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12-03-02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202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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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毫米×1230毫米 32开本 1.25印张 32千字
2021年4月第1版 2021年4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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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等级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
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
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家用电子产品
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家用电子产品维修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
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
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
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由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快益点电器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何
金华技能大师工作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起草人有:何金华、任森
成、尹华武、贾伟、杨贵军、刘亚光。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
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等。主要审定人员有:魏从明、李方健、谢伟锦、杨国柱、王庆涛、
陈国浩、毛奎章、马铁桥、龚平、魏路军。
五、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
1职业编码:4-12-03-02能鉴定中心荣庆华、王小兵,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孙
亚,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魏忠孝、罗曼奕等有关专家的指
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2职业编码:4-12-03-02
①2020年12月29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连锁经
营管理师等11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3号)公布。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0年版)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编码
4-12-03-02
1.3 职业定义
使用高频、超高频振荡器、示波器、万用表等仪器仪表,对家
用电视机、录像机、音响等家用电子产品进行调试、检测、拆装、
维护、修理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 职业能力特征
无色盲、色弱、听觉障碍。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计算、推
理、判断能力,学习能力和表达能力;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性好。
1职业编码:4-12-03-02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 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15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130标准学时,三级/
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20标准学时。
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
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2职业编码:4-12-03-02
①
②相关职业:音频、视频、智能电子产品及相关配套设备制造、调试及维修,下
同。
相关专业: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
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下同。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
训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含)以
上。
3职业编码:4-12-03-0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培训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9.2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
识考试以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
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
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9.4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
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
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
min,二级/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不少于15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
4职业编码:4-12-03-02
4-12-03-02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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