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220.10
CCSX66
T/ZZFSA 005-2021团体标准
香辛料调味品
Spicycondiments
2021-07- 15发布 2021-07- 15实施
郑州市食品安全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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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FSA 005-2021
I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郑州市食品安全协会 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市食品安全协会 、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郑州市恋味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
久居香调味品有限公司 、郑州哈尔九宝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千禧鹰味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绿香园调味食
品有限公司、巩义市白园食品有限公司 、郑州神田天然调味品有限公司 、郑州市牛记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科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烹小鲜食品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廷渲、方镇、曹淑萍、李琦、李杜娟、张瑞娟、黄亚萍、米攀义、吕崇伟 、
付向阳、陈伟强。
本文件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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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辛料调味品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香辛料调味品的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
保质期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植物性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或配以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香辛料调味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
文件。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3.1
香辛料 spices
用于食品加香调味,能赋予食品以香、辛、辣等风味的植物性产品。
3.2
香辛料调味品 spicycondiments
以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 香辛料调味品。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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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一型香辛料调味品 singlespicycondiments
以单一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香辛料调味品。
3.4
复合型香辛料调味品 compoundspicycondiments
以两种或两种以上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香辛料调味品。
3.5
即食类香辛料调味品 ready-to-eatspicycondiments
可以直接食用的香辛料调味品。
3.6
非即食类 香辛料调味品 non-ready-to-eatspicycondiments
食用前须经过加热处理,非直接食用 的香辛料调味品。
4分类
4.1按产品原料,可分为单一型香辛料调味品和复合型香辛料调味品。
4.2按食用方式,可分为即食类香辛料调味品和非即食类香辛料调味品。
5技术要求
5.1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5.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
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
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 ,品
其滋味气味、滋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异嗅
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 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5.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 14 GB5009.3
总灰分/(g/100g) ≤ 10 GB5009.4
酸不溶性灰分/(g/100g) ≤ 5 GB5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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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微生物限量
5.4.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29921的规定。
5.4.2即食类产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3微生物限量
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cmM
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4789.2
大肠菌群/(MPN/g)520.31.5GB4789.3MPN计数法
霉菌/(CFU/g) 52102103GB4789.15
酵母/(CFU/g) 52102103GB4789.15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4789.1执行。
5.5真菌毒素限量和污染物限量
5.5.1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2761的规定。
5.5.2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5.6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3的规定。
5.7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5.7.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2760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公告的规定。
5.7.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14880的规定。
5.8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
5.9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6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6.2抽样方法和数量
6.2.1出厂检验时,从成品库内对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满足出厂检验项目及备检样品
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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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2型式检验时,从成品库内对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满足型式检验项目需要。
6.3出厂检验
6.3.1产品需经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水分 、总灰分、菌落总数(仅限于即食
类产品)、大肠菌群(仅限于即食类产品)。
6.4型式检验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
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主要原料、关键设备或关键工艺有重大变动,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时;
c)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d)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提出时;
e)其他。
6.5判定
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项目均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 ,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 ,使用备检
样品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复检 ,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 ,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为合格产
品,若复检项目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7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有关规定,并标明食用方法; 营养标签应符合GB28050的规定。
7.2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7.3运输和贮存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7.4保质期
应根据产品工艺特性确定保质期。
8其他
食品经营过程应符合 GB316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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