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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CCS A 16 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 4172—2022 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Standard of social assistance and social work service 2022 - 06 - 29 发布 2022 - 07 - 29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4172—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社会工作(者)协会、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现代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淮南 师范学院、合肥市瑶海区民政局、安徽双盈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爱邻社会工作服务社。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俞宁、尹骏怡、毕兰凤、张同金、李辉、丁小兵、王娇佼、郭国红、王霞文、 吴艳艳、程晨、牛彦、吴洁。 I DB34/T 4172—2022 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流 程、内容、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应坚守公平正义,维护人的尊严与价值,遵循个别化、非评判、接纳、 保密、案主自决。 从事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应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取得社会工作、社 会学、社会政策、社区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直接从事社会救助领域相关服务年限不少于三 年。 从事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在职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 30 学时,并熟 悉社会救助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掌握社会工作有关理论、知识、方法与技巧。 从事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应具有与服务内容相对应的工作平台、服务场所以及设施 设备。 从事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动态管理、过程管理、应急管理、档案 管理等相关制度。 5 服务对象 特困人员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 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 庭财产状况规定。 1 DB34/T 4172—2022 临时救助对象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事故,或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以及由于其他特 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予以急难社会救助对象;或遭遇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受 灾救助对象。 其他救助对象 其他符合社会救助领域政策规定,并经社会救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人员或家庭。 6 服务流程和内容 服务流程 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包括接案、预估、计划、介入、结案。 服务内容 6.2.1 接案 6.2.1.1 询问服务对象的基本资料,了解其基本情况,以及是否接受过相关服务、是否有特殊事项需 谨慎处理等。 6.2.1.2 开展与服务对象的面谈工作,应无条件接纳和尊重服务对象,通过倾听、同理、提供信息等 沟通技巧帮助服务对象界定其问题和需求,澄清双方的角色期待与责任。 6.2.1.3 通过面谈、家访、社区和相关单位的走访等多渠道收集服务对象相关资料,为后续预估工作 提供依据。 6.2.1.4 初步界定服务对象的问题,以及该社会工作者是否具备处理能力,必要时应请求督导的支持。 6.2.1.5 与服务对象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建立专业工作关系。 6.2.2 预估 6.2.2.1 收集服务对象相关资料,应包含个人资料、环境资料以及互动资料,具体如下: ——个人资料:服务对象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收入等个人基本资料;既往病史、用药 情况等与服务对象问题相关的个人健康状况资料;以及服务对象心理状态、认知能力、价值 观念、个性特点、情感及行为方式等个人相关资料; ——环境资料:包括服务对象的住房、家居等物理环境资料;以及家庭、朋辈群体、社区、文化 等社会环境资料; ——互动资料:服务对象与环境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互动过程及互动结果等方面的资料。 6.2.2.2 宜运用社会生态系统图、社会支持网络方法、社会历史报告法收集、整理、分析、解释服务 对象相关资料,明确服务对象问题解决的优先次序,辨别服务对象问题产生的多方面、多层次原因,以 及服务对象曾经做过的努力和效果。 