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40.55 C 39 备案号: 吉 DB22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22/T 2030—2014 婴儿培养箱质量控制规范 Quality control specification for baby incubator 2014 - 02 - 28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4 - 30 实施 发 布 DB22/T 2030—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延边医疗器械管理站、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茂林、姜明旗、张锦哲、金福。 I DB22/T 2030—2014 婴儿培养箱质量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婴儿培养箱质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临床的婴儿培养箱的质量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供运输婴儿用的运输用培养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243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婴儿培养箱安全专用要求 GB 15981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JJF 1260 婴儿培养箱校准规范 YY/T 0841 医用电气设备 医用电气设备周期性测试和修理后测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设备质量控制 equipment quality control 设备购置前的计划、技术评估,设备购置后的安装、验收、使用以及设备报废的控制过程。 3.2 临床应用质量控制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quality control 临床使用中以测试和计量校准为基础,以操作、维护和保养为保证的全面的质量管理的过程。 3.3 处置 disposal 设备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 质或用途的行为。 3.4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1 DB22/T 2030—2014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例如医院内的感染症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其住过的病 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的消毒。 4 基本要求 4.1 婴儿培养箱的质量控制应统一管理,并有专人负责。 4.2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3 婴儿培养箱的验收和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安全性应符合 GB 11243 的要求; ——计量准确度应符合 JJF1260 的规定;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应符合 GB 15981 和 GB 15982 的要求; ——使用前应进行性能测试和消毒处理; ——临床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定期进行性能测试和消毒处理。 5 质量控制项目 5.1 设备质量控制包括以下项目: ——置前的计划、技术评估和购置方式的选择; ——购置后的安装、验收和调试; ——报废和处置。 5.2 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包括以下项目: ——环境条件和电气安全; ——安全使用和正确操作; ——清洗、消毒和灭菌; ——保养和预防性维护; ——性能测试; ——设备的校准。 6 质量控制方法 6.1 设备质量控制 6.1.1 购置前的计划、技术评估和购置方式 6.1.1.1 编写设备购置计划应遵循经济性、有效性和先进性的原则。 6.1.1.2 根据医疗需要,合理评估设备的技术参数。 6.1.1.3 购置方式应符合招标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际招标、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自 行采购等为主要方式。 6.1.2 购置后的安装、验收和调试 6.1.2.1 使用单位验收时应核对合同、检查产品外包装、做好验收的现场记录。 6.1.2.2 安装、验收和调试应符合 4 的规定。 2 DB22/T 2030—2014 6.1.3 报废 6.1.3.1 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不合格、淘汰的应强制报废。 6.1.3.2 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性能参数指标严重下降不能修复的应强制报废。 6.1.3.3 使用年限过长、制造商无法提供配件的应申请报废。 6.1.3.4 维修成本过高,无维修价值的应报废。 6.1.3.5 报废的设备应停止使用,其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出厂编号、生产厂家、有效期、报废原因 等进行登记,经本单位和技术部门批准后,对设备档案进行备案,并报送所在地卫生和财政部门备案。 6.1.4 处置 6.1.4.1 功能落后已不能满足当前临床需要、阻碍医院发展、迫切需要更新换代的应进行处置评审, 符合处置条件的可进入处置程序。 6.1.4.2 处置评审应填写处置评审表,格式参见附录 A。 6.2 临床应用质量控制 6.2.1 环境条件 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周围环境温度在+20 ℃~+30 ℃; ——周围环境空气流速低于 0.3 m/s; ——使用温度必须高出环境温度至少 3 ℃; ——培养箱应放置在不迎风、无电磁干扰、没有阳光直射和其他热源烘烤的位置。 6.2.2 电气安全 应符合GB 11243的规定。 