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160 B 35 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53/T 949—2019 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烘烤操作管理规程 2019 - 09 - 23 发布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2 - 23 实施 发 布 DB53/T 949—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 研究院、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石林彝族自治县烤烟专业化服务协会、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 司、云南省烟草公司大理州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昭通市公司、云南省烟 草公司昭通市公司鲁甸县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华锋、余砚碧、解燕、王涛、李祖红、沈俊儒、邹聪明、赵高坤、毛岚、邱 春丽、陶永萍、高福宏、朱艳梅、李正红、刘芮、苏家恩、何军、胡彬彬、唐玉春。 I DB53/T 949—2019 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烘烤操作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烘烤操作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烟叶密集烘烤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387-2008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T 23219-2008 烤烟烘烤技术规程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NY/T 1878-2010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 DB53/T 869.1-2018 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 第1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DB53/T 870-2018 密集烤房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装置 DB53/T 871-2018 密集烤房生物质颗粒燃料烟叶烘烤技术规程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密集烤房 密集烘烤加工烟叶的专用设备,有装烟室和加热室构成,主要设备包括供热设备、通风排湿设备、 温湿度控制设备。基本特征是装烟密度为普通烤房的2倍以上,强制通风,热风循环,温湿度自动控制。 烤房结构类型按气流方向分为气流上升式和气流下降式。 3.2 密集烤房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装置(简称燃烧机) 运行可控的密集烤房生物质颗粒燃料烘烤机器设备。 3.3 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 以烟秆和其它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经过机械加工,具有直径或横截面尺寸小于等于25mm的生物质成 型燃料。 4 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贮存 1 DB53/T 949—2019 4.1 入库管理 4.1.1 入库颗粒燃料须严格实施入库登记管理,入库登记内容应包括:物品名称、购置单位、运输车 牌号、数量、规格(粒径)、运输车辆进厂和离厂时间。 4.1.2 入库车辆参照 GB 4387-2008 要求严格限制车速,注意形成安全。 4.1.3 颗粒燃料入库时参照 GB/T 2828.1-2003 按照批次进行抽样,对颗粒燃料外观进行检查,检查内 容包括:包装完整情况、包装标识与颗粒是否对应、是否有合格证、颗粒破碎率和受潮情况等。 4.1.4 颗粒燃料入库时参照 GB/T 2828.1-2003 按照批次进行抽样,对颗粒燃料质量进行抽检,检测内 容和标准详见附件 A。 4.1.5 入库颗粒燃料抽检后如果发现存在质量缺陷,仓管员要及时通知供货厂家进行处理。 4.2 堆放与储存管理 4.2.1 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参照 DB53/T 869.1-2018 执行。 4.2.2 颗粒燃料堆放区域地面和墙面应铺设防潮垫,按照生产厂家、规格(粒径)进行分类堆放。 4.2.3 颗粒燃料堆放高度应不高于 300cm,距离墙面距离应不少于 30cm,与屋柱距离应不少于 10cm, 与灯矩应不少于 50cm,不同规格(粒径)的颗粒燃料堆之间间隔距离应不少于 100cm。 4.2.4 颗粒燃料堆放码垛时按照“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标签朝外、四角落实、整齐稳当”的原则进 行堆放。 4.2.5 仓库通道不得堆放颗粒燃料,如必须堆放时应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4.2.6 长期储存时,应在库内悬挂干湿表,每周对仓库内温湿度进行观测,当仓库湿度过高时,应及 时通风降潮。 4.2.7 储存期间每周检查一次墙壁四周以及天花板有无漏水、渗水现象。 4.2.8 储存期间保持仓库干净整洁。 4.3 出库管理 颗粒燃料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优先使用较早入库的颗粒。 4.4 4.4.1 4.4.2 4.4.3 5 仓库管理 仓库大小应根据烘烤季节所需颗粒燃料数量建盖。 仓库应在在醒目位置设立严禁烟火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仓库应配备一定的防雨、防雪和防潮措施。 燃烧机安装与调试 5.1 燃烧机安装 5.1.1 燃烧机安装前,打开密集烤房供热设备炉门,清理炉膛及灰坑。 