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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180 T 01 吉 DB22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2043—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检测设备期间核查规范 Vehicle Safety Performance Examining-testing Station Measuring Equipment Intermediate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s 2014 - 02 - 28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4 - 30 实施 发 布 DB22/T 2043—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业协会、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法成、王文亮、金玉涛、胡卫军、杨文亮 I DB22/T 2043—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设备期间核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设备期间核查(以下简称期间核查)的术语和定义、目 的、对象、方法与判定原则以及记录和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在用仪器设备进行的期间核查。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 Vehicle Safety Performance Examining-testing 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测的活动,包 括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的初次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和登记后的定期安全技术性能检测。 2.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Vehicle Safety Performance Examining-testing Station 指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 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测、并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测机构。机动车安 全技术检验机构又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简称安检站)。 2.3 期间核查 Intermediate Check 使用简单实用并具相当可信度的方法,对可能造成设备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或参考标准、基准、传递 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的某些参数在两次相邻的定期检定/校准之间的时间间隔内 进行检查, 以判定设备是否保持着校准或检定时的计量特性,以确保检测结果的质量。 3 目的 3.1 为了证明安检站在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内,保持良好的检定/校准 状态的可信度,各安检机构应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3.2 期间核查可及时识别可能发生的超出预期范围的变化或失效,确认其性能是否得到有效维持、是 否满足其使用要求,一旦发生偏移,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或措施,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由于设备的校准状 态失效而产生的成本或风险,有效地维护实验室和客户的利益。 4 对象 1 DB22/T 2043—2014 4.1 安检机构检测设备的期间核查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日程进行核查。 4.2 安检机构应根据在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期间核查计划,明确哪些仪器设备需要核查、采 用何种方法进行核查并确定核查的频次。 4.3 一般应对处于下列七种情况的仪器进行核查: a) 使用频繁的; b) 使用或储存环境严酷或发生剧烈变化的; c) 使用过程中容易受损、数据易变或对数据存疑的; d) 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如借出后返还的; e) 检定校准结果接近规定的极限值的以及使用寿命临近到期的; f) 首次投入运行,不能把握其性能的; g) 测量结果具有重要价值或重大影响的。 4.4 安检机构并不需要对检测仪器设备的所有功能与全部测量范围进行核查,通常主要应针对所用的 仪器设备稳定性不佳的某些参量以及核查对象的基本参数、基本测量范围或常用测量点进行期间核查。 5 方法及判定原则 5.1 自校准法 当实验室自身拥有的仪器,其某一参数的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小于被核查的同类仪器的不确定度的 1/3,即可用前者对后者进行核查。当结果表明被核查的特性满足要求时,则核查通过。 5.2 传递测量法 5.2.1 如果检测站可获得比要核查的仪器更高等级的仪器,则可采用传递测量法。即用被核查的仪器测 量某一稳定的被测对象,然后用更高等级的仪器代替被核查仪器再次测量。 5.2.2 设前者与后者的结果分别为 y 和 y 0 ,相应的不确定度为 U 和 U 0 ( k = 2 ),若公式(1)成立, 则核查通过。 