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220 CCS B 41 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 4203—2022 猪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分离鉴定规程 Regulation for detection of extraintestinal pathogenic Escherichia coli from swine 2022 - 06 - 29 发布 2022 - 07 - 29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4203—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农业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安徽浩翔农牧有限公司,马鞍山史记动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安 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阜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阜阳市颍东区 枣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巢湖市畜牧兽医局,六安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滁州市凤阳县府城畜牧 兽医站,安徽省猪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郁,李亮,谢玉洁,黄晓慧,李超,邢刚,刘雪兰,段倩倩,李春芬,程圣 芳,孙裴,何长生,高亚飞,陈田梅。 I DB34/T 4203—2022 猪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分离鉴定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猪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分离鉴定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材料、操作规程、结果报告和废弃 物无害化处理与人员安全防护。 本文件适用于猪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的分离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478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GB 478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 GB 4789.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肠杆菌科检验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SN/T 2025 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SN/T 2984 检验检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要求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 extraintestinal pathogenic Escherichia coli,ExPEC 是一组不同种类的不仅可正常定殖于畜禽等肠道,而且能侵入血液循环系统引起菌血症,并诱发败 血症或局部肠道外感染的大肠杆菌。 4 主要设备和材料 显微镜:10×~100×。 电子天平:感量 0.1 g。 恒温培养箱:37℃。 冰箱:0℃~4℃。 无菌培养皿:直径 75 mm 或 90 mm。 无菌试管:12 mm×100 mm,15 mm×150 mm。 麦氏比浊管。 pH 计、pH 比色管或精密 pH 试纸。 饱和氯化钠溶液:见附录 A 中 A.1。 30%甘油缓冲盐水溶液:见附录 A 中 A.2。 1 DB34/T 4203—2022 麦康凯培养基(MAC):按照 GB 4789.6 规定执行。 革兰氏染色液:按照 GB 4789.41 规定执行。 三糖铁(TSI)琼脂斜面培养基:按照 GB 4789.6 规定执行。 蛋白胨水和靛基质试剂:按照 GB 4789.6 规定执行。 缓冲葡萄糖蛋白胨水和甲基红试剂、V-P 试剂:按照 GB 4789.38 规定执行。 枸橼酸盐培养基:按照 GB 4789.38 规定执行。 LB 固体培养基:见附录 A 中 A.3。 试验小鼠:6~8 周龄,体重 18 g~22 g,清洁级。 大肠杆菌 O 抗原单因子标准血清。 5 操作规程 操作流程 ExPEC分离鉴定的流程示意图见附录B。 操作步骤 5.2.1 样品采集 5.2.1.1 采集:无菌操作采集病猪的肝脏、肺脏、脾脏、淋巴结、脑等肠外组织,或关节积液、心包 积液。 5.2.1.2 保存与运输:病料样品采集后不能及时送检的,可保存于饱和氯化钠溶液或 30% 甘油缓冲 盐水溶液中,保存时间不超过 72 h。样品均需采取低温(0℃~4℃)保存和运输。 5.2.2 细菌分离与纯化 无菌操作将病料样品接种于麦康凯培养基(MAC),37℃培养 18 h~24 h,挑取疑似单个菌落(菌 落呈鲜桃红色或粉红色,中等大小,直径 1.0 mm~2.5 mm,圆形,边缘整齐,表面光滑)再次划线接 种于MAC,37℃ 培养 18 h~24 h (即纯化)后进行大肠杆菌鉴定。 5.2.3 肠外大肠杆菌鉴定 5.2.3.1 形态特征鉴定:革兰氏染色镜检。大肠杆菌为革兰氏阴性直短杆菌,两端钝圆,无芽孢,多 散在,也有成对排列。 5.2.3.2 生化特性鉴定:先取纯化菌落接种三糖铁(TSI)琼脂斜面培养基,37℃ 培养 18 h~24 h。 大肠杆菌为斜面和底面均变黄或变红,产气,不产 H2S。之后将纯化菌落分别接种蛋白胨水、缓冲葡萄 糖蛋白胨水、枸橼酸盐培养基,37℃ 培养 18 h~24 h,进行吲哚试验(I)、甲基红试验(MR)、VP 试验(Vi)、枸橼酸盐利用试验(C),简称 IMViC 试验。