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00 A 20 泰 DB3212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12/T 1032-2021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云端信息 服务规范 2021-01-18 发布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1-20 实施 发 布 DB3212/T 103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泰州市计量测试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州供电公司、中国电力科学 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蓝生、吴丽莉、许鑫、李博文、李波、耿德霁、高鹏。 I DB3212/T 1032-2021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云端信息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云端信息服务的基本功能、数据采集和信息安全方面相关要 求。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云端信息服务的开发、运营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 18487.3-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T 28569-2012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GB/T 32960-2016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NB/T 33007-2013 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与充换电设施通信协议 NB/T 33002-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5070-2010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通用技术要求 GB/T 20988-200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充电设施 charging equipment 与电动汽车或动力蓄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包括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设备。 3.2 充电设施云平台 charging equipment cloud platform 对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展示、监测、业务支撑的应用系统。 4 基本要求 4.1 充电云平台应能实时采集充电数据、检测数据和安防数据,并且实时传输给后台管理系统。 4.2 后台管理系统应能显示充电站的实时状态,并可以切换至任何桩查看其实时信息(可查看具备条 件站点的现场视频和附加信息)。 4.3 支持手机 APP 查看所有功能信息,支持生成充电桩管理二维码,并且关联所有的检测信息及报告, 同时二维码支持任何软件在线查询功能。 5 基本构成 1 DB3212/T 1032-2021 5.1 充电设施云平台由充电设施、数据采集装置、站级监控系统、充电云平台及用户部分组成。 . 用户 电动汽车 用户 监督局、计 量院 运营、检测 人员 发改委、工 信部等 充电云平台 充电数据 检测数据 统计分析 安防数据 站级监控平台 站级监控平台 采 集 采 集 采 集 采 集 采 集 采 集 采 集 采 集 充 电 桩 1 充 电 桩 2 充 电 桩 3 充 电 桩 4 充 电 桩 1 充 电 桩 2 充 电 桩 3 充 电 桩 4 图 1 充电系统云端体系结构 6 6.1 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功能 采集模块应能采集充电过程中的所有数据,并上传到站级监控系统,站级监控系统应实时传输到云 平台。 a) 充电机运行状态信息包括:待机状态、充电状态、故障状态、离线状态等。 b) 充电机故障报警信息包括:BMS 通信异常、直流母线输出过压告警、直流母线输出欠压告警、 蓄电池充电过流告警、蓄电池模块采样点过温告警、急停按钮动作故障、读卡器通讯异常故障、 电度表异常故障、绝缘监测故障、电池反接故障、避雷器故障、充电机输出并联接触器告警、 充电模块故障、充电模块风扇故障、充电模块过温告警、充电模块交流输入告警、充电模块输 出短路故障、充电模块输出过流告警、充电模块输出过压告警、充电模块输出欠压告警、充电 模块输入过压告警、充电模块输入欠压告警、充电模块输入缺相告警、充电模块通信告警、充 2 DB3212/T 1032-2021 电中车辆控制导引告警、交流断路器故障、直流母线输出过流告警、直流母线输出熔断器故障 等。 c) 充电过程中信息包括: 1) 低压辅助上电及握手阶段:充电机协议版本号、BMS 最高允许充电电压值、辨识结果、充 电机编号、充电机/充电站所在区域码、协议版本、电池类型、整车动力蓄电池系统额定 容量、整车动力蓄电池系统额定总电压、电池生产厂商名称、电池组序号、电池生产日期、 电池组充电次数、电池组产权标识、车辆识别码(VIN)、BMS 版本信息。 