6.2.2.3 分析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环境中的资源和优势,确定服务的方式和内容,撰写预估报告。 6.2.3 计划 6.2.3.1 根据服务对象的问题及需求,明确服务的目的和目标,具体如下: ——与服务对象共同商讨的服务总体上所期望达到的方向和最终结果; ——与服务对象共同明确个人、家庭、朋辈、邻里、社区、工作单位、组织等多层次目标系统; 2 DB34/T 4172—2022 ——与服务对象共同明晰目标的可行性和可能的利弊; ——服务的目的和目标应与服务对象及相关利益方沟通确认。 6.2.3.2 根据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要,构建行动计划,具体如下: ——选择介入系统:个人、家庭、社区、专业社会组织等有关非正式和正式系统; ——选择行动内容:心理疏导、政策传递、能力提升、社会融入、资源链接、多元倡导等介入行 动; ——选择介入方法:根据介入系统和行动内容选择不限于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方法中 一种或多种方法。 6.2.3.3 撰写服务计划书,内容包括:服务对象的问题、服务目标、干预理论及介入策略、阶段性目 标及服务内容、督导及评估方式等。 6.2.4 介入 6.2.4.1 危机干预 6.2.4.1.1 针对存在绝望、应激创伤等高危心理的服务对象开展危机干预,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 必要时转介心理咨询、精神科医生等专业资源。 6.2.4.1.2 针对突发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服务对象开展 识别、评估工作,并制定危机介入计划,调动其内外优势资源,激发服务对象内部应对机制。 6.2.4.1.3 进行危机干预的善后工作,包括对服务对象的回访、开展危机介入工作评估和小结、完善 应急预案等。 6.2.4.2 心理疏导 针对存在焦急、忧郁、悲观、失望等负面心理状态的服务对象,对其表达充分的同理心,运用引导 性技巧、表达性技巧、影响性技巧等会谈技巧以及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干预模式与方法为其提供情绪安 抚与疏导服务。 6.2.4.3 政策传递 针对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开展政策宣传服务,提供有关政策信息,帮助服务对象了解社会救助政策。 6.2.4.4 能力提升 6.2.4.4.1 针对认知存在偏差的服务对象,宜通过帮助服务对象找出不合理认知、改变不合理认知、 巩固改变等过程,帮助服务对象构建合理认知,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6.2.4.4.2 针对生理、心理及社会方面功能衰退的服务对象,宜通过设计生活场境改造、辅助器材提 供、行为训练、社区活动、同伴支持等内容,恢复其社会功能。 6.2.4.4.3 针对有生计能力提升需求的服务对象,宜为其开展技能培训,增强服务对象的就业自信和 能力,引导服务对象积极就业、创业。 6.2.4.4.4 针对有其他生活能力提升需求的服务对象,宜设计不同增能主题的小组活动,如人际关系 调适主题小组。 6.2.4.4.5 针对服务对象家庭成员及周边系统,根据需要提供间接服务,宜开展沟通互动能力、精神 支持能力、生活照顾能力、生计发展能力、社会资本重构能力指导和提升等服务。 6.2.4.5 社会融入 3 DB34/T 4172—2022 针对社会支持网络欠缺的服务对象,可了解服务对象多层次现有支持网络,并综合使用个人增能与 自助、家庭照顾者支持、邻里互助、志愿者链接等各种策略强化服务对象社会支持网络。应根据服务对 象的特点设计社区活动,积极引导服务对象参与,构建社区居民间的互动机制。 6.2.4.6 资源链接 针对自有资源缺乏的服务对象,应对服务对象的现状进行分析评估,帮助链接生活、就学、就业、 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引导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6.2.4.7 多元倡导 针对缺乏自身动力或资源的服务对象,宜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的多元倡导,内容包括服务对 象行为的倡导、政府行为的倡导以及社会层面的倡导。具体如下: ——向服务对象倡导积极向上、自助等某些合理行为; ——向政府倡导出台、完善有关政策支持的政府行为; ——向社会倡导慈善行为,营造互助关怀的救助氛围。 6.2.4.8 其他 从事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可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的家庭经济状 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6.2.5 结案 6.2.5.1 对服务对象的改变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评估。 6.2.5.2 提前告知专业工作关系的结束、回顾服务过程、巩固已有改变。 6.2.5.3 告知结束专业工作关系后的注意事项,避免或妥善处理因结案产生的负面情绪。 6.2.5.4 进行服务过程总结,撰写结案报告,应包含服务对象基本资料、主要问题、问题分析、服务 计划、介入过程、服务评估、服务反思等方面。 6.2.5.5 适时开展跟进服务。 7 评价与改进 评价 7.1.1 应在服务周期内开展服务成效的自我评价不少于 1 次。 7.1.2 宜在服务周期内持续开展服务对象评价,应针对服务对象开展整体服务满意度调查不少于 1 次。 7.1.3 应接受第三方评价,宜在服务立项、中期、末期分别开展评价。 改进 7.2.1 应对评价情况进行梳理,发现与分析问题。 7.2.2 应根据发现和分析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实施干预,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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