6.2.3 安全使用和正确操作 6.2.3.1 安全使用 6.2.3.1.1 严禁带病运行,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在问题解决前严禁使用。 6.2.3.1.2 降低噪声应: a) 使培养箱内的噪声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上,建议不超过 60 dB;努力减少婴儿室的噪声; b) 噪声超标的培养箱,必须查出问题根源,予以解决; c) 在进行高流量输氧时,尤其是流经头罩输氧或风扇轴承出现破损时,噪声可以很高,要进行严 格控制。 6.2.3.1.3 培养箱内氧气使用中的风险注意: a) 使用氧气时,不要在箱内放置电热器件和油剂等挥发性物质; b) 培养箱内不得残留乙醚或酒精等易燃剂; c) 培养箱内衣物床单应为纯棉,不可用容易产生静电的衣服; d) 医护人员需穿纯棉或防火材料服装; e) 在培养箱内使用氧气会增加对培养箱内婴儿的噪声级别,要严格注意。 6.2.3.2 正确操作 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对患儿的伤害。 3 DB22/T 2030—2014 6.2.4 清洗、消毒和灭菌 6.2.4.1 每次进行护理治疗操作之前,先经规范“六步洗手法”洗手之后喷洒快速手消毒液,双手互 搓 1 分钟至干,或其他消毒方法达到 GB 15982 的要求。 6.2.4.2 临床应用状态下的培养箱每日应用消毒液擦洗箱壁内外面,不能用酒精。每周 1 次或新生儿 出温箱后都对培养箱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水箱内的水用灭菌蒸馏水,每日更换。 6.2.4.3 凡使用终止或连续使用 7 天应更换培养箱,换下的培养箱应将内部各部件拆卸后清洁、消毒, 再用紫外线照射 1 小时备用。 6.2.4.4 经过终末消毒的培养箱在使用之前用消毒液和蒸馏水各擦拭 1 遍箱体内外壁后可使用。 6.2.4.5 使用终结或临床应用状态下的培养箱的消毒,应先清洗,再消毒。 6.2.4.6 消毒应按照污染后危险性的种类,选择合理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 6.2.4.7 消毒与灭菌效果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其评价应符合 4 的要求。 6.2.5 保养和预防性维护 6.2.5.1 保养包括以下方面: a) 培养箱外壳必须有效接地,其周围不可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b) 临床应用状态下的培养箱每日应清洁、消毒箱壁内外面,使用终结的培养箱应进行彻底清洁、 消毒后备用; c) 长期不用的培养箱应盖好塑料防尘罩置于干燥室内; d) 备用状态或长期不使用的培养箱,要在每个月至少连续开启 10h 进行性能测试,保证机器性能 正常; e) 培养箱第一次使用或长期放置不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温度稳定性及报警试验,以确定培养箱的 安全性能。 6.2.5.2 预防性维护包括以下方面: a) 检查通风口、空气过滤器,必要时进行清洁或更换。确保过滤器正确安装; b) 检查橡胶或塑料垫圈、封口损坏的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 c) 检查端口关闭和端口套管是否适当的关闭,检查端口橡胶套是否有破洞或其他磨损情况; d) 电池应每 24 个月更换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 e) 参考设备服务手册或说明书,完成制作商说明的该设备的预防性维护的每一步骤。 6.2.6 性能测试 6.2.6.1 性能测试应定期进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检查的时间点应包括:设备第一次投入使用之 前,经过维修之后,或任何设备运行出现问题的时候。 6.2.6.2 性能测试应按照 YY/T 0841 和 GB 11243 规定的方法进行,设备的性能测试应符合 4 的要求。 6.2.7 设备的校准 6.2.7.1 应定期进行校准,并建立校准档案,校准档案应有计量部门提供的校准证书。 6.2.7.2 复校时间间隔不超过 1 年。 6.2.7.3 空气温度控制方式工作的婴儿培养箱的校准应按照 JJF 1149 规定的方法进行。 6.3 质量控制记录 质量控制和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应作好质量控制记录,格式参见附录B。 4 DB22/T 2030—2014 (资料性附录)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婴儿培养箱处置评审表 A.1 婴儿培养箱处置评审见表 A.1。 表A.1 婴儿培养箱处置评审表 设备名称 出厂编号 规格型号 账面价值 产地品牌 购入日期 设备来源 已用年限 使用科室 负 责 人 处置方式: 处置主要原因 处置原因: 科室申请人签字 申请科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请说明现状,损害程度,有无维修价值,是否需要报废等) 维修人员鉴定 及设备情况介绍 维修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管理委员会评审意见: 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核 设备管理委员会评审员签字: 意见: 财务、审计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院长签字 分管业务副院长签字 B 5 DB22/T 2030—2014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质量控制记录 B.1 质量控制记录格式见表B.1。 表B.1 质量控制记录表 设备型号: 测试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编号: 生产厂家: 测试人员: □周期性测试 □修理后测试 测试设备:电气安全分析仪;婴儿培养箱分析仪;秒表;热风机。 测试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不适用 外观状态 设备干净整洁 箱体、显示器、底座、推车及其余组件无外观损坏 控制开关正常 日间显示亮度足够 有正确清晰的控制号、标签和警示 进口、软管 电源线、电缆配件、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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