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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CCS B 10/14 4501 南宁市 地方标准 DB4501/T 0029—2024 酸性耕地秸秆生态利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ecological utilization of straw in acid cultivated land 2024-06-03发布 2024-07-03实施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501/T 0029 —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南宁市灌溉试验站,南宁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富海、胡钧铭、黄挺、黄武杰、蒙炎成、吴军锋、彭程、覃杨华、李婷婷、 张俊辉、罗维钢、李宇翔、莫凡、张璐、俞月凤、林永昌、黄柳滢、梁淦铭、谢育利。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建议或疑问,归口单位负责解释及分析处理。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如下: —— 归口单位(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 通讯地址:南宁市嘉宾路 1号; • 联系电话: 0771-5517826; •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 主要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 通讯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 174号; • 联系电话: 0771-3245043; •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DB4501/T 0029—2024 1 酸性耕地 秸秆生态利用技 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酸性耕地秸秆生态利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酸性耕地土壤采集技术要求,确立了酸 性耕地土壤分级方法和改良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南宁市行政区域内酸性耕地土壤秸秆生态利用及其效果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609 有机物料腐熟剂 NY/T 1004 秸秆粉碎还田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NY/T 1121.2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酸性耕地 acid cultivated land 土壤pH<6.5的耕地。 3.2 秸秆生态利用 ecological utilization of straw 以酸性耕地生态改良为目的,采用覆盖还田、翻压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堆肥还田等方法进行的秸 秆利用方式。 4 酸性耕地调查 4.1 土壤采集 4.1.1 根据地形采用“梅花点法”“棋盘法”或“蛇形法”等取样法采集5个~10个样点,并混合为 1个土样,每个混合土样不少于1 kg,取样方法遵循NY/T 395。 4.1.2 布点密度:当酸性耕地面积<30 000 m2时,按每2 000 m2采集1个混合土样;当酸性耕地面积> 30 000 m2时,减小布点密度,按每5 000 m2采集1个混合土样。 DB4501/T 0029—2024 2 4.2 土壤分级 按NY/T 1121.2中的规定测定耕地土壤pH值。根据耕地土壤pH值按表1中的规定划定土壤酸化等级。 表1 耕地酸性土壤等级划分 pH值 级别 <4.5 极强酸性 4.5≤pH<5.0 强酸性 5.0≤pH<5.5 中酸性 5.5≤pH<6.0 弱酸性 6.0≤pH<6.5 微酸性 5 改良措施 5.1 极强酸性耕地改良 按NY/T 496中的施用原则,将酸性土壤改良剂均匀撒施于耕地表面,旋耕1次,旋耕深度为15 cm~ 20 cm,保证酸性土壤改 良剂与土壤 混合均匀,根据实际效果 施用时间间隔 1年~1.5年,不同 酸性土壤 改良剂及施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酸性土壤改良剂及施用量 酸性土壤改良剂类型 典型材料 施用量( t/hm2) 生物质类改良剂 秸秆炭、谷壳炭 30.0~60.0 有机类混合改良剂 秸秆堆肥(见附录 A) 3.0~6.0 石灰石粉 1.2~2.4 5.2 强酸性耕地改良 按NY/T 496中的施用原则,将酸性土壤改良剂均匀撒施于耕地表面,旋耕1次,旋耕深度为15 cm~ 20 cm,保证酸性土壤改良剂与土壤混合均匀,根据实际效果施用时间间隔2年~3年,不同酸性土壤改良 剂及施用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酸性土壤改良剂及施用量 酸性土壤改良剂类型 典型材料 施用量( t/hm2) 生物质类改良剂 秸秆炭、谷壳炭 15.0~30.0 有机类混合改良剂 秸秆堆肥 1.5~3.0 石灰石粉 0.5~1.5 5.3 中酸性耕地改良 5.3.1 秸秆快速腐熟还田 5.3.1.1 应选择符合NY/T 1004规定的秸秆粉碎机具粉碎秸秆,长度<7 cm,粉碎后均匀抛撒于田面, 秸秆直接粉碎还田,还田量≤9000 kg/hm2。 DB4501/T 0029—2024 3 5.3.1.2 应选择符合NY/T 609规定的秸秆腐熟剂,每1 000 kg秸秆用量8 kg~10 kg,均匀撒施或溶 于水喷施。 5.3.1.3 施用秸秆腐熟剂后,可采用旋耕机进行旋耕作业,深度15 cm~20 cm。 5.4 微弱酸性耕地改良 5.4.1 秸秆翻压还田 土壤含水量应介于15%~30%之间,可采用翻转犁将秸秆及根茬深翻10 cm~15 cm以上,进行秸秆 翻压还田作业,连续翻压3年~5年,逐步提升耕地土壤肥力。 5.4.2 绿肥-秸秆还田 秸秆翻压还田按5.4.1执行,冬绿肥种植前宜翻压还田,深翻10 cm~15 cm。 6 跟踪改良效果 在实施改良措施后2年~3年内,应每隔1年定期对土壤测定pH值,并依据GB/T 30600评价改良效果。 DB4501/T 0029—2024 4 A A 附录 A (规范性) 秸秆堆肥 A.1 混料 A.1.1 原料秸秆粉碎成5 cm~10 cm,以畜禽粪便和氮素化肥为辅料,原辅料按重量8∶2混合,尿素调 节碳氮比(C/N)为20∶1~30∶1,每吨原辅料添加尿素13 kg~28 kg,含水量60%~65%,手紧握时有 水滴出时为宜。 A.1.2 每吨原辅料添加1 kg~2 kg菌剂,菌剂应符合NY/T 609的要求。 A.2 堆体 堆体宜底宽3 m~5 m、高2 m~3 m,长度因场地大小而定的条垛状,注意堆垛时不应踩实,利于通气。 A.3 温度 发酵期间每天进行温度监测,当温度超过65 ℃时,及时进行翻堆降温。翻堆时按照内外、上下层次 调换充分混匀,7 d左右翻堆1次,重复3次~4次即可完成一次发酵。 A.4 陈化 完成一次发酵的堆体应静置陈化周期15 d以上,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调整发酵周期,腐熟完成后,翻 堆晾晒或烘干的方式,使水分降至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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