5.1.2 按照燃烧机使用说明书,进行接线和安装,安装时应注意燃烧机与密集烤房炉膛口出采用耐火 棉进行密封。 5.1.3 燃烧机进行接线时,应规范布线,避免接触高温物体。 5.1.4 安装结束后,及时清除密集烤房供热设备换热管和烟囱内的积灰。 5.2 2 燃烧机调试 DB53/T 949—2019 5.2.1 燃烧机调试时,合上机箱内空气开关,分别将控制器内钮子开关置在“手动”档,检查燃烧机 风机、进料电机、点火棒的启停工作及指示灯状态是否正常。 5.2.2 新购买的燃烧机,应采用符质量要求的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进行密集烤房生物质燃烧机供热能 力空载试验。 5.2.3 空载升温试验:保持装烟门、冷风进风门、风机检修门等密闭,装烟室从室温升到 38℃,时间 1h;稳温 4h。从 38℃升温到 54℃,时间 4h;稳温 16h。从 54℃升温到 68℃,时间 3h;稳温 20h。(稳 温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 5.2.4 空载排湿稳温试验:冷风进风门开启 1/2 时,54℃稳温 4h,检查供热能力能否满足稳温要求。 5.2.5 空载排湿升温试验:冷风进风门开启 1/3 时,从 54℃开始按 2℃/h 升温速率升到 60℃,检查供 热能力能否满足升温要求。 5.2.6 检查完毕后,将密集烤房控制器内全部按钮开关设置在“自动”档,准备投入使用。 5.3 5.3.1 5.3.2 5.3.3 6 注意事项 燃烧机安装时应注意将支腿调至合理尺寸,保证设备稳固。 对密集烤房进行操作和燃烧机调试时,应由烘烤人员操作,注意用电安全。 密集烤房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装置其他注意事项按照 DB53/T 870-2018 执行。 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密集烘烤操作技术 6.1 烤前管理 6.1.1 烘烤操作人员在烘烤季节前应参加烟草相关部门组织的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密集烘烤操作培 训。 6.1.2 烤前应备足烟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当年第一炉开烤前应对密集烤房进行烘炉操作。 6.1.3 烘烤季节,烤房群或烘烤工场应配备备用燃烧机、发电机以及密集烤房易损坏的配件。 6.1.4 按照燃烧机使用说明对设备进行检查,拆下燃烧机烧嘴,清除烧嘴管内和出渣螺旋棒内或履带 上的残渣。 6.1.5 烤前应对密集烤房加热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清除炉膛和灰坑内的炉渣、散热管和烟囱内的积 灰,检查内容包括炉膛内耐火砖是否完好、换热器清灰门密封是否完好、炉膛是否漏气等。 6.1.6 烤前应对密集烤房通风排湿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循环风机安装位置、安装是否稳固、 运转是否正常以及排湿窗是否能够灵活开关。 6.1.7 烤前应对密集烤房温湿度自控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温湿度自动控制仪显示和运行状况、 各执行器能够自动运行、温湿度传感器纱布棉条上水是否正常等。 6.1.8 在烤前检查中如果发现燃烧机或密集烤房设备损坏应及时联系厂家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6.1.9 烤前检查没有问题后,在燃烧机料斗内加满的颗粒燃料。 6.1.10 按照 GB/T 23219-2008 进行烟叶成熟采收、编(夹)烟和装烟。 6.2 烤中管理 6.2.1 装烟结束后,合上密集烤房控制器和机箱内空气开关后,由操作人员根据烤房内所装鲜烟叶素 质参照 DB53/T 871-2018 在烤房控制器上将烘烤工艺曲线参数设置完整。 6.2.2 设置好工艺参数后启动时,按烤房控制器上“运行”键,灯亮后按“确认”键 3s,运行指示灯 闪亮进入自动点火程序。运行指示灯闪亮结束为常亮时,进入自动控制程序,烤房控制器按设定工艺自 3 DB53/T 949—2019 动控制进料量和鼓风量,控制烤房干球温度。同时,按湿球温度设定值自动调节冷风进风门进行自动排 湿控制。 6.2.3 烘烤过程中,变黄前期、变黄中期和干筋期每 4h 一次,变黄后期和定色期每 2h 一次通过密集 烤房观察窗查看烟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烘烤工艺参数;并同时查看燃烧机料斗内颗粒燃料情况,当燃料 少于料斗 1/3 时应及时添加燃料。 6.2.4 在往料仓加入或补充颗粒燃料过程中如发现颗粒燃料破碎严重、水分超标或有石头、铁屑等坚 硬杂物时,应及时更换燃料。 6.2.5 烘烤过程中,可通过观火孔观察燃烧机运行情况,如果出现熄火,应立即拉出燃烧机,排查原 因;如果因燃料破碎严重或水分超标等导致的,应立即更换合格燃料,清理烧嘴炉膛、除渣螺旋器或履 带上的燃料和炉渣,并再次点火;如果因燃烧机损坏不能使用的,应立即更换备用燃烧机。 6.2.6 烘烤过程中,若发现部分颗粒燃料在燃烧时结渣、结焦严重,应立即拉出燃烧机,检查并清理 烧嘴炉膛、除渣螺旋器或履带上的炉渣。 6.2.7 在通过观火孔观察时,眼睛距观火孔的距离应不少于 30cm,并注意传动结构机械伤害;在拉出 燃烧机观察烧嘴时,不能将烧嘴迎向人或物体。 6.2.8 烘烤过程中,烤房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设备维修厂家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6.2.9 烘烤过程中,如果出现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相近或相同,冷风进风门一直处于开启状态,应立 即检查温湿度传感器水壶中是否有水、纱布是否上水;如果水壶缺水或纱布不上水,应立即补水或更换 纱布;如果烤房内温度过高无法进入检查,可以通过控制器调整主控制的温湿度传感器,并将目标干球 温度降低 2℃。 6.2.10 烘烤过程中,如果发生停电且时间较长,应立即接通备用电源;电源接通后,立即检查燃烧机 燃烧情况,如果发生熄火且未自动点火,应立即手动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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