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F 01 DB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995—2017 代替 DB35/T 995-2010 燃油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Economical operation of oil-fired industrial boiler 2017 - 12 - 25 发布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3 - 25 实施 发 布 DB35/T 995—2017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基本要求 ........................................................................... 2 5 管理原则 ........................................................................... 4 6 技术指标 ........................................................................... 4 7 考核 ...............................................................................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燃油工业锅炉运行记录表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燃油工业锅炉经济运行考核报告 .................................... 8 I DB35/T 995—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 DB35/T 995-2010《燃油工业锅炉经济运行》,与 DB35/T 995-2010 相比,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 ——修改和补充了规范性使用文件; ——修改了锅炉热效率测试要求; ——修改了锅炉安全和能效技术档案的内容; ——修改了锅炉经济运行热效率指标要求。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院负责起草和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天雪、杨斌学、丘性通、夏家喜、陈飞、王志建。 II DB35/T 995—2017 燃油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燃油工业锅炉经济运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原则、技术指标与考核。 本规范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燃油工业锅炉。包含 GB/T 1921 所列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 于 0.1 MPa 至小于 3.8 MPa 的蒸汽锅炉和 GB/T 3166 中所列额定出水压力大于 0.1 MPa 且额定热功率大 于或等于 0.7 MW 的热水锅炉。 本规范不适用于余热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2 普通柴油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 1921 工业蒸汽锅炉参数系列 GB/T 3166 热水锅炉参数系列 GB/T 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 10820 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5317 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测 GB/T 15910 热力输送系统节能监测 GB/T 16811 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 GB/T l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GB 25989 炉用燃料油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273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SG G5001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 ZB001 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 TSG G0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含修改单) TSG G0003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1 DB35/T 995—2017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燃油工业锅炉 oil-fired industrial boiler 以轻柴油、煤油、生物柴油、重油或渣油等可燃液体为燃料的工业锅炉。 3.2 经济运行 economical operation 在保证安全可靠、保护环境和满足供热需求的前题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提高运行操作水 平,使燃油工业锅炉实现高效率、低能耗的工作状态。 3.3 锅炉热效率 boiler heat efficiency 锅炉有效利用热量与输入热量的百分比。 注:分为正平衡热效率和反平衡热效率。 3.4 运行热效率 boiler service heat efficiency 在用锅炉在实际日平均运行负荷下的实测锅炉热效率。 3.5 排烟温度 exhaust gas temperature 锅炉末级受热面后的烟气温度。 注:如无尾部受热面,则为锅炉本体出口处烟气温度;如有省煤器或空气预热器,则为最后一级省煤器或空气预 热器出口烟气温度。 3.6 过量空气系数 excess air factor 燃油锅炉实际空气量与理论空气量之比。 4 基本要求 4.1 燃油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环保、节能的燃油锅炉及配套设施。新 安装锅炉燃烧器及锅炉辅机(包括风机、水泵、电机、控制系统等)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高效节能 产品,如原锅炉燃烧器及锅炉辅机被国家公布为高耗能淘汰产品,则应及时更换为节能产品。 4.2 锅炉房的设计、布置和建设应符合 GB 50041 及相关安全技术法规的规定。 4.3 燃油工业锅炉及供热管道的安装应符合 GB 50273 及 GB 50016 的规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4.4 锅炉燃油燃烧器的设计、安装及使用应符合 TSG ZB001 的要求。 4.5 燃油工业锅炉及管道的保温应符合 GB/T 4272 的要求。 4.6 锅炉水处理设施及运行应符合 TSG G5001 及 GB/T 16811 的要求,锅炉给水及锅水应符合 GB/T 1576 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的规定接受水质定期检验。 4.7 燃油工业锅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按 TSG G0003 的要求进行热效率详细测试: a) 燃油工业锅炉新安装结束后(有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报告除外); b) 燃油工业锅炉大修结束后; c) 燃油工业锅炉技术改造结束后。 4.8 燃油工业锅炉应按 TSG G0003 的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在用锅炉定期热效率测试。 4.9 燃油工业锅炉燃料油应符合 GB 252 及 GB 25989 等燃料油的质量标准要求。 2 DB35/T 995—2017 4.10 燃油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能效计 量监控、能效考核等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4.11 燃油工业锅炉的使用单位应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的有关要求,应 有专人负责锅炉的节能工作,定期接受节能管理知识培训。同时应对锅炉运行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 员进行安全和节能教育及培训,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 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对总容量 10 t/h 以上的燃油工业锅炉房,宜配备专职专业技术人员。 4.12 燃油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在用燃油工业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应包括 含有设计能效指标的设计文件、能效测试报告、设备经济运行文件、日常运行能效监控记录、能效状况 记录、能效分析、安装调试的热工性能报告、技术改造档案、能效定期检查记录等。节能管理人员应做 好锅炉日常运行的节能管理工作,对锅炉运行的能效状况的检测数据每月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锅炉的 能效档案,对锅炉经济运行进行内部考核,提出节能计划或节能实施方案。 4.13 锅炉冷凝水应当尽可能回收利用,降低排污率。 4.14 燃油工业锅炉投运前应经过专业人员的热工性能调试,调试结果应出具报告。 4.15 燃油工业锅炉运行中,应调整好燃烧工况,压力、温度、水位均应保持相对稳定。 4.16 燃油工业锅炉运行中,当负荷变化时,应注意监视锅炉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燃油量和风量。 锅炉运行负荷不宜经常或长时间低于额定负荷的 60%,也不应超负荷运行。 4.17 燃油工业锅炉运行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除应符合 GB 13271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锅炉安装地点的 相关环保标准要求。 4.18 燃油工业锅炉烟气侧应定期清灰,受热面汽水侧应定期检查腐蚀及结垢情况,并有防腐防垢措施。 使用燃油添加剂、防腐剂、除垢剂等化学药剂时应保证安全环保和有效性。 4.19 燃油工业锅炉运行时,应经常检查管道、仪表、阀门、供油系统、烟风系统、汽水系统及保温状 况,确保其严密、完好,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等情况。 4.20 燃油工业锅炉运行应配备燃油消耗计量装置、油压表、汽或水流量计、压力表、温度计、风压计 等能反映锅炉经济运行状态的仪器和仪表,并定期检查和校验。 4.21 燃油工业锅炉运行应做好原始记录,锅炉运行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 A。运行工况原始记录的主要 项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工业锅炉运行原始记录项目 锅炉额定蒸发量De 主 要 记 录 项 目 燃油消耗量累计值、供油压力;蒸汽压力、温度及流量;给水压力、温度及流量;排烟温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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