2) 充电参数配置阶段:单体动力蓄电池最高允许充电电压、最高允许充电电流、动力蓄电池 标称总能量、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最高允许动力蓄电池温度、整车动力蓄电池荷电状态、 整车动力蓄电池总电压、充电机时间、充电机最高输出电压、最低输出电压、最大输出电 流、最小输出电流、车辆是否准备就绪、充电机输出是否准备就绪。 3) 充电阶段:电压需求、电流需求、充电状态、电池充电电压测量值、电池充电电流测量值、 最高单体蓄电池电压、最高单体蓄电池电压组号、当前荷电状态、剩余充电时间、充电机 电压输出值、充电机电流输出值、充电机累计充电时间、是否允许充电、最高单体动力蓄 电池电压所在编号、最高动力蓄电池温度、最高温度检测点编号、最低动力蓄电池温度、 最低动力蓄电池温度检测点编号、单体动力蓄电池电压状态、整车动力蓄电池荷电状态 SOC、动力蓄电池充电电流状态、动力蓄电池温度状态、动力蓄电池绝缘状态、力蓄电池 组输出连接器连接状态、充电允许状态、BMS 停机原因、充电机停机原因。 4) 充电结束阶段:中止荷电状态 SOC、动力蓄电池单体最低电压、动力蓄电池单体最高电压、 动力蓄电池最低温度、动力蓄电池最高温度、累计充电时间、充电能量、充电机编号。 6.2 现场数据上传 6.2.1 现场检测设备应具备远程数据传输功能,包括:充电机基本信息(充电站名称、生产厂家、委 托编号、样品编号、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地址、委托时间、检测方案、充电站投运时间、充电桩安装时 间、充电方式、功率等级等)、测试项目合格情况信息。 6.2.2 检测数据应同时支持平板和手机实时上传功能。 7 平台功能要求 7.1 信息总览 应具备对充电设施的数量、分布区域等信息的展示,具备地图检索功能,可按地图或检索方式查询 市区每个充电站(桩)的基本数据、状态信息、附加信息等。 7.2 平台展示 在指定云进行平台建设,同时建设大屏,大屏集成全部功能,显示云端系统的实时状态,并可以切 换至任何桩查看其实时信息,可查看具备条件站点的现场视频和附加信息。 7.3 数据查询 应提供数据查询接口,可按照关键字进行数据查询。 7.4 信息录入功能 应提供充电设施信息录入接口,可对新接入的充电设施进行基本信息录入。 7.5 数据统计功能 平台可对采集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如对电池温度、充电 SOC、充电时长、充电电压、充电电流等参 数建立多维度模型。 7.6 数据信息交换 为满足平台业务间信息数据交换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部署云平台的不同业务支持数据交换; 3 DB3212/T 1032-2021 b) c) d) e) 7.7 支持文件型数据、关系型数据交换; 支持各种主流数据库的适配; 提供数据交换的监控; 数据交换过程采用加密传输方式。 数据融合 平台应具备二次开发、数据融合功能: a) 支持多种各类数据之间的融合、叠加,并提供二次开发接口; b) 支持多种二次开发服务接口,用户可自主选择开发工具; c) 支持 GIS 数据与其他数据融合,并提供地图展现、空间数据叠加、数据查询、空间定位、路径 分析、地图标注功能。 7.8 数据挖掘服务 为实现大数据分析处理、可视化功能,平台应提供以下功能: a) 提供 ETL 和在线分析; b) 提供数据仓库配置管理工具、建模工具和报表设计工具,支持主流关系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和 数据文件; c) 分析数据以表格和图形(饼图、柱状图)等方式提供; d) 支持报表导出功能,表格或者图片形式; 7.9 用户账户管理 7.9.1 账户基本功能 平台应提供以下功能支持: a) 平台应具备添加、修改、删除用户信息功能。 b) 平台应具备设置用户权限等级功能。 c) 平台应具备设置用户登录方式功能,包括用户密码登录,二维码登录。 d) 平台应具备设置登录验证失败条件,当登录验证失败时,可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暴力破解和用户 信息泄露,如锁定账户。 7.9.2 用户权限 为满足平台用户使用,应提供以下权限功能: a) 场监督管理局、市计量测试院:可查询充电桩运营企业信息、充电桩型号、厂家、出厂编号、 电压电流及功率范围、准确度等级、型评机构信息、法定检定机构信息、安装验收与检测机构 信息、周期检定状态信息、工作状态信息,录入和管理型评机构信息、法定检定机构信息、安 装验收与检测机构信息、周期检定状态信息;能够查询和更新示范站点的实时视频信息、桩的 实时状态信息等。 b) 消费者:可通过扫一扫、系统查询获取充电桩的基本信息、周期检定状态等。 c) 运营商:可录入充电站、充电桩等详细信息,能够进行分析统计,查询相关的检定信息;能够 查询和更新示范站点的实时视频信息、桩的实时状态信息等。 d) 发改委、工信局、基层市场监督局:可查询充电桩运营企业信息、充电桩型号、厂家、出厂编 号、电压电流及功率范围、准确度等级、型评机构信息、法定检定机构信息、安装验收与检测 机构信息、周期检定状态信息、工作状态信息、运行状态,能够查询和更新示范站点的实时视 频信息、桩的实时状态信息等。 e) 现场测试人员:可查询充电桩型号、厂家、出厂编号、电压电流及功率范围、准确度等级、型 评机构信息、法定检定机构信息、安装验收与检测机构信息、周期检定状态信息、工作状态信 息、运行状态,可上传更新检测数
DB3212-T 1032-2021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云端信息服务规范 泰州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11 01:47:01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