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3.020
CCST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124—2025
代替GB/T29124—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配套设施规范
Specificationsforfuelcellelectricvehiclesfacilities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引言 Ⅳ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一般要求 2 …………………………………………………………………………………………………
5 加氢站及燃料加注 2 ………………………………………………………………………………………
5.1 加氢站要求 2 …………………………………………………………………………………………
5.2 燃料加注 2 ……………………………………………………………………………………………
6 维修车间 3 …………………………………………………………………………………………………
6.1 硬件要求 3 ……………………………………………………………………………………………
6.2 作业要求 3 ……………………………………………………………………………………………
7 停车场 3 ……………………………………………………………………………………………………
ⅠGB/T29124—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9124—2012《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示范运行配套设施规范》,与GB/T29124—
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示范运行配套设施的范围(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配套设施的术语(见3.1,2012年版的3.1);
c) 删除了实施示范运行的基本条件(见2012年版的第4章);
d) 更改了基本要求(见第4章,2012年版的第5章);
e) 更改了加氢站及加氢作业(见第5章,2012年版的第6章);
f) 更改了停车场所及维修车间(见第6章,2012年版的第7章);
g) 增加了停车场(见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
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深蓝汽
车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汽数据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
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国创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
工业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洪、何云堂、苏智阳、李跃娟、潘相敏、兰昊、郝冬、陈金锐、毛洪凯、王昌建、
史建鹏、王桂芸、刘金周、王刚、柳邵辉、许诺、赵强、宋光吉、李江川、毕诚。
本文件于201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GB/T29124—2025
引 言
目前,中国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尚处于示范运行阶段。2020年9月,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并先后批复了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和河南示范城市群实施燃料电池
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在总结国内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示范运行经验的基础上,为保障下一步示范运行安
全便捷地开展,规范运行行为,推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产业化发展,工信部召集国内重点企业和单位制
定燃料电池电动汽车配套设施规范标准。
ⅣGB/T29124—2025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配套设施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运行配套设施(以下简称“设施”)的术语和定义以及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作为燃料且车载氢系统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70MPa的燃料电池电
动汽车(以下简称“车辆”)运行相配套的加氢站、维修车间与停车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T24548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术语
GB/T2454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GB/T2677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
GB/T34425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枪
GB/T34584 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
GB/T43674 加氢站通用要求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516 加氢站技术规范
GB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503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24548、GB/T24549、GB/T43674、GB500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配套设施 facilities
保障车辆运行所需的加氢站、维修车间和停车场等场所。
3.2
维修车间 repairworkshop
用于保养、修理有动力源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专用汽车等车辆的建(构)筑物。
[来源:GB50067—2014,2.0.2,有修改]
1GB/T29124—2025
3.3
停车场 parkinglot
用于停放有动力源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专用汽车等车辆的露天场地或建(构)筑物。
注:包含露天停车场与停车库。
[来源:GB50067—2014,2.0.3,有修改]
3.3.1
露天场地 openarea
四周与顶部无阻挡,或结构不会阻碍氢气向外部环境扩散的场地。
3.3.2
停车库 garage
用于停放有动力源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专用汽车等车辆的建(构)筑物。
[来源:GB50067—2014,2.0.1,有修改]
4 一般要求
4.1 设施的结构、性能应经过授权部门的认可,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依法取得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行
政许可或备案;设施运行的管理体系应包括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风险管理体系、应急抢修人员和设备。
4.2 设施应确保通风条件良好,地面平整无积水,车辆之间通道顺畅。电气设备应符合GB50058中的
要求,设施的防静电装置应符合GB12158中的要求,防雷装置应符合GB50057中的要求。
4.3 设施的防火与接地标识应符合GB2894中的要求,防静电标识应符合GB12158中的要求。
4.4 设施的通风系统应符合GB50016、GB50736和GB55037中的要求。
4.5 设施中有氢气积聚与点燃风险的区域,应配备强制排风系统。屋外排风口出口应垂直向上设
置,并应高出屋脊或操作平台2m以上,高出所在地面5m以上。
4.6 设施应安装氢气检测报警仪,在达到设定的阈值时发出报警信号,露天场地除外。
4.7 设施应设有火灾探测系统、灭火系统、消防给水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并配备便携式灭火器,防火设
计应符合GB50016和GB55037中的要求,露天场地除外。
5 加氢站及燃料加注
5.1 加氢站要求
5.1.1 加氢站的操作、维修等相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应先导除自身静电,不应穿戴化纤工作服、工作
帽和带钉鞋,严禁带入火种。
5.1.2 加氢站内的通风系统应符合GB50516中的要求,氢气检测报警仪、电气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配
置,应符合GB/T34584中的要求。
5.1.3 加氢站内汽车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紧急疏散的条件,车辆纵向排队间距宜大于1.5m。
5.1.4 加氢站内应设有禁止接打手机、禁止使用非防爆无线电设备等安全标识。
5.1.5 加氢站内的各设备与组件应符合GB/T43674中的要求。加氢站运行和维护管理,应遵循
GB50516和GB50156中的要求。
5.2 燃料加注
5.2.1 加氢作业之前,应关闭车辆的燃料电池发动机和车辆高压电系统。
5.2.2 加氢作业之前,车辆应接地。
2GB/T29124—2025
GB-T 29124-2025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配套设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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