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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B 61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345—2015 桑蚕品种农村鉴定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dentification of Bombyx Mori varieties in rural areas 文稿版次选择 2015 - 03 - 27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 - 04 - 27 实施 发 布 DB34/T 2345—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蚕桑服务站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蚕桑服务站。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李庆宝、张虹、陈斌、汪剑霞、刘太荣、秦凤、吴双定、江泽众、赵康、潘 学明、王启苗。 I DB34/T 2345—2015 桑蚕品种农村鉴定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品种农村鉴定的术语和定义、鉴定技术项目的基本要求、饲养鉴定、茧质调查、 数据统计等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桑蚕品种农村鉴定技术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4/T 798 桑蚕种催青技术操作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鉴定种 由育种单位选育或组配的蚕品种,遗传性状稳定,综合经济性状优良,提交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鉴定审定的新蚕品种。 3.2 对照种 是目前生产中同期别推广数量较大的现行优良品种作为比较的蚕品种。 4 技术项目及主要内容 见表1。 表1 桑蚕品种农村鉴定技术项目及主要内容 5 基本要求 饲养鉴定 农村鉴定工作 蚕种催青 注意事项 饲养调查 茧质调查 蔟中保护 茧质调查 鲜茧烘干 数据统计 数据整理与计算办法 鉴定异常情况的报告 基本要求 1 DB34/T 2345—2015 5.1 蚕品种鉴定点 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配备蚕桑技术人员专人负责。鉴定点农户具有齐备的蚕室蚕具,充足的桑园, 良好的饲养水平,认真负责,如实记录。 5.2 技术处理 鉴定种和对照种在同一蚕室内饲养、上蔟。如不得不分室饲养、上蔟,要求做到按比例同时分室饲 养、上蔟。蔟室蔟具环境条件相同,调位、加温、通风、换气等一致。鉴定过程中建立饲育卡片标签, 催青、收蚁、饲养、上蔟、采茧至运送样茧,需专人负责。严防品种混杂。 5.3 资料保管 每期鉴定结束后,填写成绩调查表一式 2 份,省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各保存一份,原始资料保存两 年。 6 饲养鉴定 6.1 蚕种催青 参照《桑蚕种催青技术操作规程》(DB34/T 798)执行。 6.1.1 收蚁前的处理 为做到鉴定种与对照品种同天收蚁,催青中注意胚子发育调节。收蚁前确需抑制时,采用转青卵抑 制的办法。转青卵冷藏温度 10℃左右,时间不得超过 3 日。 