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40 P 59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387—2015 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度汛方案 编制导则 Compilation guideline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flood control plan 文稿版次选择 2015 - 06 - 03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 - 07 - 03 实施 发 布 DB34/T 2387—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兵、胡先林、叶礼宏、汪燕、杨毅、高建中。 I DB34/T 2387—2015 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度汛方案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度汛方案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编制依据、编制内容以 及编制与审批。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型在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度汛方案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L 297 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 SL 298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施工期度汛 指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在汛期期间针对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安排的工程及非工程措施,以确保施工工 程及周围环境汛期安全。 3.2 度汛方案 指各类在建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在度汛过程中对所需要的人、财、物、方法等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 进行组织、安排及明确责任的方案。 3.3 度汛工程措施 指汛前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完成到一定的高程、位置,通过工程本身进行过水度汛的措施。 3.4 度汛防护措施 指在汛前及度汛期间,度汛工程措施满足不了度汛要求时,采取对工程进行临时加固、基坑过水、 临时设施及防护等进行度汛的措施。 1 DB34/T 2387—2015 4 一般规定 4.1 在建工程的度汛方案在汛期来临之前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并应在汛 前完成报批工作; 4.2 度汛方案应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进行审批;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修改度 汛方案应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 4.3 汛期应对方案各类措施及物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物资准备情况要满足 SL 297 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及 SL 298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的 要求; ——对采取的应急度汛措施需要的各种资源汛前应准备到位。 4.4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度汛。 4.5 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调遣。 4.6 对应急措施中涉及的地方政府、医院、地方救援等汛前应沟通、联系。 5 编制依据 5.1 5.2 5.3 5.4 5.5 6 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 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环境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文件及度汛目标; 施工现场已完工程及正在建工程情况; 可调用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等资源情况; 在建项目主管部门及防汛指挥机构对项目防汛的要求。 编制内容 6.1 一般要求 度汛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述、编制依据、度汛形势分析及险情预判、工程进度、汛前目标、工 程措施、防护措施、资源准备、组织安排、应急措施等。 6.2 工程概述 6.2.1 应简述工程概况。包括工程位置、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工程作用、工程项目组成、有关工程 结构状况等。 6.2.2 工程所处的环境。应说明工程所在地的环境(道路交通、水电、人文)、地形、地质、水文、 气象状况。 6.2.3 临时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 6.3 编制依据 应说明度汛方案的编制依据。遵照本标准第五章要求编写。 6.4 度汛形势分析及险情预判 6.4.1 度汛现状; 6.4.2 自然环境对度汛影响分析; 6.4.3 工程进展对度汛的影响; 2 DB34/T 2387—2015 6.4.4 对各项险情综合预判; 6.4.5 度汛重要性分析及工程出险后果预测。分析工程本身及施工区域存在的度汛安全隐患及形成隐 患的原因;工程失事后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6.4.6 对于超标准洪水,应说明单独编制应急预案的要求。 6.5 汛前目标 6.5.1 工程进度目标。包括:水下部分工程要求完成目标、机电设备及送变电部分要求完成目标、主 体结构要求完成目标等。 6.5.2 防护措施目标。包括:围堰安全措施目标、基坑安全措施目标、洪水分流措施目标、临时泵房 排水目标、构筑物防护目标等。 6.6 工程进度 6.6.1 汛前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度汛目标要求,汛前工程应该完成的内容; 6.6.2 目前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度汛有关工程情况及与总计划的差距; 6.6.3 汛前工程应达到目标计划:为达到度汛条件汛前工程施工计划; 6.7 工程措施 6.7.1 工程度汛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策划度汛的工程措施。一般项目度汛的工程措施遵照附录 A。 6.7.2 对采取的工程措施,应制定落实工程措施对应的工程进度计划。 