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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40.70 CCS Y 89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3292—2021 青少年视功能检查服务规范 Service standard of visual function examination for teenagers 2021 - 11 - 26 发布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 - 12 - 15 实施 发 布 DB22/T 329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光明工程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吉林省商务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光明工程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长 春爱尔眼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洁、金小法、王瑞卿、刘美凤、袁毅、王贺阳、林子丹、盛丽娟、刘建鹏。 I DB22/T 3292—2021 青少年视功能检查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青少年视功能检查的环境要求、设备要求、人员要求、检查流程、检测报告和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青少年视功能检查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22/T 1580-2018 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调节 accommodation 看近目标时,睫状肌收缩,悬韧带放松,晶状体前极突度增加,屈光力增强,焦点落在视网膜上, 使注视眼看清近目标。这种为看清近物而改变眼屈光力的功能称为调节。 3.2 集合 convergence 双眼同时向内协同运动。 3.3 融合 fusion 两眼同时看到的物象在视觉中枢整合为一个物象称为融合。 3.4 隐斜视 phoria 能够被双眼融合机制控制的潜在眼位偏斜。 3.5 显斜 tropia 不能被双眼融合机制控制的眼位偏斜。 3.6 棱镜度 prism diopter 光线通过三棱镜在1 m处向基底偏移1 cm为1PD。 3.7 模糊点 blurry point 双眼聚散过程中发生同步眼调节,直至视标清晰度下降,称为模糊点。 3.8 1 DB22/T 3292—2021 破裂点 break point 在模糊点出现以后,继续在双眼前放置棱镜直至出现不能克服的双眼复视,称为破裂点。 3.9 恢复点 recovery point 在双眼复视的情况下,减少双眼前的棱镜直至恢复双眼融像,称为恢复点。 4 环境要求 4.1 场所 长度至少达到3 m 。 4.2 照明 4.2.1 4.2.2 5 测试远用处方时,应使用弥散光源,照度应达到 300 lx。 测试近用处方时,照度应达到照度为 500 lx。 设备要求 应配备焦度计、电脑验光仪或检影镜(点状或带状光源)、组合验光台、、验光镜片箱、规格52 mm~ 72 mm全套试镜架、瞳距仪或瞳距尺、远用视力表、近用视力表及阅读灯和小手电筒。 6 人员要求 应符合DB22/T 1580-2018规定。 7 检查流程 7.1 基础检查 7.1.1 7.1.2 7.1.3 7.1.4 7.1.5 7.2 询问基本信息、病史采集(戴镜史、眼病既往史、屈光手术史、家族史)。 裸眼远、近视力以及旧镜的远、近的戴镜视力。 原戴眼镜的屈光度数、光心距和瞳高。 测定远用双眼瞳距、单侧瞳距。 优势眼判定。 客观验光 验光仪或检影镜的验光操作。 7.3 主观验光流程 7.3.1 7.3.2 将远用瞳距、球镜、驻镜和轴位各参数依次置于综合验光仪试镜架进行验证。 双眼进行雾视法处理,单眼雾视时间要满足 5 min~10 min,雾视至 0.2 视标为起始点。 注:右眼首次去雾视至0.5视标~0.6视标,用散光盘进行初步调整,继续去雾视至最佳矫正视力。 7.3.3 7.3.4 2 右眼首次红绿视标检测。 右眼交叉柱镜精调散光的轴位与焦度。 DB22/T 3292—2021 7.3.5 7.3.6 7.3.7 7.3.8 7.4 右眼再次雾视、去雾视及红绿视标检测。 左眼重复右眼检查见 7.3.3~7.3.5。 双眼选择最佳矫正视力上 1 行或 2 行视标,进行双眼视力平衡检测。 双眼雾视、去雾视至最佳矫正视力并进行红绿视标检测,初步确定屈光处方。 判断远视储备值 见附录A。 7.5 测量调节幅度 7.5.1 7.5.1.1 7.5.1.2 7.5.1.3 推进法 被检者远距全矫,在 40 cm 处使用近点卡,合适照明,近用瞳距。 遮盖非测试眼,让被检者注视比他最佳视力上一行的单行视标并保持视标清晰。 将视标慢慢移近,速度为 2 cm/s,直至被检者直至视标变模糊。 注:衡量从被检者镜片平面到视标的距离再折算成屈光度即调节幅度,并正确记录。 