6.1.2 催青调查记载项目(见附表 A.1、鉴定蚕种及鉴定条件) 6.1.2.1 蚕卵性状 调查记载蚕卵形态、卵色与整齐度,死卵、不受精卵、再出卵情况,产附整齐度、叠卵多少,附着 力强弱,卵壳色等,采用概评叙述。 6.1.2.2 实用孵化率 收蚁前夕,扫除苗蚁,收蚁次日上午 10 时烘卵,用红墨水点数孵化蚕卵数(即收蚁当日与次日的 孵化卵数)每一品种正反交框制种各调查 1~7 号孵圈,散卵种随机取样调查 1000 粒,算出实用孵化 率。 实用孵化率=[二日孵化数(粒)/ 调查总粒数(粒)]×100﹪ 注:(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 2 位) 6.1.2.3 孵化整齐度 以齐、尚齐、不齐区别记载,苗蚁以少、较少、多分别记载。 6.2 饲养调查 6.2.1 鉴定蚕头数 每一品种正反交各收足 2 g 蚁量,饲育到四龄饷食 1 足天,数取 5 区蚕,每区蚕头数 400 头, 其中 4 区作为四龄起蚕基本蚕头数,另 1 区为预备区。 2 DB34/T 2345—2015 6.2.2 饲养注意要点 6.2.2.1 饲育代号 收蚁前按饲育计划表填写好饲育区卡片品种名及饲育代号,收蚁时饲育区卡片核对,防止混淆。 6.2.2.2 收蚁 春期上午 9~10 时,夏秋期上午 8~9 时收蚁,准备工作及秤量全部结束后,在同一时间撒呼出 桑。各区之间鹅毛、蚕筷、蚕网、蚕座纸等用具勿混用。 6.2.2.3 饲育型式 采用小蚕防干育,四龄粗切叶或片叶,五龄片叶蚕匾育。每日给桑 3 回,良桑饱食。 6.2.2.4 饲育温湿度 春用蚕品种:1~2 龄温度 27℃±0.5℃,相对湿度 85%左右;3 龄 26℃±0.5℃,相对湿度 80% 左右。大蚕期温度 24.5℃±0.5℃,相对湿度 70%左右。防止 21℃以下的低温,注意通风换气。 夏秋用蚕品种以自然温度为宜,当室内温度高于 32℃时,需降温。 6.2.2.5 除沙次数 1 龄眠除一次(或不除沙),2 龄起除、眠除各一次。3 龄起除、中除、眠除各一次。大蚕期每天 除沙一次。 6.2.2.6 饲育处理 饲育时,注意室内小气候,各区蚕获得的桑叶分布均等。做到勤调匾,防病处理一致。大蚕期防 止蚕儿乱爬,熟蚕上蔟应防止混杂,用覆蔟网蒙盖。 6.2.3 饲育调查记载项目(见附表 A.2、饲养鉴定成绩) 6.2.3.1 蚁蚕习性 观察孵化快慢、齐一程度,蚁蚕有否逆出,活泼程度,有无趋密或逸散性等。 6.2.3.2 健康情况 观察记载有无死蚁发生,迟眠蚕和小蚕发生头数。 6.2.3.3 温湿度记载 每回给桑时观察记载,按每日平均温湿度总计计算出各龄饲育平均温湿度。 6.2.3.4 龄期过程 记载各龄饷食、止桑、眠中时间,计算各龄经过日时。 6.2.3.5 蚕体形态 体色在五龄盛食期调查,如青白、米红、青白带赤;斑纹如普斑、素蚕;体形如细长、普通、粗壮。 熟蚕体色于上族时调查,如白、白带赤、米红等。 6.2.3.6 习性观察 3 DB34/T 2345—2015 6.2.3.6.1 活动 随时观察其活动与静止状态,对环境变化的反应等。 6.2.3.6.2 食桑 给桑以后,观察其摄食缓急,食桑状态(叶上下层食桑),食量大小等。 6.2.3.6.3 眠起 记载眠起快慢,齐一程度(齐一、欠齐、不齐等),有否半脱皮蚕和封口蚕等现象,记载其发生头 数。 6.2.3.6.4 老熟 记载老熟快慢齐一程度,熟蚕行动迟缓或活泼等。 6.2.3.6.5 发育 是否齐一,快慢。 6.2.3.6.6 眠性 有无三眠、五眠蚕发生,统计发生头数。 6.2.3.7 生命力调查 饲育过程中防止遗失蚕发生,随时记载病毙蚕头数与偶因淘汰头数。 6.2.3.7.1 4~5 龄病毙减蚕头数 包括病毒病,细菌病,呈空头与起缩症状的病蚕;封口蚕、不脱皮或半脱皮蚕、脱肛蚕;4~5 龄 弱小蚕。 6.2.3.7.2 蔟中病毙减蚕头数 包括病死蚕、不结茧蚕、裸蛹、吐少量丝但不成茧形的烂死蚕茧。 6.2.3.7.3 结茧蚕数 已成茧形、茧壳内的蚕体不易透视的蚕头数,同宫茧按蚕头数计入。 