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99
CCSB01
局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科技人员服务规范
2025-05-09发布 2025-08-01实施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5323
楚雄州地方标准
DB5323/T56-2025
代替DB5323/T56-2016DB5323/T56—2025
I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5323/T56-2016《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科技人员服务规范》,主要变化为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楚雄州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楚雄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标
准化研究院、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永生、张顺功、黑明建、普万琴、起建凌、车国富、陈霞、盛军、赵鸭桥、
王苏天、伍林、李永前、赵阳楠、张慧、杨帆、崔继梅、周铝、李业荣、李皎、金璟、王佳麒、吴晨曦、
李玉聪、朱晓坤、鲁秀、周国华、阿建兵。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首次发布为DG5323/T56-2016;
——2019年转化为地方标准;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DB5323/T56—2025
1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科技人员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科技人员服务相关术语和定义、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内容、方式,
农业科技人员服务规范、服务考核制度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科技人员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科技服务
科技服务是指科学技术的支配主体通过推广、传播、扩散等环节中的具体操作将科学技术传授给接
纳者的过程性行为。
3.2
农业科技人员
农业科技人员指从事农业科技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传授农业实用技术的人员。
3.3
农业科技服务
针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科技服务。
4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
4.1机构
涉农科研院所、学校、企业、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等。
4.2对象
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及其经营的个人和组织等。
5服务的内容
农业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a)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
b)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
c)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
d)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DB5323/T56—2025
2e)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
f)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
g)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
h)其他农业技术。
6服务方式
6.1常规农业推广方式
以提高农业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服务对象为全体农民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内容以农
业科技为主。以政府农业部门属下的推广组织体系为主体,主要采用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的推广方式。主
要包括开展农业生产的田间或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向农民推荐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的优良品种并传授与
之配套的种养技术。向农民传授动植物营养和病虫害诊断防治技术以及农产品标准化等先进、实用的生
产技术。采集农业技术信息,进行分类、加工、处理,把农业科技、农产品供求和生产资料等有关信息
发送给农户。
6.2培训与访问方式
培训与访问体系方式是一种对常规农业科技推广方式进行改革,并提高推广效益的形式。例如编写
有关农业生产经营的技术资料,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解答当地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等技术问题。
6.3综合农业发展计划方式
在特定的区域内开展的一种农业综合开发活动,影响这些地区农业发展的因素往往是多方面的,因
此尽量采用综合开发的方式。开发推广农业科技产品,提供农业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咨询、监
测农产品市场的变化和对市场做出预测。
7服务要求
7.1.1农业科技人员应依法积极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农业技术。
7.1.2农业科技人员应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
7.1.3农业科技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时应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
7.1.4农业科技人员在推广农业技术时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7.1.5农业科技人员不应向农业劳动者推广未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农业技
术,给农业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7.1.6农业科技人员不应强制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强制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给农业劳动
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7.1.7国家出资资助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人员应保证一定的科技服务时间,并保证科技服务的
质量,满足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
7.1.8农业科技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时因地制宜,对新技术且采取谨慎态度,在经过试验、示
范后,证明是成功的,才能推广应用。
7.1.9农业科技人员应在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上报灾情,并积极利用农业技术缓减受灾程度。
7.1.10农业科技人员应不断接触、学习和掌握新的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技术科研、推广和应用
能力。DB5323/T56—2025
3
8建立服务评价机制
8.1评价
8.1.1为了考核农业科技人员服务的成效和效果,应构建一套具有农业特征、科学合理、系统全面的
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正确评价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绩效。
8.1.2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如表1,具体指标权重可根据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性质进行相应调整。
表1科技人员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指标性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定性指标
权重:40%能力指标(A)
权重:20%业务知识(A1)
权重:6%~8%基础知识水平、专业理论水平、科技工作经历
业务技能(A2)
权重:6%~8%思维表达能力、专业操作能力、总结写作能力
人际关系(A3)
权重:6%~8%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决策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行为指标(B)
权重:20%个人品质(B1)
权重:8%思想品德、职业道德
工作态度(B2)
权重:6%工作纪律、责任心
廉洁自律(B3)
权重:6%自律性、职工满意度
定量指标
权重:60%业绩指标(C)
权重:60%
其中,C1~C4占
50%~70%,
C5~C10占50%~
30%科研任务(C1) 已立项项目、未立项项目
科技成果(C2) 奖励成果、鉴定成果、验收项目、颁布标准
知识产权(C3) 专利、新品种权、版权
论文著作(C4) 刊物论文、会议论文、著作、报告
成果转化(C5) 有形产品、无形产品
推广服务(C6) 科技推广、科技下乡、科技培训、科技服务
科技条件(C7) 科研基地、中试基地、服务平台、信息平台
人才培养(C8) 培养研究生、客座研究人员、创新团队
科技交流(C9) 学术会议、科技合作、科技活动
科技管理(C10) 行政职务、学术机构职务、个人荣誉
否决指标(D)
权重:-60%~0项目责任事项(D1)科研任务滞后、科研安全事故、科研审计问题
个人违规行为(D2)学术造假行为、学术腐败行为、技术泄密行为
8.2改进
在定量定性科学全面的考核基础上,根据对服务的评价结果进行奖惩,同时激励农业科技服务人员
根据评价体系的要求不断创新、勇于开拓,认真做好农业技术推广、科技下乡、科技培训等服务。
9投诉处理DB5323/T56—2025
4进行农业科技服务过程中对农业科技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和业务纪律的行为建
立客户投诉机构,并建立相应的处理机制。
10服务回访
建立对接受农业科技服务人员服务对象的定期回访机制,及时了解服务对象对农业科技服务的需
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B5323-T 56-2025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科技人员服务规范 楚雄彝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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