7.5.1.4 7.5.1.5 7.5.2 7.5.2.1 7.5.2.2 7.5.2.3 7.6 遮盖侧眼,使用同样方法测量另一只眼。 记录双眼数值。 负镜片法 视标固定于 40 cm 处,眼前放置负镜片,逐渐增加负镜片度数直至被检者不能看清视标。 遮盖侧眼,使用同样方法测量另一只眼。 记录双眼数值。 测量调节反应 7.6.1 被检者远距全矫,在 40 cm 处使用近点卡 FCC 视标,近用瞳距,双眼打开。 7.6.2 加 ± 0.50 D 的交叉柱镜,在昏暗的照明下让被检者注视十字线。 7.6.3 让被检者报告哪一组线比较清晰,如被检者报告垂直线比较清晰,减低照明度。 7.6.4 如果被检者仍报告垂直线比较清,可翻转 +/- 0.50 D 的交叉柱镜再次询问,如被检者仍诉垂 直清楚,则停止测试并记录。 7.6.5 双眼以 + 0.25 D 的级率增加镜片度数直至被检者报告两条线同样清晰为止。 7.6.6 记录加镜片的总量为 BCC 结果。 7.7 测量正/负相对性调节 7.7.1 被检者远距全矫,在 40 cm 处使用近点卡,合适照明,近用瞳距,双眼打开。 7.7.2 让被检者注视近距单行的视标,以 + 0.25 D 级率逐渐双眼增加镜片直至被检者报告首次持续 模糊,所增加的正镜片即为负相对调节。 7.7.3 让被检者注视视标,以 - 0.25 D 级率逐渐增加镜片直至被检者报告首次持续模糊,所增加的 负镜片即为正相对调节。 7.7.4 记录 NRA/PRA 值。 7.8 测量调节灵活度 7.8.1 用 ± 2.00 flippers 镜片,在 40 cm 处,或在被检者习惯阅读距离,视标相当于 0.6 或最 好视力上一排视标。 3 DB22/T 3292—2021 7.8.2 初始将数值 +2.00 D 面放眼前,翻反转到 -2.00 D 面开始计时,看清晰后再次反转到 +2.00 D 面,再次清晰后为一个周期。 7.8.3 测定 1 min 内被测眼完成几个周期,记录 1 min 内的翻转次数及是否在某一步有困难。 7.8.4 单眼和双眼都要测定。 7.8.5 记录数值。 7.9 测量集合近点 7.9.1 被检者远用全矫,合适照明,笔式电筒或调节视标,应使用小视标。 7.9.2 从 40 cm 或更远处逐步移向被检者,移动速度为 3 cm/s~5 cm/s。 7.9.3 观察被检者眼睛,直至观察到被检者一眼离开了注视目标,或被检者报告看到两个像,记录该 距离为集合破裂点。 7.9.4 将视标离开被检者移动,直至观察到被检者回到双眼注视状态,或被检者报告由双像变为单像, 记录该距离为集合恢复点。 7.10 测量水平融像 7.10.1 被检者远用全矫,远用瞳距。 7.10.2 将双眼旋转棱镜“0”标记位置于垂直方向,注视 5 m 远处单个远视标即最佳视力上一行。 7.10.3 以 2 △/s 速率在双眼前增加基底向内棱镜,分别记录被检者报告视标模糊点、视标破裂点数 值,并以同样的速率减少基底向内棱镜至被检者报告恢复点的值。 7.10.4 同法进行基底向外棱镜的检查。 7.11 测量垂直融像 7.11.1 被检者远用全矫,近用瞳距。 7.11.2 将双眼旋转棱镜“0”位置于水平方向,注视 5 m 远处单个远视标即最佳视力上一行。 7.11.3 以 2 △/s 速率在双眼前增加基底向上棱镜,分别记录被检者报告视标模糊点、破裂点时数值, 并以同样的速率减少基底向上棱镜至被检者报告恢复点时数值。 7.11.4 同法进行基地向下检查。 7.11.5 一般情况下选择主导眼做注视眼,在非主导眼前分别加底向上和底向下三棱镜,记录其破裂点 /恢复点值。 7.12 隐斜测量 7.13 马氏杆测量法 7.13.1 被检者坐在综合验光仪后,验光仪中置入其远用屈光不正矫正度数和远用瞳距。右眼的辅镜片 RMH 调至 90° (即右眼视孔内为红色水平向马氏杆),左眼处于开放状态,并将旋转棱镜归零后移至左眼 孔前’将 0 位置于垂直方向。 7.13.2 被检者注视 5 米远处的点光源。 此时右眼看到是一 条红色的竖线,左眼看到的是点光源。此 时双眼看到的视标虽然形态不同,但因发自同一个光源,仍有融合的倾向,故在检测前需用遮盖板先将 右眼马氏杆透镜视孔遮盖 3 s~5 s,移去遮盖后即询问被测者红色纵向线条与白色点状视标是否重合。 7.13.3 被检者看到的点光源恰好在红色竖线上,说明被检者无水平向隐斜。 7.13.4 被检者看到红色竖线在右边,点光源在左边,即右眼看到的像在右边,左眼看到的像在左边, 为同侧性复视,说明被检者为内隐斜。此时在非注视眼前逐渐增加基底向外的三棱镜,直至点刚好落在 竖线上,所加的三棱镜即为其内隐斜量。 4 DB22/T 3292—2021 7.13.5 被检者看到红色竖线在左边,点光源在右边,即右眼看到的像在左边,左眼看到的像在右边, 为交又性复视,说明被检者为外隐斜。此时在右眼前逐渐增加基底向内的三棱镜,直至点刚好落在竖线 上,所加的三棱镜即为其外隐斜量。 7.13.6 马氏杆法检查近距高水平向隐斜视。马氏杆法检在近距离水平向隐斜视时,只需将远用瞳距调 整为近用晚距,点光源从 5 m 移至 40 cm 处即可,其他操作步骤和结果判断同上。 7.13.7 判断隐斜视图解见附录 B。 7.14 7.14.1 7.14.2 7.14.3 7.14.4 7.14.5 7.14.6 7.14.7 Von Graefe 法则(水平远/近隐斜) 以被检者最好视力上一行单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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