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20 R 00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6/ T 1122.1—2019 高速公路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ighway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Part 1: Environmental quality monitoring during construction 2019 - 03 - 13 发布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9 - 01 实施 发 布 DB36/ T1122.1—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要求 .......................................................................... 2 5 监测内容 .......................................................................... 3 6 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 6 7 监测报告 .......................................................................... 6 8 实施与监督 ........................................................................ 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编制 .................................. 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点布点原则 ..................... 10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大气检测点布点原则 ....................... 12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噪声(振动)监测点布点原则 ............... 16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编制 ................................. 20 I DB36/ T 1122.1—2019 前 言 DB36/T 1122-2019 《高速公路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 --第2部分:运营期环境质量监测。 本部分为DB36/T 1122-201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晓宝、彭刚华、高明、廖祖文、赵红、曹侃、欧丽、邓超、肖燕燕、谭腾飞、 简美锋、黄萍、吴琼、龙圣勇、曾波、刘绪、董焕焕、熊雅菁。 II DB36/ T 1122.1—2019 高速公路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监测内容、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 保证、监测报告和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新、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其他等级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可参照此 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078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36197 土壤质量 土壤采样技术指南 HJ/T 4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9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918 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速公路施工期 highway construction period 高速公路获得开工许可证后,从开工建设至工程投入使用前的阶段。 3.2 1 DB36/ T 1122.1—2019 环境敏感点 environmental sensitive sites 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居民点、机关、学校、医院、机关、科研单位、疗养院、自然保护 区等敏感场所。 3.3 水环境监测点 wate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ites 能反映高速公路施工对周边环境水体可能产生影响的水质监测点位,包括水环境质量监测点和污水 排放监测点。 3.4 大气监测点 atmosphere monitoring sites 能反映高速公路施工对环境空气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监测点,包括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和施工废气 监测点。 3.5 噪声(振动)监测点 noise(vibration) monitoring sites 能反映高速公路施工期噪声(振动)对周边环境噪声(振动)敏感点影响程度的测点。 3.6 生态环境敏感区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sensitive areas 因高速公路施工扰动而可能影响生态环境变化的区域,包括有植被区域、临时占地、公路绿化和植 被恢复区域。 3.7 专家打分法 expert scoring method 由该行业的专家选择影响敏感监测点确定的各种影响因子,根据影响因子的重要性赋予一定的分 值,通过综合各因子的分值总和,筛选敏感监测点的原则。 3.8 施工工况 construction state 高速公路施工时的状态,分正常施工工况和非正常施工工况。正常施工工况指高速公路按照既定计 划正常稳定施工作业时的状态。非正常施工工况指高速公路未在正常施工时的状态。 4 一般要求 4.1 文件要求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应以公路工程技术文件为主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等相关技 术材料作为参考。 2 DB36/ T 1122.1—2019 4.2 原则要求 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应秉承全面概括、布设合理、重点覆盖、方法可靠、代表性强、经济可行 和质量保障的原则开展。 4.3 点位要求 监测点的设置应按照布设原则,综合各影响因素,选择具有代表性,能概括反映高速公路施工期环 境影响问题。 4.4 监测要求 参照4.1文件要求编制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格式参照附录A),再依据方案定期按点位开 展监测,并应保证在正常施工状况下进行监测,同时宜对环境监测点位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以此结 果作为环境背景值参考。 4.5 评价要求 环境监测结束后,应依据监测方案编制监测报告,客观、科学地评价高速公路施工对路线环境敏感 点的影响情况,针对超标的点位,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5 监测内容 5.1 水质监测 5.1.1 监测断面设置 5.1.1.1 应选择高速公路跨越或伴行的河流、湖泊和水库等水体作为水环境监测对象。 5.1.1.2 水样采集应分跨桥上、下游设置断面采集,在上游 100m 和下游 100m 处分别设置对照和控制 断面水样,下游 500m~1000m 设置衰减断面。 5.1.1.3 跨越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河流、天然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等水域应作为必测断面, 其他水环境监测点的选择应采用“专家打分法”筛选不低于 70 分的环境敏感点(具体参照附录 B)。 若专家打分法的水环境敏感点均低于 70 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分值最高的敏感点选择监测断面。 若多次跨越同一河流,可合并为第一次跨越的上游和最后一次跨越的下游设置监测断面。 5.1.1.4 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环保投诉情况,调整监测断面数量。 5.1.1.5 若有对地下水有监测要求的公路施工项目,应按照 HJ/T 164 设置地下水环境监测点。 5.1.1.6 监测断面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检测面上游、下游 100m 以内有排污口,应对排污 口同时取水样进行监测。 5.1.1.7 生活、生产废水的监测点,应根据排放情况设定。 5.1.2 监测项目 5.1.2.1 地表水监测项目:pH 值、悬浮物(SS)、高锰酸盐指数(CODMn)或化学需氧量(CODCr)、溶 解氧(DO)、石油类、氨氮、底质(选测),pH 值和 DO 应现场监测。 5.1.2.2 生产、生活废水监测项目:pH 值,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五日生化需 氧量(BOD5),石油类和动植物油。 5.1.2.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要求监测的项目。 5.1.3 监测频次 3 DB36/ T 1122.1—2019 监测频次见表1。 表1 水质监测频次 桥梁施工阶段 地表水监测频率 废水监测频次 桥墩基础施工 1次/月,分上、下游采集水样 1次/季度 桥柱施工 1次/2月,分上、下游采集水样 1次/季度 桥面施工 1次/季度,分上、下游采集水样 1次/季度 5.1.4 监测方法 水质监测按照HJ/T 91、HJ 493的有关规定执行。 5.2 大气监测 5.2.1 监测点设置 5.2.1.1 应选择距离高速公路中心线两侧 200m 范围内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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