,需要循环使用或者排到自然水域的水。 尾水处理 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除去水中有害物质,净化水的过程。 处理单元 指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生态沟渠及过滤坝的总称。处理单元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8%~ 10%。 生态浮床 采用PVC等材料组装成具有一定浮力,能承托水生植物,使水生植物得以在固定区域生长的一种 装置。 生态沟渠 DB14/T2736—2023 具有一定长度、宽度和深度,由土壤或石头等砌筑材料和生物组成,用于种植水生植物,设置浮床 或填料,具截留悬浮物、土壤吸附、植物吸收、生物降解等一系列作用的沟渠 2。 4主要设施 生态沟渠 生态沟渠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288和SL18要求,渠体断面为等腰梯形,上宽大于2.6m,底宽 1.0m,深0.8m;在生态沟渠的出水口处用混凝土建造拦截坝,其高度低于排水沟渠渠埂;在拦截坝 上建一个排水闸,符合SL265要求。 生态浮床及植物 采用PVC等材质制作框架,与网片装配成生态浮床,按照沟渠宽度的30%设置,上面种植美人蕉、 鸢尾、薄荷、水田芥等水生植物。 沉淀池 低污染养殖水体,沉淀池面积占尾水处理单元面积的30%,高污染养殖水体,沉淀池占尾水处理单 元面积的35%,池深1.0m~2.0m。 过滤坝 溢流过滤坝长度不小于5.0m,宽度不小于1.5m;潜流过滤坝长度不小于5.0m,宽度不小于0.8m。 外部结构可用空心砖搭建,滤料采用陶粒、火山石等多孔吸附介质,宜灌装在网袋内便于移出清洗。 曝气池 低污染养殖水体,曝气池面积占尾水处理单元面积的20%,高污染养殖水体,曝气池占尾水处理单 元面积的35%,池深1.0m~2.0m。池底铺设纳米曝气盘,每亩铺设30个。 生态净化池 生态净化池占处理单元面积的40%~50%,主要采用种植水生植物,如水田芥等蔬菜类,薄荷等中 草药类,千屈菜、菖蒲等观赏类植物,或以陶粒和火山石为载体的微生物处理模式,或投放螺蛳、蚌、 鲢、鳙等净水水生生物,起到调节水质和抑制病原菌的作用。 进水与排水系统 应构建与池塘相配套的独立进、排水系统,进、排水设施应在塘埂建成并充分沉降后再行挖沟埋入, 应先于护坡和道路施工。进水口位于排水口上游,并远离排水口,进水口高于池塘水面20cm~30cm, 并安装过滤设施;出水口设在池塘下游,并安装防逃措施。 5尾水处理方法 养殖尾水先在生态沟渠中被植物、浮游生物、微生物、底栖生物等净化后流入沉淀池,随后经过过 滤坝进入曝气池,之后经过第2个过滤坝进入生态净化池,污染物进一步被水生动、植物吸收利用,尾 水经过处理单元处理,循环使用或者达标排放(见图1)。 DB14/T2736—2023 3 图1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流程示意图 6尾水处理管理 尾水排放 根据不同养殖品种和污染情况,合理安排养殖尾水排放时间。 曝气时间 日开启曝气装置不少于6h。 尾水处理时间 尾水处理时间一般为3d~7d。 过滤坝 定期对坝体及填料进行冲洗,保证过滤效果。 淤泥清理 根据池底淤泥沉积情况,定期清理淤泥。 7尾水水质监测 监测点选择 以养殖池塘排水口、生态沟渠出水口和生态净化塘出水口处作为水质检测取样点。 监测指标 定期检测高锰酸盐指数、总氮和总磷等主要水质指标。养殖尾水经过处理后,检测指标去除效率达 30%以上,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各技术配比来预防疾病的发生。 检测方法 高锰酸盐指数测定方法参照GB11892,总氮测定方法参照GB11894,总磷测定方法参照GB1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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