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620 B 6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725—2018 木材高温热处理工艺规程 2018 - 04 - 09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5 - 09 实施 发 布 DB13/T 2725—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廊坊华日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凤义、马淑玲、蔡家斌。 I DB13/T 2725—2018 木材高温热处理工艺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材高温热处理工艺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热处理设备、选材及堆垛要求、推荐基 准、热处理工艺过程规则、质量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窑式或罐式热处理设备对锯材的高温热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491 锯材干燥质量 GB/T 15035 木材干燥术语 GB/T 31747 炭化木 LY/T 1068 锯材窑干工艺规程 LY/T 1798 锯材干燥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035、GB/T 31747和 LY/T 179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材热处理 wood heat treatment 将木材放入高温、无氧或低氧的环境中处理一段时间的一种木材物理改性的方法。 4 热处理设备 主体应为包括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等监测仪器的耐高温、耐酸、耐碱的处理室(罐),并符 合LY/T 1798的要求。 5 选材及堆垛要求 5.1 选材 待进行热处理木材应为无节材或少量小节材,热处理前木材的初始含水率应不高于12%。 5.2 堆垛 堆垛按照LY/T 1068的要求进行。 1 DB13/T 2725—2018 6 推荐基准 6.1 针叶树锯材的常规热处理基准表及其选用见附录 A 中表 A.1、表 A.2、表 A.3。 6.2 除上列推荐基准外,对常用树种、规格尺寸锯材可自行制定热处理基准。 7 热处理工艺过程规则 7.1 操作要求 7.1.1 装窑前应对窑内设备(包括通风机、加热器、湿度计等)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才能装窑。 7.1.2 加热器阀门应逐渐打开,防止凝结水撞击加热器。 7.1.3 加热器开动的最初几分钟内应通过疏水器的旁通管排除加热系统中的凝结水及锈污。 7.1.4 干燥过程中窑内的实际温度不应超过规定值±2℃,干湿球温度差不超过规定值±1℃。 7.1.5 定期称量检验板,保证及时调整基准,并检查干燥缺陷,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7.1.6 经常观察干湿球的变化情况,水盒中的水位应高于 2/3 盒高。 7.1.7 及时填写干燥记录。记录表格式见附录 B 中表 B.1、表 B.2。 7.1.8 温、湿度监测仪表应在每一个干燥周期完成后认真检查,每个季度校准一次。 7.2 预热处理 7.2.1 启窑时,按初始工艺基准要求保持温差进行升温,温差不宜过大。 7.2.2 开始升温时,温度能够保证,可暂不开加热,保温以喷蒸方式进行,在不开风机前提下,薄板 8h,厚板 12h,充分让其热透。 7.2.3 保温期过后, 升温以喷蒸为主。 薄板 18mm~35mm 每 h 升 5℃,当温度升到 85℃以后每 2h 升 5℃, 温度升到 100℃~150℃时,保持 4h。厚板 35mm~60mm 在 70℃以前每 h 升 5℃;当温度升到 70℃~80℃ 时,每 2h 升 5℃;温度升到 85℃~100℃时,每 3h 升 5℃。 7.3 热处理 7.3.1 在温度 130℃以上时,为了保证设备内充满蒸汽,一定要保持设备内湿球温度接近 100℃,排 空设备内的氧气并防止氧气进入。 7.3.2 应根据板材材性和规格等调整升温梯度,以保证板材尽量温度一致。 7.3.3 应根据产品要求确认热处理温度和时间,以使热处理后的板材达到要求。 