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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3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作 保障”修改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 出修改 务、医疗保障”。 (一)删去第四十条第二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将第六十五条中的“民政等”修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 “医疗保障等”。 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作出 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 修改 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 情报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 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2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 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 目录 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第一章总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 第二章检疫 和监测传染病。 第三章传染病监测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 第四章卫生监督 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监测传染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和 第六章附 则 公布。 第四条人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 第一章总则 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 第一条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 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 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 机关许可,方准人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 制定本法。 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 第五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 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 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 —4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3 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 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 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 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先传送。 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户体,必须就近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 化。 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十三条接受人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有下列 第六条在国外或者国内有检疫传染病大流 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 行的时候,国务院可以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或者 他卫生处理: 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一)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 (二)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 第二章检疫 (三)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 第七条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 者病媒昆虫的。 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 如果外国交通工具的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处 员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准 理,除有特殊情况外,准许该交通工具在国境卫 上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 生检疫机关的监督下,立即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 品。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国境。 第八条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 第十四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 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 第九条来自国外的船舶、航空器因故停 病传播媒介的行季、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 泊、降落在中国境内非口岸地点的时候,船舶、 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 航空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就近的国境卫生检疫 生处理。 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除紧急情况 人境、出境的户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其代 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 理人,必须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经卫生检 门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船舶、航空器,不准装 查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者运出。 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第三章传染病监测 第十条在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 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 第十五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人境、出境 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 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 人,应当立即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并申请 控制措施。 临时检疫。 第十六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有权要求人境、 第十一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据检疫医师 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传染病的 提供的检疫结果,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 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人境检疫证或者出 第十七条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来自国 境检疫证。 外监测传染病流行区的人或者与监测传染病人密 第十二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 切接触的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当区别情况, 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 发给就诊方便卡,实施留验或者采取其他预防、 -40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3 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地 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 医疗单位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当优先诊 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治。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给 第四章卫生监督 予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 第十八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定 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 的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 履行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 境口岸的人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 制执行。 卫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 (一)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啮齿动物、病 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 媒昆虫的防除;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 第二十三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工作人员, 供应、运输设施; 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对入境、出境的交通 (三)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 工具和人员,及时进行检疫;违法失职的,给予 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四)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 责任。 压舱水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国境口岸 卫生监督员,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给的任 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 务。 的有关卫生检疫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 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 国境口岸和人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 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和技术指导,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 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机关与邻 传播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 国边防机关之间在边境地区的往来,居住在两国 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边境接壤地区的居民在边境指定地区的临时往 来,双方的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入境、出境检疫, 第五章法律责任 依照双方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依照中国政府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 第二十六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 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疫,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一)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 第二十七条本法自1987年5月1日起施 真实情况的; 行。1957年12月2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二)人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 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同时废止。 —40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3 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地 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 医疗单位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当优先诊 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治。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给 第四章卫生监督 予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 第十八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定 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 的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 履行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 境口岸的人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 制执行。 卫生监督: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 (一)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啮齿动物、病 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 媒昆虫的防除;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 第二十三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工作人员, 供应、运输设施; 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对入境、出境的交通 (三)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 工具和人员,及时进行检疫;违法失职的,给予 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四)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 责任。 压舱水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国境口岸 卫生监督员,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给的任 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 务。 的有关卫生检疫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 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 国境口岸和人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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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 1 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 2 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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