6.7.3 针对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需要的材料计划、 设备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资金计划等;工程措施落实到位。 6.8 防护措施 6.8.1 当工程措施满足不了或实现不了度汛要求时,应采用防护措施,加强对导流建筑物观测、检查、 维护,满足度汛要求。 6.8.2 根据不同类型工程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典型项目度汛的防护措施遵照附录 B。 6.9 资源准备 6.9.1 按照工程施工部位及时间要求,列出度汛工程措施及防护措施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 材料、设备、资金、方法等。 6.9.2 根据工程出险及抢险需要,计划应准备的抢险物资。 6.10 组织安排 6.10.1 成立以项目法人为主体的工程度汛指挥机构(领导小组),具体由项目法人(或代建单位现场 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等负责人组成。 6.10.2 度汛指挥机构宜下设:技术组、水情组、抢险组、后勤保障组等,并应明确各组的职责。 6.10.3 工程抢险队伍应以施工单位为主。 6.10.4 明确所有参加防汛人员排班(值班)计划、联系方式、人员职责等。 6.10.5 工程度汛涉及其他相关方,应列出相关方(包括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社会救援机构、与度汛有 关的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沟通人员及沟通的事项。 6.11 度汛应急措施 3 DB34/T 2387—2015 6.11.1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运管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可能发生的险情制定相应的 度汛应急措施。 6.11.2 应急救援工作应服从度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度汛指挥机构应明确抢险队伍的调度程序。 6.11.3 应建立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6.11.4 采取的应急度汛措施需要的各种资源(包括材料、设备、药品、器械等)使用计划; 6.11.5 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事件宜组织模拟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价的要求。 6.11.6 对全体员工进行常见险情及抢险方法等度汛应急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能提高员工应急、 抢险、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常见险情及抢险方法见附录 C。 4 DB34/T 2387—2015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见项目度汛的工程措施 A.1 中小型堤防加固及河道疏浚工程 A.1.1 河(渠)道清理及防洪标准水位以下的边坡防护应在汛前完成,保证河(渠)道畅通; A.1.2 穿堤建筑物应在汛前完成防洪标准水位以下的部分,防洪闸门启闭机安装调试应具备启闭条件; 堤防应恢复到防洪标准水位以上,在汛期来临前拆除围堰; A.1.3 跨河(渠)建筑物在汛前应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汛期来临前应拆除围堰,保证河(渠)道畅通。 A.2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A.2.1 输水涵管(放水底孔、泄洪洞)加固、闸门及启闭机安装调试应完成,具备汛期运用条件; A.2.2 坝体、坝坡防护等防洪标准水位以下工程加固完成,应满足汛期挡水要求; A.2.3 溢洪道加固工作应完成,确保具备汛期过水能力; A.2.4 对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应确保在汛前完成加固工作。防渗体汛前不能施工的,则安排汛后进 行施工。 A.3 中小型水闸工程 A.3.1 汛前应完成水下部分土建部分的施工任务,具备过水能力; A.3.2 汛前应完成闸门与启闭机安装调试工作,闸门具备正常启闭条件; A.3.3 水上部分在汛期施工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防物体坠落水中,造成闸门启闭困难。 A.4 中小型泵站工程 A.4.1 穿堤箱涵应在汛前完成防洪闸的闸门及启闭机安装调试工作,堤身恢复至防洪标准水位以上; 防洪闸两侧围堰在汛前来临前应予以拆除,不影响度汛; A.4.2 泵站主体工程应在汛前完成,水泵机组安装调试结束; A.4.3 泵站当年要求运行发挥效益的,应完成升压变电站安装及输电线路的架设工作,满足水泵运行 要求; A.4.4 泵站当年不要求运行发挥效益的,应按照设计要求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汛前施工任务。 A.5 小型水电站工程 A.5.1 A.5.2 A.5.3 A.5.4 小型水电站工程比较复杂,单项工程开工前应充分考虑工程度汛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拦水坝工程应完成防洪标准水位以下部分的施工,且具备泄洪能力,同时保证上下游河道畅通; 进水口及明渠控制段应完成,具备挡水能力,挡水围堰在汛前应拆除或具备过水条件; 电站主体工程应完成水下部分,围堰等工程应不影响河道行洪。 5 DB34/T 2387—2015 B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常见项目度汛的防护措施 B.1 中小型堤防加固及河道疏浚工程 B.1.1 对于汛前完成不了的水下部分护坡,应采取砂石、石块、袋装土等防护措施防冲刷。 B.1.2 对没有完成施工任务造成该河段泄洪能力满足不了要求的,应考虑采用其他河(渠)道分流等 措施。 B.2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B.2.1 对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如库水位超过防渗施工的设计水位时,不宜进行防渗体施工,确需施 工,应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并经论证可行。 B.2.2 对于汛前完成不了的坝体水下部分护坡,应采取砂石、石块、袋装土等防护措施防冲刷。 B.2.3 对汛前没有完成的主要除险加固项目,应按照设计要求,限制使用。 B.3 中小型水闸工程 B.3.1 采用全断面围堰或分段围堰施工导流时,当工程措施满足不了要求时,应对围堰进行加固,以
DB34-T 2387-2015 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度汛方案 编制导则 安徽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3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3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5 08:28:40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