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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CCS B30 43 湖南省 地方 标准 DB 43/T 2984—2024 稻田养虾尾水循环利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the recirculation of tailwater in rice field shrimp aquaculture 2024 - 05 - 13发布 2024 - 07 - 13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43/T 2984 —2024 I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配套设施 .......................................................................... 1 5 循环技术 .......................................................................... 1 附录A(资料性) 稻虾田排水量计算方法 ................................................ 3 DB 43/T 2984 —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农业大学、湖南风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乡县田园牧歌农场、湖南省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湖南厚霖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华、胡译然、张艳春、肖润林、任维、杜林森、喻超、倪芳、喻夜兰、胡慧 莹、叶莹莹、李奎、秦婵元、江慧芳、黄世达、孙澳辉、贺虎阳、罗沛、夏雪玲。DB 43/T 2984 —2024 1 稻田养虾尾水循环利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田养虾尾水循环利用的配套设施、循环技术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养虾稻田尾水资源循环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Y/T 3823 田沟塘协同防控农田面源污染技术规范 SC/T 1135.4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4部分:稻虾 (克氏原螯虾 ) DB43/T 876.1 高标准农田建设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配套设施 进排水 稻田进、排水口应对角设置,单进单出。进排水设施应符合 DB43/T 8 76.1的规定。防逃设施应符 合SC/T 1135.4 的规定。 生态沟渠 宜利用稻田原有排水沟渠改造升级,种植茭白、鸢尾等挺水植物和苦草、金鱼藻等沉水植物。生态 沟渠建设应符合 NY/T 3823 的规定。 生态塘 应设置在稻田养殖区域最低处、生态沟渠末端建设,根据收纳养虾稻田水量确定容积大小,面积不 应少于稻虾田的 10%,应符合 NY/T 3823 的规定。 生态塘中可种植、放养净水生物,水生植物可选择种植莲藕、茭白等水生经济作物,菖蒲、鸢尾等 耐低温挺水植物,马来眼子菜、苦草等耐低温沉水植物,或在深水区设置生态浮岛或浮床,面积占生态 塘的30%左右。水生动物可选择鲢、鳙,放养密度宜 750尾/hm2;螺蛳、河蚌等,投放量宜 75 kg/hm2。 其他设施 在农田排水口、 沟与沟交汇处、 沟与塘交汇处等位置安装水闸。 在生态塘排水口处配置水闸和水泵。 5 循环技术 DB 43/T 2984 —2024 2 错期排水 自上而下,在小龙虾养殖后期水稻播载前,以及水稻收割前,相邻种养单元错期排水,先、后排水 稻田面积按 2:1比例分配。虾田排水逐渐降低田面水位同步捕捞小龙虾。 水循环模式 5.2.1 春季捕捞期 自上而下,稻田小龙虾捕捞后,尽快完成整田,循环利用后排水稻田中的水,加水至田面水深 10cm 左右,准备水稻秧苗移栽。 5.2.2 水稻收割期 将养虾稻田捕捞结束后,尾水排入生态塘储存,干田水稻收割。所有稻田收获后,循环利用生态塘 储水回灌稻田,保持田面水深 10 cm~20 cm ,准备下一季小龙虾养殖。 5.2.3 其他时期 根据水稻生长和小龙虾养殖的需要,灵活调控水位,确保养殖尾水在稻田- 生态塘中循环流动,不 对外排放。 水位控制 5.3.1 整田期 田面保持干燥,虾沟水位低于田面 20 cm左右。 5.3.2 秧苗期 保持田面水深 10 cm~30 cm。 5.3.3 分蘖期 保持田面水深 30 cm~50 cm。 5.3.4 拔节孕穗期 保持田面水深 15 cm~25 cm。 5.3.5 水稻成熟期 水稻收割前逐渐降低水位, 干燥田面,虾沟水位保持低于田面 20 cm左右。水稻收获后晒田 20 d~ 30 d,待稻茬枯黄后,开始灌至水田面水深 10 cm~20 cm。 5.3.6 小龙虾养殖期 保持田面水深 30 cm~60 cm。 排水量估算 根据稻田和虾沟的面积和水位调控等情况,估算稻田的排水量。估算方法参见附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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