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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040.03 A 02 备案号:47588-2015 内 蒙 DB 15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385—2015 代替 DB15/T 385-2009 行业用水定额 Industry Water Use Quota 2015-10-20 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12-20 实施 发布 DB15/T 385—2015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行业用水定额 ...................................................................... 2 I DB15/T 385—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15/T 385-2009《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15/T 385-2009。 DB15/T 385-2015《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分为四部分内容: 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用水定额标准:1个门类,4个大类,12个中类,24个小类,53种产品,341 个定额值; 2.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用水定额标准:4个门类,35个大类,106个中类,177个小类,425种产品, 482个定额值; 3.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用水定额标准:8个门类,17个大类,33个中类,36个小类,60种产品,73 个定额值; 4.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用水定额标准:3个类别,11个定额值。 本标准对DB15/T 385-2009《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用水定额标准:对原标准中的4种产品、48个定额值进行了调整,新增加6 种产品、54个定额值,剔除4种产品、24个定额值,并重新进行行业代码编制; 2.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用水定额标准:对原标准中的73种产品、89个定额值进行了调整,新增加30 种产品、41个定额值,并重新进行行业代码编制; 3.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用水定额标准:对原标准中的4种产品、4个定额值进行了调整,剔除2种产品、 2个定额值;新增加25种产品、33个定额值,并重新进行行业代码编制; 4.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用水定额标准:本次新增加1个类别、2个定额值,剔除2个类别、24个定额值, 并重新进行行业代码编制。 5. 术语与定义部分:调整“用水定额”、“新水量”等术语定义,删除了“用水量”的定义。 本标准颁布试行后,各盟市以此为基础进行补充,编制出更加适宜当地条件的行业用水定额。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协作单位:阿拉善盟水务局、乌海市水务局、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管理总局、鄂尔多斯水务局、包头市 水务局、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乌兰察布市水利局、锡林郭勒盟水利局、赤峰市水利局、通辽市水务 局、兴安盟水务局、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 旭、王宝林、赵晓勇、彭雅丽、王诗俊、李 宁、乔志刚、张 帅、马继 铭、郭志宏、冯学武、张文丽、杜其霖。 II DB15/T 385—2015 行业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工业、社会和生态等四部分的取用水限额。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建设项目 水资源论证以及用水总量控制等工作。 本定额未涵盖的行业用水,部门或行业有规定的参照部门或行业标准执行,暂时没有规定的可参照 类似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定额 quota 在一定时间、一定生产条件下,生产某种产品或进行某种工作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所规定的限 额。 3.2 用水定额 water use quota 指每计量单位需要的新水量上限值。 本次制定的各项用水定额均为净定额,即不考虑从水源到用水户之间的输水损失。 3.3 新水量 quantity of first used water 企业内用水单元或系统取自任何水源被该企业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3.4 单位产品取水量 intake water per unit product 指企业生产单位产品需要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新水量。 3.5 重复利用率 recycle ratio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的百分比。 3.6 灌溉保证率 irrigation assurance level 指设计灌溉用水量的保证程度,用设计灌溉用水量全部获得满足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率表示。 1 DB15/T 385—2015 4 行业用水定额 4.1 农牧业用水定额 4.1.1 农牧业用水主要为农田灌溉用水、牧草地灌溉用水、林业灌溉用水、牲畜饮用水和渔业用水。 4.1.2 农业用水受地域影响很大,所以全区按自治区农业区划又分为四个区,分区情况见表 1。各区 分别按照不同作物的全生育期制定其用水定额。 4.1.3 牧草地灌溉定额按地势性草地植被划分为五个区,分区情况见表 8。 4.1.4 农牧业用水定额值具体详见表 1 至表 12。 4.2 工业用水定额 工业用水定额按行业编制,行业划分按GB/T4754执行。工业用水定额值见表13。 4.3 社会用水定额 社会用水定额主要为城市、农村社会用水定额。社会用水定额值见表14。 4.4 生态用水定额 生态用水定额主要为旁侧水库、湿地和其他自然保护等用水定额。生态用水定额值见表15。 表1 农业灌溉分区表 分区号 Ⅰ1 分区名 位 置 温凉半湿润 大兴安岭 农业区 东南麓 分区包括旗县市 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科尔沁右 翼前旗、突泉县等 Ⅰ Ⅰ2 温凉半干旱 农业区 太仆寺旗、集宁区、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 阴山北麓 右翼后旗、四子王旗、武川县、乌拉特前旗、固阳县等 乌兰浩特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科尔沁左翼 Ⅱ 温暖半干旱 农业区 大兴安岭南麓、 中旗、开鲁县、扎鲁特旗、红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 西辽河平原、 林西县、克什克腾旗、多伦县、翁牛特旗、松山区、元宝山区、丰镇市、 阴山南麓 卓资县、凉城县、呼和浩特市辖郊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 县、清水河县、包头市辖郊区、土默特右旗、准格尔旗、东胜区等 Ⅲ 温暖干旱 农业区 Ⅳ 温热半干旱 农业区 内蒙古西部、 临河区、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 阴山以南 后旗、达拉特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乌海市等 西辽河平原、 科尔沁坨甸、 燕北丘陵 科尔沁区、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 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等 注:1、有个别旗县分属两个不同的农业灌溉区。 2、部分旗县农业生产所占比重很少,且无灌溉资料,故未列入表中,需要时可参考邻近旗县。 2 DB15/T 385—2015 表2 主要粮食作物灌溉定额 行业代码 0111 作物名称 水 灌溉保证 率(%) 灌溉方式 50% 地面畦灌 75% 地面畦灌 稻 Ⅱ Ⅲ Ⅳ 说明 7900 7600 7700 8000 渠道衬砌 8200 8700 8300 8500 8700 土渠灌 7800 8200 7900 8000 8300 渠道衬砌 8600 9000 8600 8800 9100 土渠灌 Ⅰ1 Ⅰ2 7500 灌 1550 2400 2800 3300 2700 管 灌 1600 2500 3000 3500 2900 2100 3200 3700 4400 3600 渠道衬砌 2500 3800 4300 5100 4200 土渠灌 地面畦灌 春小麦 喷 灌 2100 3200 3500 4000 3400 管 灌 2300 3500 3800 4300 3600 2800 4300 4700 5300 4500 渠道衬砌 3300 5000 5500 6200 5300 土渠灌 75% 地面畦灌 喷 灌 1250 2200 2000 2700 1800 管 灌 1300 2400 2200 3000 2000 1600 2900 2600 3600 2400 渠道衬砌 2000 3500 3200 4400 2900 土渠灌 50% 地面畦灌 0113 玉米 喷 灌 1800 2800 2600 3300 2400 管 灌 1900 3100 2900 3700 2700 2300 3700 3500 4400 3200 渠道衬砌 2800 4500 4300 5400 3900 土渠灌 1050~ 1950~ 1950~ 2340~ 1770~ 1215 2250 2250 2700 2025 75% 地面畦灌 85% 膜下滴灌 喷 灌 800 1200 1700 2000 1200 管 灌 900 1300 1800 2200 1300 1100 1600 2200 2700 1600 渠道衬砌 1400 2000 2700 3300 2000 土渠灌 50% 地面畦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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