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20 C 05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2839—2017 无创胎儿染色体产前检测技术规程 Non-Invasive prenatal testing-Plus 2017 - 12 - 11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4 - 01 实施 发 布 DB22/T 2839—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长春市妇产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艳芳、李玲、何佳雪、张鹏、邵丹、邹红雁、胡馨元、安丽营。 I DB22/T 2839—2017 无创胎儿染色体产前检测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创胎儿染色体产前检测的检测时间、检测疾病、检测对象、临床服务流程、检测流 程、检测报告、临床咨询及后续处理、追踪随访、资料和标本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胎儿染色体非整倍和微缺失/微重复产前检测。 2 检测时间 +0 +6 +0 +6 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时间应为孕12 -26 周,最佳检测时间应为孕12 -22 周。 3 检测疾病 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见表1。 表1 可检测疾病种类 T21(唐氏综合征) 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 异常区域 发病率 21 号染色体 1/750 临床特征 特殊面容、多发畸形、生长发育迟缓、智力障碍, 寿命减少 先天性心脏病,外表及多器官严重畸形,发育迟 T18(爱德华氏综合征) 18 号染色体 1/3500—1/8000 缓,40%存活至 1 个月,5%存活至 1 岁,1%存活至 10 岁 95%以上会死于子宫内。半数以上的患者会有全前 染 T13(帕陶氏综合征) 13 号染色体 1/25000 月 色 体 特纳综合征(45,X) 性染色体 克氏综合征(47,XXY) 性染色体 非 整 脑畸形,常合并先天性心脏病,活产寿命 4-6 个 1/2500 女性新生儿 1/500-1/1000 男性新 生儿 倍 身材矮小,生殖器与第二性征发育不全,智力发 育程度不一 体型较高,双侧睾丸较小,两侧乳房肥大,不育 或性功能低下,智力发育正常或略低 通常躯体外形特征异常不显著,大多数性发育正 体 超雄综合征(47,XYY) 性染色体 1/1000 男性新生儿 常,可孕育下一代。可能存在学习障碍、语言发 育迟缓,以及延迟的运动能力、肌张力低下、手 震或其他不自主运动等 一般外表正常,躯体外形特征不显著。大多数性 超雌综合征(47,XXX) 性染色体 1/1000 女性新生儿 发育正常,可孕育下一代。可能存在学习障碍、 语言发育迟缓,以及延迟的运动能力、肌张力低 下等 DB22/T 2839—2017 染色体微缺失微重复综合征见表2。 表2 可检测疾病种类 染 22q11.2 deletion 综合征 (含 Digeorge 综合征) 色 异常区域 染色体微缺失微重复综合征 发病率 临床特征 心脏病,血小板异常,面部特征异常,低血钙,进 22q 1/4000 食困难,肾功能异常,发育语言迟缓,学习能力低 下,免疫系统障碍,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 特殊面容、视听障碍、心脏结构异常、癫痫、肌张 体 1p36 deletion 综合征 1p 1/5000-1/10000 力低下、多发畸形。生长迟缓、严重语言发展迟缓、 情绪不易控制,寿命多数正常 微 特殊面容、癫痫、关节韧带松弛等症状。生长迟缓、 2q33.1 deletion 综合征 缺 2q 罕见 严重语言发展迟缓、喂食困难、行为过动、躁动等 症状 婴幼儿时期的哭声似小猫叫、特殊面容、肌张力低。 失 Cri-Du-Chat 综合征 5p 1/20000-1/50000 生长迟缓、行为过度活跃、侵略、暴怒、重复动作 等症,少数可活至成年 微 Langer-Giedion 综合征 8q 罕见 Angelman 综合征 15q 1/12000-1/20000 Prader–Willi 综合征 15q 1/10000-1/30000 重 复 毛发稀疏、皮肤松弛、多发性骨疣、小头、智力低 下,寿命可至成年 面孔似“快乐木偶”、 智力低下、肌张力低过度 笑容、癫痫,寿命减少 综 合 智力低下、肌张力低、性腺发育低下、肥胖手足小、 身材矮小,寿命减少 征 4 检测对象 4.1 适用人群 4.1.1 血清学筛查、影像学检查显示为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临界风险(即 1/1000≤唐氏综合征风险值 <1/270,1/1000≤18 三体综合征风险值<1/350)的孕妇。 4.1.2 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证者(先兆流产、发热、有出血倾向、感染未愈等)。 +6 4.1.3 就诊时,患者为孕 20 周以上,错过血清学筛查最佳时间,或错过常规产前诊断时机,但要求 降低染色体非整倍体及染色体微缺失微重复综合征的孕妇甚至死胎的妇女。 4.2 慎用人群 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孕妇属于慎用人群,即在该人群中本检测的筛查效果较适用人群有一定程度下 降,即筛查的检出率下降,假阳性及假阴性率上升,或已符合介入性产前诊断的指征,知情后拒绝直接 选择介入性产前诊断的孕妇。包括: a) 产前筛查高风险,年龄≥35 岁的高龄孕妇,以及有其他明确产前诊断指征的孕妇。 