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ICS65.020.30 CCSB43 5334 迪庆藏族自治州地方标准 DB5334/T11.4—2024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鸡 第4部分:饲料营养 2024-06-26发布 2024-07-26实施 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5334/T11.4—2024 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是DB5334/T11.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鸡》的第4部分。DB5334/T11已经发布了 以下6个部分: ——第1部分:品种要求; ——第2部分:养殖环境与设施; ——第3部分:繁殖与饲养管理; ——第4部分:饲料营养; ——第5部分:疾病防治; ——第6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文件由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香格里拉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香格里拉市绿色食品 发展中心、香格里拉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香格里拉市饲草饲料工作站、香格里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迪庆香格里拉藏鸡产业行业发展协会、香格里拉市森吉尼 达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绍红、江初农布、和正宏、金坤福、杨继生、吴涛、柏玛、龙志安、和安、 孙灿华、和彩云、杨茂、屈子程、王国顺、和润宏、和友、李丽梅、七林卓玛、彭孝丽、此里农拉、和 文军、邓文忠。DB5334/T11.4—2024 1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鸡 第4部分:饲料营养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鸡的饲料营养、饲料质量安全要求、饲料的生产和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香格里拉藏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0648饲料标签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NY5032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2017修订)(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饲料forage 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 料和精料补充料。 3.2 饲料添加剂feedadditive 3.3 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 加剂。 4饲料营养 饲料营养可符合表1的要求。 表1饲料营养要求 项目饲养阶段 雏鸡 育成鸡 种鸡 代谢能(MJ/kg) 11.5~11.93 10.88~11.50 11.30~11.93 粗蛋白/% 18.50~20.50 15.50~17.50 16.00~17.50DB5334/T11.4—2024 2 表1(续) 项目饲养阶段 雏鸡 育成鸡 种鸡 (蛋+胱氨酸)/% 0.70~0.80 0.60~0.75 0.65~0.75 赖氨酸/% 0.90~1.10 0.70~0.90 0.80~0.90 钙/% 0.90~1.00 0.90~1.00 3.00~3.50 有效磷/% 0.40~0.50 0.35~0.45 0.40~0.50 5饲料质量安全要求 应符合GB13078、NY5032的规定。 6饲料生产和使用 6.1自配饲料 一般宜采用全价配合饲料饲喂。如果自配饲料,则各类原料在饲料配方中的比例宜为:谷实类45%~ 65%,麦麸类10%~30%,植物性蛋白类5%~25%,动物性蛋白类3%~10%,矿物质类3%~7%,干草粉2%~ 5%,微量元素及维生素类0.5%~1%。 6.2饲料使用 应符合NY5032的规定。 6.3饲料添加剂使用 应符合NY5032、《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2017修订)(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的规定。 6.4标签 应符合GB10648的规定。 6.5贮存和运输 6.5.1贮存 6.5.1.1仓库应牢固安全,不漏雨、不潮湿,门窗齐全,能通风、能密闭;有防潮、防虫、防鼠、防 鸟设施;有一定空间,便于机械作业;库内不准堆放化肥、农药、易腐蚀、有毒有害等与配合饲料无关 的物资。 6.5.1.2配备清扫、运输、整理等常用工具和材料;配备测温设备、测湿设备、通风设备及准确的衡 器;配备抽样工具。散装立筒仓应配备除尘、清理设备。 6.5.1.3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所有物品放置有序。仓外3m内无垃圾、无杂草、无积水;器材、工具、 检测用具、机械设备等应保持清洁无虫害。 6.5.1.4新建仓库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扫和密闭消毒,旧仓库要轮流清扫和消毒。 6.5.2运输 6.5.2.1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传染性病虫害,并有防雨、防潮、防污染设施。DB5334/T11.4—2024 3 6.5.2.2饲料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辐射等物品混装、混运。 6.5.2.3饲料的运输要随带装运清单。装运清单必须填清所运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目的地及 接收单位(人)。

.pdf文档 DB5334- T 11.4-2024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香格里拉藏鸡 的第4部分 饲料营养 迪庆藏族自治州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5334- T 11.4-2024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香格里拉藏鸡 的第4部分 饲料营养 迪庆藏族自治州 第 1 页 DB5334- T 11.4-2024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香格里拉藏鸡 的第4部分 饲料营养 迪庆藏族自治州 第 2 页 DB5334- T 11.4-2024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香格里拉藏鸡 的第4部分 饲料营养 迪庆藏族自治州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7-26 09:30:30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