6.2.3.7.4 偶因淘汰蚕数 包括蝇蛆寄生、真菌寄生、虫鼠危害、农药中毒、人为创伤、三眠蚕和五眠蚕等非因发病而纯属偶 因淘汰的头数。其中蝇蛆寄生、虫鼠危害、农药中毒、人为创伤蚕头数可据实拿预备区蚕调换。偶因淘 汰蚕数,不作生命力计算。五龄迟眠迟熟蚕不淘汰,发现有三眠蚕及五眠蚕者,如实分别记载。 6.2.3.8 五龄用桑量调查 五龄饷食起片叶育,品种之间采用看蚕给桑法,品种内各小区间采用定量给桑,给桑量标准以每次 给桑后至下次给桑前,吃净稍留一点残叶为原则,注意饷食初期和老熟前的适当减量,以免残桑过多。 用桑量按克计算。 4 DB34/T 2345—2015 7 茧质调查 每一品种正反交各五区蚕,分别上蔟、采茧、茧质调查,成绩分区计算(预备区不计入调查统计数)。 7.1 蔟中保护 7.1.1 蔟具 蔟具统一。塑料折蔟具,上蔟密度以每区 400 头蚕 2 只。 7.1.2 蔟中温湿度 春期以 24±1℃,低于 21℃时需加温。夏秋期以 26±1℃,高于 29℃时,需降低温度。湿度保持 75%,注意通风排湿,防止强风直吹和温湿度的剧变。 蔟中光线均匀,营茧过程中避免震动及其它强 光刺激。 7.1.3 采茧时间与方法 春用品种终熟后第七天,夏秋用品种以终熟后五天为准,采茧时捡除蔟中病毙蚕。采茧与收茧同 时进行,蚕茧按普通茧、屑茧(包括穿头茧、烂茧、薄皮茧、绵茧、畸形茧)、同宫茧分类点粒数,分 别秤量重量,合计重量则为该区的收茧量。 7.2 茧质调查(见附表 A.3、茧质调查成绩) 7.2.1 称量普通茧公斤粒数计数 7.2.2 蔟中病毙减蚕头数 包括病死蚕、不结茧蚕、裸蛹、吐少量的丝但不成茧形的烂死蚕茧。 7.2.3 普通茧重量百分率 计算方法: 普通茧重量百分率=[普通茧重量(克)/收茧量(克)]×100﹪ 注:(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 2 位) 7.2.4 茧形、茧色、缩皱 茧形注明种类(椭圆、束腰、浅束、榧子形)与整齐情况(整齐、不齐);茧色注明种类(白色、 米色、竹色)与洁净状态(驳杂、洁净、欠洁净、滞浊);缩皱注明种类(粗、中、细)与匀否(同区 差异大,同区很均匀)。 7.2.5 质量调查 每区随机取样普通茧,切剖取得雌茧和雄茧各 25 粒。 7.2.5.1 全茧量 包括鲜茧的所有部分,即茧壳、蜕皮、蚕蛹。分别秤量雌茧与雄茧各 25 颗的重量,求得雌茧与雄 茧的全茧量而后计算雌雄平均全茧量。 7.2.5.2 茧层量 5 DB34/T 2345—2015 有缫丝实用价值的茧壳部分(即不包括茧衣、蜕皮、蛹),调查方法与全茧量相同。 7.2.5.3 茧层率 为雌雄平均茧层量占雌雄平均全茧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 雌茧茧层率=[雌茧平均茧层量/雌茧平均全茧量]×100﹪ 雄茧茧层率=[雄茧平均茧层量/雄茧平均全茧量] ×100﹪ 雌雄茧茧层率=[雌雄茧平均茧层量/雌雄茧平均全茧量]×100﹪ 注:(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 2 位) 7.2.6 死笼率 茧质调查时同时进行。 7.2.6.1 屑茧死笼头数 切剖全部屑茧,调查死蛹数。 7.2.6.2 同宫茧死笼头数 切剖全部同宫茧,调查死蛹数。 7.2.6.3 普通茧死笼头数 逐粒轻摇每粒茧子,有类似死笼的半化蛹、死蛹及死蚕等切开调查,并分别记载类型(死蛹、死蚕、 半化蛹、毛脚蚕)。与品种健康性无关的僵病硬化、蝇蛆、刀伤、出血蛹不作为死笼头数计列。 7.2.6.4 计算方法 死笼总头数=屑茧死笼头数+同宫茧死笼头数+普通茧死笼头数 死笼率=[死笼总头数/结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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