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80
CCS A 18
DB51
四川省 地方标准
DB51/T 1423—2025
代替 DB51/T 1423—2012
中小学舞蹈教室建设规范
2025 - 05 - 07发布 2025 - 06 - 07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1/T 1423 —2025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一般规定 ................................ ................................ ........... 2
5 安全、环保要求 ................................ ................................ ..... 4
DB51/T 1423 —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51/T 1423 —2012《中小学舞蹈教室基本规范》。与 DB51/T 1423 —2012相比,除编辑
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应用文件清单所列的部分标准(见第 2章,2012年版第2章);
——增加了术语及定义(见第 3章);
——修改了“面积”要求(见 4.2,2012年版3.2);
——增加了“净高”要求(见 4.3);
——修改了“设施”中“地面”要求(见 4.4.1,2012 年版3.3.1);
——修改了“设施”中“墙面”要求(见 4.4.2,2012 年版3.3.2);
——修改了“设施”中“温度”要求(见 4.5,2012 年版3.4);
——修改了“设施”中“通风”要求(见 4.6,2012 年版3.5);
——修改了“设施”中“照明”要求(见 4.7,2012 年版3.6);
——增加了“设施”中“窗”要求(见 4.8);
——修改了“设施”中“设备”要求(见 4.9,2012 年版3.7);
——修改了“设施”中“安全、环保”要求(见 5章,2012年版3.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 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四川省教育厅提出、归口、解释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泸州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乐山市现代
教育技术装备处、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电教所、南充市教育技术装备所、荣县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凉山州德昌县一小、 眉山市苏洵小学、 四川省荣县中学校、 四川省乐至中学、 四川省天府新区华阳中学、
四川天平仪器有限公司、四川东山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声光美(广东)创新应用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国强、代倩、邢晓川、郑红梅、李洪光、王锐、赵清利、王智、袁延 、刘泰
兴、汪静、杨兵、罗刚、曹嘉木、李培先、刘伟、谭宏菊、金梅、龚利辉、李灵芝、王荐平、杨丽、陈
慧蓉、文贵、郭宗根。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 DB51/T 1423 —2012;
——本文为第一次修订。DB51/T 1423 —2025
1
中小学舞蹈教室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舞蹈教室建设的间数、面积、设施、温度、通风与换气、采光照明、窗、设备
和安全、环保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小学舞蹈教室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324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7793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T 10159 钢琴
GB/T 11982.1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 第1部分:非同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
GB/T 11982.2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 第2部分:同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
GB/T 15036.1 实木地板 第1部分:技术要求
GB/T 17226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要求
GB/T 17591 阻燃织物
GB/T 18103 实木复合地板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8883 —202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21748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
GB/T 23148 民用装饰镜
GB 36246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 40070 —2021 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
GB/T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99 —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JY 0001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T 0632 —2020 义务教育学校美术教室建设与装备规范
QB/T 1477 电子钢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小学舞蹈教室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dance classroom
符合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 在小学、 初中、
高中开展舞蹈艺术课、体操课、技巧课、武术课及形体训练活动等课程的专用教室。其中小学包括普通DB51/T 1423 —2025
2
小学(完全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初中包括独立初中、九年一贯制学
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初中部;高中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
高中部(下同)。
3.2
转暗设施 dimmer facility
遮挡天然光射入教室内的设施。
注: 如电动或手动的遮光窗帘或遮光通风百叶窗等。
[来源:JY/T 0632—2020,3.2]
4 一般规定
间数 4.1
小学以每班 45人,初中、高中以每班 50人为基准测算,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设置 1间及以上的舞
蹈教室,满足教育教学需求。舞蹈教室应附设更衣室,宜附设卫生间、浴室和器材储藏室。
面积 4.2
小学每间面积应不小于 96.30 ㎡。 初中每间面积应不小于 157.50 ㎡。 高中每间面积应不小于 157.50
㎡。小学、初中、高中更衣室面积不宜低于 12 ㎡。
净高 4.3
中小学舞蹈教室建设规范,应符合 GB 50099 —2011中第7.2净高要求,舞蹈教室不低于 4.50 m。
设施 4.4
4.4.1 地面
舞蹈室地面宜采用实木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或地胶铺设。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 防滑、 亚光。
实木地板应符合 GB/T 15036.1 ,实木复合地板应符合 GB/T 18103 ,地胶应符合 GB/T 11982.1 或GB/T
11982.2,以及GB 36246 相关要求。
4.4.2 墙面
舞蹈教室的墙面宜设置墙裙,墙裙高度不低于 2.10 m。墙面应装饰隔声材料。噪声控制和混响应符
合GB 50099 —2011的要求。
4.4.3 镜面
室内在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横墙上,应设一面高度不宜小于 2.10 m(包括镜座)的通长照身镜,
镜座离地高度不宜 大于0.30 m。照身镜质量应符合 GB/T 23148 要求。
4.4.4 把杆
除镜面墙外的其余三面内墙应设置把杆,把杆为移动式或固定式,可升降,最大高度应为 90 cm,
把杆与墙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0.40 m。把杆应安装坚实稳固。
4.4.5 电源 DB51/T 1423 —2025
3
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设有至少 2个以上的 220 V二孔、三孔插座和至少
2个空调专用插座。
4.4.6 网络接口
室内至少应配有一个网络接口。
温度 4.5
室内应配备温度调节设备,应符合 GB 50099 —2011中10.1的要求,室内温度宜为 22 ℃。
空气质量 4.6
室内应保持必要的换气量,小学不宜低于 20 m³/(h•人),初中不宜低于 25 m³/(h•人),高中不宜
低于32 m³/(h•人),应符合 GB/T 17226 的规定。
采光与照明 4.7
室内采光应符合 GB 50099—2011中9.2的规定。采用自然光和辅助照明,照明应符合 GB 40070
DB51-T 1423-2025 中小学舞蹈教室建设规范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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