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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140.30 CCSY61 GIEHA 团体标准 T/GIEHA060—2023 房间空气调节器对室内异味净化功能评价 EvaluationofRoomAirConditioner'sFunctioninPurifyingIndoorOdors 2023-09-15发布 2023-09-20实施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IEHA060—2023 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信空调有限公司、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佛山市元粒宝智能电器科技 有限公司、绿色时代(广州)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粤卫协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省洁境医学 研究院、空净万博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旭、董玮利、贾水田、梁映、周志辉、徐丹、许辉健、杜晨阳、邹勇悭。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IEHA060—2023 2房间空气调节器对室内异味净化功能评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房间空气调节器对室内异味净化功能的评价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对以氨、硫化氢为典型异味表征物具有去除功能的房间空气调节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7725房间空气调节器 GB/T18801空气净化器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QB/T5364空气净化器测试用试验舱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 GB21551.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调器的特殊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房间空气调节器roomairconditioner 一种向室内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它主要包括制冷和除湿用的制冷系统、空气循环和净化装 置,还可以包括加热和通风装置(它们可被组装在一个箱壳内或被设计成一起使用的组件系统)。 [GB/T7725-2022,定义3.1.1] 3.2 室内异味表征物indoorodorcharacterizationsubstance 本文件规定的室内异味以氨和硫化氢作为典型代表物质。 3.3 工作模式operatingmodel 3.3.1一般工作模式(空调器)normaloperatingmodel(roomairconditioner) 空调器仅运行其制冷(制热)系统等以实现温度、湿度等一般目标参数的工作模式。 3.3.2净化工作模式purificationoperatingmodel 空调器运行其净化装置、空气循环装置等以实现一种或多种空气净化目标参数的工作模式。 3.3.3复合工作模式combinedoperatingmodel 空调器同时运行3.3.1和3.3.2两种工作模式的复合工作状态。 4异味净化方案分类 空调器异味净化方案分类见附录A。 5要求 5.1卫生安全性 空调器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本身所产生的有害物质释放量应满足GB21551.6-2010中第4章规定的要 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IEHA060—2023 35.2异味去除性能 房间空调器应在复合工作模式下工作,在规定的试验条件(附录B)及规定的时间内,满足对室内 异味表征物的去除要求(见表1)。 表1去除室内典型异味表征物净化性能指标 异味净化能力 目标污染物初始浓度a (mg/m3)净化后浓度b (mg/m3)工作时长 (h) A+级氨(NH3) 0.40~0.60 <0.20 ≤2 硫化氢(H2S) 0.0034~0.0051 <0.0017 A级氨(NH3) 0.40~0.60 <0.20 ≤3 硫化氢(H2S) 0.0034~0.0051 <0.0017 注a:常态下(温度20~25℃,相对湿度40~60%RH,标准大气压),氨的嗅觉参考阈值约为0.3ppm(0.20mg/m3), 硫化氢的嗅觉参考阈值约为0.0012ppm(0.0017mg/m3);异味表征物初始浓度要求达到目标污染物的嗅觉参考 阈值的2~3倍。 注b:净化后浓度要求低于该目标污染物的嗅觉参考阈值。 6试验条件 6.1试验舱及相关参数 试验舱容积为30立方米,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3±2)℃、相对湿度(50±10)%RH、无强烈阳光 和其他辐射作用的实验室内进行,且实验室内颗粒物和化学性气体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T18883-2022 的要求。试验运行过程中,与舱内空气联通的舱壁及风道、阀门、采样管道等不应有凝露、滴水现象。 6.2供电 试验电源为单相交流正弦波,试验电压为220V、频率为50Hz,电压和频率波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 值的±1%。 6.3试验设备 试验前检查测量和记录等器具,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试验用仪器仪表的性能、不确定度、量程 应满足下列测量要求: a)温度计:不确定度应在±0.5℃以内; b)湿度计:不确定度应在±5%RH以内; c)计时仪表:不确定度应在±0.5%以内; d)粉尘测定仪:不确定度应在0.001mg/m3以内; e)氨气质量浓度测试仪:不确定度应在0.01mg/m3以内; f)硫化氢质量浓度测试仪:不确定度应在0.01μg/m3以内; g)分光光度计:不确定度应在±0.005以内。 6.4待测样机 对待测空调器进行异味净化模式建立和确定。空调器应开启异味净化模式进行测试。若无异味净化 模式,则默认开启具备空间异味净化作用的最高挡位进行测试,如开启最高循环风量挡位或最高新风挡 位。 6.5异味表征污染物 以室内环境中常见的异味污染物为表征污染物,选定氨(NH3)和硫化氢(H2S)为标志性污染物。 7试验方法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IEHA060—2023 4复合工作模式空调器对空间异味净化功能评价方法见附录B。 净化工作模式空调器对空间异味净化功能评价方法参考GB/T18801。 AA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IEHA060—2023 5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空调器的室内异味净化方案分类 A.1异味净化方案分类 空调器异味净化方案按空调器空气循环方式可分为三类:内循环型、外循环型、双循环型。三类工 作模式的示意图如图A.1至图A.3所示。 图A.1内循环型工作模式示意图 图A.2外循环型工作模式示意图 图A.3双循环型工作模式示意图 A.2异味净化技术举例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IEHA060—2023 6空调器可选用一种或多种适合其工作模式的异味净化技术。其中,内循环型常采用的异味净化技术 包括但不限于过滤式、臭氧式、催化式、等离子式、吸附式等;外循环型常采用的异味净化技术手段包 括新风置换等;双循环型空调器同时采用单循环型和外循环型的技术手段。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GIEHA060—2023 7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空调器对空间异味净化功能评价方法 B.1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采用复合工作模式的空调器去除空间异味污染物(例如氨、硫化氢等)的试验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规定的试验舱容积、初始浓度、检测仪器精度、试验时间等条件下,30m3试验舱可 测的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8.0kW。 B.2试验原理 本试验采用“两点比较法”评价空调对空间异味净化的能力。 在密闭试验舱内发生空间异味污染物气体,在空调器异味净化功能运行特定时间后,采集试验舱内 和对照试验舱内的空气,对异味污染物气体浓度进行测试,比较气体浓度的减少程度。 B.3试验条件 B.3.1环境条件 试验舱应符合QB/T5364-2019规定的30m3试验舱要求。试验舱的环境条件应满足6.1规定的要 求。空调器的供电条件应满足6.2规定的要求。 如被测试空调器的异味净化模式包含新风功能,则应使用可以调节试验舱内外压差的30m3试验舱 进行测试。 B.3.2试验设备 测试用设备应满足6.3规定的要求。 B.4目标污染物 B.4.1目标污染物选定 以室内环境中常见的气态污染物为特征污染物,选定氨气(NH3)或硫化氢气体(H2S)为标志性污 染物。 B.4.2目标污染物发生方法 试验用目标污染物发生方式建议采用下述方式之一进行: a)选用分析纯及以上级别试剂,可采用发生的气态污染物纯度高、效率高的设备发生; b)选用标准气体,可采用适当浓度的标准气体钢瓶直接发生。 B.4.3目标污染物检测方法 目标污染物浓度检测方法可采用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或通过基于电化学传感技术或红外吸收光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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