大肠杆菌为 IMViC + + - -。按照 GB 4789.38、GB 4789.6 执行。 5.2.4 肠外大肠杆菌致病性鉴定 取10只健康状态良好小鼠,分成试验组和对照组,每组 5 只。将5.2.3中两条鉴定均符合的大肠杆 菌分离株制成浓度约为 0.5 麦氏比浊度的菌悬液,分别腹腔注射试验组小鼠,每只 0.3 mL。对照组小 鼠每只腹腔注射 0.3 mL 用于稀释菌液的无菌生理盐水。注射后观察 3 d 内小鼠精神状况及死亡情 况。若对照组小鼠均健活,试验组小鼠出现精神萎靡,不进食,静止抱团不活动,最后死亡的临床症状, 并将死亡的小鼠在无菌操作下取其肺脏、肝脏、脾脏组织分别接种于MAC,37℃ 培养 24 h,挑取大肠 2 DB34/T 4203—2022 杆菌疑似菌落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将符合大肠杆菌形态特征的细菌纯化后接种TSI,并进行IMViC试验, 结果与接种菌株一致则说明待检大肠杆菌分离株为ExPEC。 5.2.5 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 O 抗原血清型鉴定 见附录C。 5.2.6 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系统进化群鉴定 见附录D。 6 结果报告 符合 5.2.2,5.2.3,5.2.4,可确定为 ExPEC。 符合 6.1,且根据 5.2.5,可确定为某种 O 抗原血清型的 ExPCE。 符合 6.1,且根据 5.2.6,可确定为某种系统进化群的 ExPCE。 7 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人员安全防护 应按照 GB 19489、SN/T 2984 和 SN/T 2025 的规定执行。 3 DB34/T 4203—2022 附 录 A (资料性) 培养基的配制 A.1 饱和氯化钠溶液 A.1.1 成分 氯化钠 蒸馏水 38.0 g~39.0 g 100 mL A.1.2 制法 将 38.0 g~39.0 g 氯化钠加入 100 mL 蒸馏水中,充分搅拌,待完全溶解混匀后,分装于采样 管,每管 5 mL~10 mL,121℃ 高压灭菌 15 min 备用。 A.2 30%甘油缓冲盐水溶液 A.2.1 成分 氯化钠 碱性磷酸钠 中性甘油 蒸馏水 0.5 g 1.0 g 30 mL 100 mL A.2.2 制法 先将盐类成分溶于水中,然后加入甘油,混匀,分装于采样管,每管5 mL~10 mL,121℃高压灭菌 15 min 备用。 A.3 LB 固体培养基 A.3.1 成分 胰蛋白胨 酵母提取物 氯化钠 琼脂 蒸馏水 10.0 g 5.0 g 10.0 g 15.0 g~20.0 g 1000 mL A.3.2 制法 将 A.3.1 中各成分溶于蒸馏水中,加热溶解,校正pH至 7.4±0.2,121℃灭菌 20 min,待冷却至 50℃ 左右时倾注平板。 4 DB34/T 4203—2022 附 录 B (资料性) 猪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分离鉴定流程 见图B.1。 检 样 麦康凯培养基分离培养 (菌落呈鲜红色或粉红色,中等大小,直径 1.0 mm~2.5 mm,圆形,边缘整齐,表面光滑) 选取可疑菌落涂片镜检、纯培养 (革兰氏阴性直短杆菌,两端钝圆,无芽孢,多散在,也有成对排列) 生化试验 (TSI:斜面和底面均变黄或变红,产气,不产 H2S。IMViC + + - -) 肠外大肠杆菌 动物试验 O 抗原血清型 PCR 鉴定 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 系统进化群 PCR 鉴定 结果报告 图B.1 猪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分离鉴定流程 5 DB34/T 4203—2022 附 录 C (资料性) 猪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 O 抗原血清型鉴定 C.1 ExPEC 的 O 抗原制备 将ExPEC接种于LB固体培养基上,37℃ 培养 18 h~24 h,用 3mL 0.5% 石炭酸生理盐水将菌苔 洗下,置于试管中,制成浓稠的悬液,121℃ 高压灭菌 2 h,破坏其K抗原,即为O抗原,储存于 4℃ 备用。 C.2 ExPEC 的 O 抗原玻片凝集试验 取O抗原分别与大肠杆菌的O抗原单因子血清进行玻片凝集反应。即O抗原和O抗原单因子血清各取 15 μL 在玻片上混匀,2 min 内出现明显凝集者为阳性反应。同时以O抗原与 0.5% 石炭酸生理盐水 混合物作对照,观察有无自凝集现象。玻片凝集试验判定标准见表C.1。 表C.1 玻片凝集试验判定标准 反应强度 判断依据 对应结果 ++++ 液体完全透明,出现大的凝集块 阳性 +++ 液体几乎完全透明,有明显凝集块 阳性 ++ 液体不甚透明,有可见凝集块 阳性 + 液体浑浊,有小的颗粒状物 阴性 - 液体浑浊,无凝集现象 阴性 C.3 ExPEC 的 O 抗原的试管凝集试验 经过玻板凝集试验初步筛选可能的O血清型,然后通过试管凝集试验确定其O血清型。定型标准为血 清的试管凝集价 ≥1:640。其步骤如下: a) O 抗原单因子定型血清的稀释:采取倍比稀释法。取洁净试管 8 支并标记,每支试管用移液 器加入 0.5mL 0.5% 石炭酸生理盐水。用移液器吸取 1:10 稀释的大肠杆菌抗 O 因子血清 0.5 mL 加入第 1 管,在管内反复吹打 6~8 次,使血清与生理盐水充分混合,然后吸取 0.5 mL 加入第 2 管,同样混合均匀后吸取 0.5 mL 加入第 3 管,重复上次操作,直至第 7 管,混 匀后从第 7 管中吸取 0.5
DB34-T 4203-2022 猪肠外致病性大肠杆菌分离鉴定规程 安徽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3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3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09-28 10:58:5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