y - y 0 £ U 2 + U 02 ................................... (1) 式中: y ----采用被核查的仪器测量稳定被测对象的测量值; y 0 ----采用更高等级的仪器测量稳定被测对象的测量值; U ----采用被核查的仪器测量稳定被测对象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U 0 ----采用更高等级的仪器测量稳定被测对象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5.2.3 若 U 0 £ U ,则可忽略 U 0 的影响,此时公式(1)可简化成为: y - y0 £ U 。 3 5.3 多台套比对法 5.3.1 当实验室没有更高等级的仪器,但拥有准确度相同的同类多台套仪器,此时可采用多台套比对 法。 2 DB22/T 2043—2014 5.3.2 用被核查的仪器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得到测量值 y1 及其不确定度 U 1 。然后用其他几台仪器 分别对该被测对象进行测量,得到测量结果 y 2 、 y3 …… y n 。计算 y 1 、 y 2 、 y 3 …… y n 的平均值得 y , 若公式(2)成立,则核查通过。 y1 - y £ n -1 y1 ....................................(2) n 式中: y 1 ----用被核查的仪器对被测的核查对象进行测量所得到测量值; y ----用多台仪器分别对被测的核查对象进行测量所得到测量值的平均值; n ----使用的测量仪器的数量。 5.4 核查标准法 5.4.1 如果实验室拥有一个足够稳定的被测对象(例如砝码、量块或性能稳定的专用于核查的测量仪 器等)可作为“核查标准”,被核查仪器经校准/检定返回实验室后,立即测量该核查标准的某一参数得 到结果 x 0 及其不确定度 U 0 ( k = 2 ),此后,核查时再次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得到结果 x1 及其不确 定度 U 1 ( k = 2 ),计算公式如(3)式。 En = x1 - x0 U 12 + U 22 ...................................(3) 式中: E n ----归一化偏差; x0 ----被核查仪器经检定校准后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的测量结果; x1 ----再次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的测量结果; U 0 ----被核查仪器经检定校准后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 U 1 ----再次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 5.4.2 如果 E n £ 0.7 ,则核查通过;如果 0.7 < E n £ 1 ,核查可通过,但检测机构应分析原因并采取 预防措施,以避免仪器设备性能继续恶化对检测结果带来影响。 注:公式(3)还可应用于两台套仪器设备比对和两种检测方法比对。两台套仪器设备比对是指用两台套同类仪器 对核查标准进行测量,分别得到结果 y1 、 y 0 及其不确定度 U 1 、 U 0 ( k = 2 )。两种检测方法比对是指采 3 DB22/T 2043—2014 用不同的测量方法对仪器进行核查,分别得到结果 y1 、 y 0 及其不确定度 U 1 、 U 0 ( k = 2 )。 5.5 临界值( CD 值)评定法 5.5.1 当实验室对测量不确定度缺乏正确的评定,而用于该测量的标准方法提供有可靠的重复性标准 差 s r 和复现性标准差 s R 时,可采用临界值( CD 值)评定法。 5.5.2 根据 ISO5725-6,按公式(4)计算 CD 值: ECD = æ n -1ö (2.8s R ) 2 + (2.8s r ) 2 ç ÷ 2 è n ø 1 ..................... (4) 式中: ECD ----临界值(CD值); s r ----重复性标准差; s R ----复现性标准差; n ----测量次数。 5.5.3 实验室在重复性条件下 n 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与参考值 m 0 (诸如校准/检定证书给出的值)之 差的绝对值小于 CD 值,则核查通过。 5.6 允差法 5.6.1 在 E n 值及 CD 值均不可获得时,但依据相应规程、规范或标准的规定可以得到测量结果的允差 D ,若公式(5)成立,则核查通过。 x L - xr £ D ................................ (5) 式中: x L ----实验室的测量结果; xr ----被测对象的参考值; D ----规程、规范或标准规定的允许误差。 5.6.2 当将标准物质作为被测对象,其参考值 x r 采用标准物质证书中的值时,该方法也称为标准物质 法。用于期间核查的标准物质应能溯源至国家基准,或是在有效期内的有证标准物质。当无有证标准物 质时,可用已定值的标准物质对仪器进行核查。 5.7 常规控制图法 5.7.1 控制图法是一种将显著性统计原理应用于控制生产过程的图形方法,它是从过程中以近似等间 隔抽取数据构成子组,此间隔可以用时间或者数量来定义。 4 DB22/T 2043—2014 5.7.2 从每一子组得到一个或多个子组特性,如子组平均值 、子组极差 R 或标准差 s。 5.7.3 常规控制图是给定的子组特性值与子组号对应的一种图形,包含由统计方法确定的一条中心线 (CL)和两条控制限。中心线作为点绘特性的基准值,通常是所考察数据的平均值。 5.7.4 控制限位于中心线的上下两侧,分别称为上控制限(UCL)和下控制限(LCL)。若数据处于限 内,表明测量过程处于统计控制状态;反之过程失控。 5.7.5 实验室将常规控制图引入到对仪器的核查,通常用被核查对象定期对测量对象进行重复测量, 或用测量对象定期对被核查对象进行重复测量,并利用得到的特性值绘制出平均值控制图和极差控制 图。此后,若核查值落在控制限内,则核查通过。 6 记录和报告 期间核查按确定的计划和已知的核查方法完成后,应形成期间核查记录及期间核查报告,并依据对 应的判定原则给出核查结论。期间核查记录表的格式见附录A,期间核查报告格式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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