7.4 平衡处理 7.4.1 热处理保温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加热,并打开鼓风机,使设备内板材冷却。 7.4.2 在降温过程中,设备内要保持充足的蒸汽,以防止氧气进入;待温度降至 120℃时,关喷淋, 开鼓风机降温,以便最快降温。 2 DB13/T 2725—2018 7.4.3 在设备内板材冷却到工艺要求的调湿温度后,操作即进入调湿阶段,此时关闭雾化水,按工艺 要求保温调湿。 7.4.4 根据产品使用特性,修正调湿工艺基准。 7.4.5 调湿阶段结束后,应分别关闭加热、风机、喷蒸、供水等相关部件或阀门。 7.4.6 停窑后,使设备自然冷却,冷却至不高于外界环境 30℃时,逐步开启设备窑门。 7.4.7 待设备内的温度和环境温度完全平衡后方可完全打开窑门,准备出窑。 7.4.8 出窑时,检查材堆是否正常,确认后进行出窑作业。 7.4.9 出窑后的板材不宜立即拆堆,应在保持配重的条件下进行平衡处理。 7.4.10 平衡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拆堆打包入库。 8 质量检验 平衡处理后,按照GB/T 6491和GB/T 31747检验可见缺陷、最终平均含水率、厚度上的含水率偏 差、内应力等,统计合格率,报工厂备查。 3 DB13/T 2725—2018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木材蒸汽热处理推荐基准 A.1 木材蒸汽热处理推荐基准见表A.1~表A.3。 表A.1 阔叶材薄板(18mm~35mm)热处理推荐基准 预热处理 升温处理 热处理 降温处理 设定温度(℃) 设定时间(h) 压力(kPa) 40℃以下 8 20 40℃~45℃ 1 20 45℃~50℃ 1 20 50℃~55℃ 1 20 55℃~60℃ 1 20 70℃ 1 20 80℃ 1 20 90℃ 1 20 100℃ 1 400 110℃~115℃ 2 400 135℃~140℃ 2 400 150℃~155℃ 2 400 170℃~180℃ 2 400 140℃ 2 -- 120℃~100℃ 2 -- 100℃~80℃ 2 -- 60℃~40℃ -- -- 注1:适用于楠木、黑胡桃、白蜡木等木材。 4 DB13/T 2725—2018 表A.2 阔叶材厚板(35mm~60mm)热处理推荐基准 预热处理 热处理 降温处理 平衡处理 设定温度(℃) 设定时间(h) 湿球温度(℃) 40℃以下 10 33 40℃~45℃ 1 40 45℃~50℃ 1 45 50℃~55℃ 1 50 55℃~60℃ 1 55 60℃~65℃ 1 60 65℃~70℃ 1 65 70℃~75℃ 2 70 75℃~80℃ 2 75 80℃~85℃ 2 80 85℃~90℃ 3 85 90℃~95℃ 3 90 95℃~100℃ 3 95 100℃~105℃ 4 100 105℃~110℃ 3 100 110℃~115℃ 3 100 115℃~120℃ 3 100 120℃~125℃ 3 100 125℃~130℃ 3 100 130℃~135℃ 3 100 135℃~140℃ 3 100 140℃ 10 100 140℃~120℃ 8 90 120℃~100℃ 8 80 40℃~60℃ 6 75 <30℃ -- -- 注2:适用于楠木、黑胡桃、白蜡木等木材。 5 DB13/T 2725—2018 表A.3 常用木材热处理推荐基准 6 树种 厚度(mm) 初始含水率(%) 热处理时间(h) 热处理颜色 柞木 60 <12% 6 中度 柞木 22 <12% 8 重度 柞木 25 <12% 4 轻度 楸木 25 <12% 6 中度 桦木 25 <12% 6 重度 红木 25 <12% 6 中度 其它 - - - - DB13/T 2725—2018 B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木材热处理记录表 表B.1 木材高温热处理记录表 树种: 厚度 mm: 采用标准: 3 锯材等级: 装窑数量 m : 开窑日期: 窑号: 规格 材长 垛数 材积 码垛编号及其在 窑内位置 第一排 第二排 第三排 备注 本窑合计 m³ 主管或负责人 装窑人员: 表 B.2 木材高温热处理记录表―窑内实际干、湿球温度 树种: 日期 厚度 mm : 时间 采用基准: 开窑日期: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 ℃ 日期 时间 窑号: 干球温度 湿球温度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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