b) 孕周<12 周的孕妇。 2 DB22/T 2839—2017 c) d) e) f) 4.3 高体重(体重>100 kg)孕妇。 通过体外受精-胚胎移植(以下简称 IVF-ET)方式受孕的孕妇。 双绒毛膜性及多胎妊娠的孕妇。 合并恶性肿瘤的孕妇。 不适用人群 4.3.1 染色体异常胎儿分娩史,夫妇一方有明确染色体异常的孕妇。 4.3.2 孕妇 1 年内接受过异体输血、移植手术、细胞治疗或接受过免疫治疗等对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 筛查与诊断结果将造成干扰的。 4.3.3 胎儿影像学筛查有异常。 4.3.4 各种基因病的高风险人群。 4.4 其他 4.4.1 对未接受中孕期血清学筛查而直接进行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孕妇,应当在孕 15 +6 周至 20 周期间进行胎儿神经管缺陷风险评估。 4.4.2 严禁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用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5 临床服务流程 5.1 临床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师在孕妇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以下要点(《知情同意书》模板见附录A): a) 产前诊断机构只对同意参加该检测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孕妇进行检测。 b) 医师应对孕妇本人及其家属详细告知该检测的目标病种、目的、意义、准确率、风险和局限性, 以及检测的种类、费用和检测流程。 c) 对存在产前诊断指征的孕妇建议其优先选择介入性产前诊断。 d) 告知该检测能检出的目标疾病种类。 e) 告知该检测能够达到的检出率、假阳性率,强调该检测结果不能视为产前诊断,高风险结果应 行介入性产前诊断确诊;以及低风险结果具有假阴性的可能性。 f) 告知该检测有失败的风险,可能会要求重新采血。 g) 根据知情同意书内容告知该检测的局限性。 h) 根据知情同意书内容告知影响该检测的因素。 i) 医生对病例个案认为应该说明的相关问题。 5.2 申请单填写 5.2.1 医师应询问孕产史、孕周、胎数和已进行的其他产前检测、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的结果,以及 询问是否进行过细胞治疗、异体输血或是否为肿瘤患者等情况(《临床申请单》模板见附录 B)。 5.2.2 医师应协助孕妇准确填写检测申请单上的内容,包括:孕妇姓名、出生日期、采血时体重、孕 妇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末次月经日期、筛查孕周、早孕或中孕期血清学筛查结果等。 5.2.3 在孕妇充分了解以上事项后,产前诊断机构负责收集孕妇病史、签署知情同意书、采集外周血, 根据检测结果,生物信息学分析,确定胎儿是否有相应非整倍体综合征高风险。 5.2.4 医师应对孕妇提供检测后临床咨询及高风险孕妇的后续处理,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对高风险孕 妇进行产前诊断,并负责随访妊娠结局。 DB22/T 2839—2017 6 检测流程 6.1 标本 6.1.1 采集 6.1.1.1 编号 应采用唯一编号对采血管进行编号。宜将采血管用条形码作为编号标示,该编号应当与知情同意书 和送检单上的编号一致。 6.1.1.2 采血 6.1.1.2.1 6.1.1.2.2 6.1.1.3 应按照无菌操作要求,采取孕妇静脉血 样本处理应按试剂盒说明书要求进行。 运输 已分离的血浆标本应在4 ℃~8 ℃冷藏条件下冷链运输,运输时间不得超过4 h;在0 ℃以下的冷 冻运输不得超过 72 h。 6.1.1.4 贮存 已分离的血浆标本长期保存应在-70 ℃,保存过程中避免反复冻融。 6.1.2 接收样本 检测实验室应规定本实验室标本的接收和拒收标准,可拒绝接收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标本,并将拒收 原因书面反馈给临床科室,具体包括: a) 标本抗凝剂适用不正确、严重溶血或凝血、采血管破裂及开盖、标本标识不清。 b) 没有按照规定保存及运输的标本。 c) 影响检测结果的重要信息不完善,如孕妇的孕周、是否是肿瘤患者、是否接受过异体输血等。 6.2 血浆分离 6.2.1 核对采血管数量,反复颠倒观察是否有溶血及其他异常情况,不能有任何程度的凝血。 6.2.2 扫描二维码,打印条码。每个样品分为 7 管。其中 3 支为中转管,1 支为白细胞,3 支为保存 管。 6.2.3 采血管 4 ℃,1600 g 离心 10 min。注意配平,记录离心时间。 6.2.4 将白细胞管和保存管贴好标签和条码,白细胞管标明日期。双人复核样品编号。 6.2.5 移液器调至 700 μl,将离心完的采血管按照 EP 管的顺序摆放,双人复核后。转移采血管中的 血浆至中转 EP 管中,每管 1.4 ml 血浆。 6.2.6 移液器调至 700 μl 吸 2 次取白细胞,若有凝血或堵枪,需要重新采血。 6.2.7 3 个中转管配平,常温,16000 g,离心 10 min。 6.2.8 将离心完的中转管放回原来的位置,双人复核编号。 6.2.9 移液器调至 650 μl,吸 2 次,将中转管中的上清液移至保存管中。再次检查是否溶血。注意: 不要碰到沉淀。 6.2.10 转管完成后再次核对管号,丢弃中转管。 6.2.11 合格血浆 1 支用于 DNA 提取,剩余血浆和白细胞置于冻存盒中,-20 ℃保存。记录保存位置。 4 DB22/T 2839—2017 6.3 DNA 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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