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 67.080.20 X 26 贵 州 省 食 品 工 业 协 会 团 体 标 准T/GZSX T/GZSX 023 -2017 盘州酸菜 Panzhou Chinese sauerkraut 2017—11—03 发布 2017—12—01 实施 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 发布 T/GZSX 023—2017 1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六盘水盈润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贵州金彩旅游美食文化有限公司、贵州万蕊酸菜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礼万、张超、李付贤、尚杰、李昉、张艳、鲍安乐、胡胜、王应明。 T/GZSX 023—2017 2 盘州酸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盘州酸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含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 本标准适用于 3.1 定义的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4 大米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测定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盘州酸菜 按盘州市区域内传统加工方式,以新鲜的白菜、青菜、萝卜缨等蔬菜为原料,经选料、清洗、 焯烫、米汤发酵、灭菌或不灭菌,包装或不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产品。 3.2 米汤 用大米加工而成的汤汁。 4 要求 4.1 原、辅料 4.1.1 白菜、青菜、萝卜缨等 T/GZSX 023—2017 3 应新鲜、洁净、无杂质、无边皮、无虫蛀。 4.1.2 大米 应符合 GB/T 1354 的规定。 4.1.3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2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 4.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具有本品固有的色泽 将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 在自 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和状态, 检查有 无杂质,闻其气味,品其滋味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酸味纯正,无异味 组织状态 具有本品种固有的组织形态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4.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酸(以乳酸计)/(%) ≤2.0 GB/T 12456 铅(以 Pb 计)/(mg/kg) ≤1.0 GB 5009.12 亚硝酸盐(以 NaNO 2计)/(mg/kg) ≤20.0 GB 5009.33 固形物含量/(%) ≥60 GB/T 10786 4.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 3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β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3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25g)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2 103 GB 4789.10 第二法 注:β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4.6 净含量 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均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 JJF 1070 规 定的方法检验。 4.7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的规定。 4.8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 4.9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T/GZSX 023—2017 4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每批次投料生产的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 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份样品(总量不低于 2kg) ,其中 7 份作检验样品,另 3 份用于留 样观察。 5.3 出厂检验 5.3.1 每批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5.3.2 每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指标为感官、净含量、固形物、总酸、亚硝酸盐、大肠菌群。 5.4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 4.3~4.8 的全部项目。 有 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鉴定; b)主要原辅料产地或加工工艺发生较大改变时; 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5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 当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 验项目(微生物指标除外)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可对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不 符合项的检验,结果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 6 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存 6.1 包装 产品包装封口应严密,不得泄露,包装材料应清洁、无异味,并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包装材料 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6.2 标签、标志 食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的规定。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散装食品的标签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 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6.3 运输 运输应在常温下进行,产品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 合装运,运输工具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场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 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离地离墙存放。

pdf文档 T-GZSX 023—2017 盘州酸菜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T-GZSX 023—2017 盘州酸菜 第 1 页 T-GZSX 023—2017 盘州酸菜 第 2 页 T-GZSX 023—2017 盘州酸菜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0 17:36:26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