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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30.10 CCS Z 71 DB62 甘肃 省地 方标准 DB62/T5173—2025 铝灰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ollution control of aluminum ash utilization and disposal 2025-09-25发布 2025-12-25实施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2/T5173—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实施监督。 本文件由甘肃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兰州大学、甘肃创翼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兰州铝 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娅静、李瑞娜、张伟、刘磊、荆涛、赵慧宏、王雅琳、耿来红、江晖、郑毅。 本文件由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负责解释。 I DB62/T5173—2025 铝灰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铝灰在收集、转移、贮存、利用与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环境监测与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解铝(含铸造)、铝加工熔铸行业产生的铝灰利用与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T 1173 铸造铝合金 GB/T 1196 重熔用铝锭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 GB/T22627 水处理剂聚氯化铝 GB/T24487 氧化铝 GB/T29341 水处理剂用铝酸钙 GB3048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T30760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 GB 31573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4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 91.1 污水蓝测技术规范 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 662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1091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HJ 1209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HJ125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1 DB62/T5173—2025 HJ1259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7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YB/T4265炼钢用预熔型铝酸钙 YB/T4703冶金用钢渣促进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铝灰aluminumash 电解铝(含铸造)、铝加工熔铸行业电解铝铝液转移、精炼、合金化、铸造过程熔体表面产生的铝 灰渣,以及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 3. 2 利用recycle 从铝灰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的活动。 3. 3 处置disposal 对铝灰实施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无害化的活动。 4总体要求 4.1利用优先 根据铝灰的来源、主要成分和污染特征应优先选择利用,无法利用的,应通过水泥窑协同或填埋方 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4.2全过程管理 入厂分析、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利用处置产物出厂及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应实施全过程污染防控和 安全生产管理。 4.3归类管理 利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判断其环境管理属性,并进行归类管理。 4.4因地制宜 铝灰产生单位应就地、就近选择利用处置单位,运输路线应避开人口密集区、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 域。 4.5保障安全 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 健康、交通运输、消防、应急等法规标准的要求。 5 5收集、转移和贮存过程 2 DB62/T5173—2025 5.1一般要求 5.1.1收集、转移、贮存过程应采用密闭运输车或容器,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 腐”等措施,贮存容器不易破损、变形。 5.1.2采取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粉尘、恶臭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标准要求。 5.1.3铝灰利用处置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危险废 物相关篇章,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2收集过程 5.2.1铝灰应与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分别收集、单独包装。 5.2.2应使用具有防渗漏、防腐蚀功能的密闭容器进行收集,收集操作应在密闭空间或负压条件下进 行,将无组织排放转化为有组织排放。 5.3转移过程 5.3.1转移过程应采取密闭运输方式。 5.3.2装载和卸载铝灰应在防雨、防渗、防漏的硬化场地上进行,并配备二次泄漏容器(如托盘、围 堰)和应急物资(灭火器、沙土)。 5.4贮存过程 5.4.1贮存场所应选在工程地质性质良好、地基稳定的地段,避开地震带、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易发区,远离水源地、河流、居民区、学校、医院、地表水体等环境敏感区,且场界应位于地下水水位 最高之上至少1.5米。 5.4.2铝灰不应散装堆存,宜采用吨袋包装,且对包装袋进行封口,堆高不应超过2米。 5.4.3铝灰包装吨袋上应粘贴危险废物标签,注明废物类别、成分、特性、危害性等信息, 5.4.4贮存过程若出现发热、胀袋等异常现象应立即按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5.4.5贮存期限不应超过一年。 6利用过程 6.1一般要求 6.1.1铝灰应先回收金属铝,再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的方式主要为湿法工艺或火法工艺。 注1:湿法工艺是指铝灰经溶解浸出后,通过分离洗涤获得高铝溶液和去除反应性和毒性的铝灰,分别进行不同的进 阶后处理,制备相应产品,达到资源化利用目标。 注2:火法工艺是指铝灰与辅料(助剂)经球磨混匀、焙烧、冷却后制成目标产品。 6.1.2生产车间应采取负压设计,防止废气逸出,废气经处理后应符合GB9078要求。 6.1.3利用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应符合GB8978要求,返回生产工艺循环利用,不外排。 6.2回收金属铝 6.2.1回收金属铝宜采用研磨、筛分等冷回收工艺的破碎分选法铝回收,可采用加热至金属铝熔点以 上的热回收工艺的熔炼回收。 6.2.2冷回收工艺的研磨、筛分过程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浓度应满足GB16297要求,产 生的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4554要求,其他废气排放应满足GB31573要求。 6.2.3热回收过程,回收温度应控制在750℃~800℃,减少金属铝的烧损和氧化铝、氮化铝产生;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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