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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040.03 A 60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026—2013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2013 - 12 - 16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1 - 16 实施 发 布 DB34/T 2026—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铜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旭军、周苏、高光权、张振粤、耿天霖、高双英、陈明。 I DB34/T 2026—2013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构成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的建立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3016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200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 GB/T 20001.1 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 GB/T 24421.1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24421.2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 GB/T 24421.3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3部分:标准编写 GB/T 24421.4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4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儿童 本标准所指儿童是指 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包括 14 周岁以下的儿童和 18 周岁以下的青少 年。 3.2 儿童福利机构 是指为满足孤儿、弃婴、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等儿童的需求,提供儿童福利服务的儿童福利院、 社会福利院、SOS 儿童村、孤儿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 4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1 DB34/T 2026—2013 4.1 构成 4.1.1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由儿童福利机构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提供标准体 系、儿童福利机构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体系构成。 4.1.2 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是所有儿童福利机构构建标准体系时应遵循的基础的标准集合,它对儿 童福利机构的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体系的构建起着技术上的保 证和支撑作用。 4.1.3 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是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的直接支撑,它整合了儿童福利机构物质、环境、政策、 社会、人员和技术等资源,旨在确保各类服务的有效提供。 4.1.4 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是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的核心,它包含了儿童福利机构为儿童提供的各类服务 的技术要求和基本规范,充分体现机构的功能性,实现着为儿童提供基础生活照料、康复、教育、社工、 职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的目标,它是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其他体系的基础和融合体。 4.1.5 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体系是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的有效手段,它运用专业的方法,对儿 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的完整性、规范性、协调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各类服务标准的实施效果和服务 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持续不断地改善服务方法、提升服务质量。 4.2 总体要求 4.2.1 儿童福利机构应按本部分、GB/T 24421.1、GB/T 24421.2、 GB/T 24421.3、GB/T 24421.4 的 要求建立机构内部标准体系,加以实施,并持续评价与改进,确保其有效性。 4.2.2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应优先采 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2.3 儿童福利机构应结合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制定标准,不断完善机构内部的标准 体系。 4.2.4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内的子体系间的关系应相互协调配合,科学合理,体系内的标准之间也 应相互协调。 4.2.5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内的标准编写应符合国家服务业标准的分类和编写要求,标准体系的编 制应符合 GB/T 24421.2。 4.2.6 儿童福利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可依据本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和满足工作需要为前提,进行删减 和扩充。 4.2.7 标准体系结构清楚、合理、科学,能够为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提供支持。 4.2.8 应能满足服务质量、科技进步、安全环境等各项管理的要求。 4.3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结构图 见图1。 2 DB34/T 2026—2013 标准化工作方针 标准化法规和标准化管理规定 标准化工作目标 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 服务提供标准体系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 服务评价与改进体系 服务保障标准体系 指导关系连线 主从关系连线 图1 儿童福利机构标准体系结构图 4.4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 4.4.1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的构成 4.4.1.1 标准化导则 4.4.1.1.1 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GB/T 1.1、 GB/T 20001.1、GB/T 13016、GB/T 13017、GB/T 20000.1、GB/T 24421。 4.4.1.1.2 服务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化工作相关标准。 4.4.2 术语与缩略语标准 4.4.2.1 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的术语和缩略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4.2.2 儿童福利机构制定的用于机构内部信息沟通用的概念定义和(或)术语含义标准,其内容应 包括中文名称、引文名称、术语定义。 4.4.2.3 儿童福利机构可将组织内经常用到的较长词句缩短省略成较短的语词并将对照关系制定成缩 略语标准。如即办件、承诺件。 4.4.3 符号与标志标准 4.4.3.1 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的符号与标志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 GB/T 10001.1、 GB 2894。 4.4.3.2 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号与标志的样式、颜色、字体、结构及其含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4.4 数值与数据标准 4.4.4.1 儿童福利机构运行和管理活动涉及到的数值与数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3 DB34/T 2026—2013 4.4.4.2 儿童福利机构运行管理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数值和数据对相关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 备进行验收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4.4.5 量和单位标准 4.4.5.1 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的量和单位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4.5.2 提供服务时,按照相关规定对确保儿童生活舒适的日、光照、温度、湿度等相关量和单位的 规范性文件。 4.4.6 测量标准 4.4.6.1 4.4.6.2 a) b) c) d) e) f) g) h) 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的测量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应制定的测量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测量方法、依据和程序技术规范; 测量设备使用技术规范; 测量设备检定规范及校准、安装和使用程序; 测量设备使用人员的资质和技能要求; 测量量值的计量基准和标准,测量、校准时间间隔; 测量控制的监测点和范围; 测量记录、统计方法; 测量标志、证书等使用要求。 4.4.7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的构建要求 4.4.7.1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4.7.2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应收集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与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标准, 分类纳入到体系中。 4.4.7.3 儿童福利机构应将收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转化为机构内部标准。 4.4.7.4 儿童福利机构自主编制的标准不得与现行的国家强制标准相抵触。 4.4.7.5 儿童福利机构应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编制符合自身标准化工作特点的标准。 4.4.8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通过基础标准体系的结构图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 标 准 化 导 则 4 术 语 与 缩 略 语 标 准 符 号 与 标 志 标 准 数 值 与 数 据 标 准 量 和 单 位 标 准 测 量 标 准 DB34/T 2026—2013 图2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结构图 4.5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提供标准体系 4.5.1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的构成 4.5.1.1 服务规范 儿童福利机构应收集、制定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 儿童福利机构员工行为规范; b) 儿童福利机构员工着装规范; c)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承诺规范; d) 儿童福利机构弃婴送养管理规范; e) 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户籍管理规范; f) 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社会弃婴入院管理规范; g) 儿童福利机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院管理规范; h) 社会散居孤儿走访管理规范。 4.5.1.2 服务提供规范 儿童福利机构应收集、制定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 儿童福利机构基础生活护理标准; b) 儿童福利机构餐饮服务标准; c)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标准; d) 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服务标准; e) 儿童福利机构社工服务标准; f) 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标准; g) 儿童福利机构幼儿教育工作标准; h) 儿童福利机构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标准。 4.5.1.3 质量控制规范 儿童福利机构应收集、制定的服务过程控制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 a)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提供过程的控制标准: b) 儿童不满意处置标准; c) 儿童福利机构不合格服务的纠正与控制办法; d) 儿童福利机构差错发生的预防措施及评价标准; e)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争议处置的管理规范。 4.5.1.4 运行管理规范 儿童福利机构应收集、制定的服务过程控制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 a) 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采取的管理措施; b) 组织协调为儿童提供各类服务的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平衡管理措施; c) 服务资源调剂与儿童福利机构的一般要求标准; 5 DB34/T 2026—2013 d) e) f) 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及用品与人员的配置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现场各类信息管理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现场清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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