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014年10月30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 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条例〉等 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声环境 , 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适用 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 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噪 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第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 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编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规划,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文化娱乐 等经营场所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 共场所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 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声以及临街商业门点 使用音响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之外的社会 生活噪声和车辆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交通运输、文化、房管、工 商、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环境保护 、 公安、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声环境保护工作,调 解因环境噪声产生的邻里纠纷,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 宣传教育。 第六条 鼓励业主依法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噪声 污染防治和管理的公约,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遵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 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开 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科学 知识宣传活动, 提高 公众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 意识。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 加强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宣传,对环境噪声污染 违法行为进行 舆论监督。 第二章 环境噪声的规划控制 第八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 财 政、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建设等有关部门,编制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后实施。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在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 划时,应当 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 布,公开 征求社会意见。 第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 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分别制定实施方 案,并向社会公 布。 第十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 家声环 境质量 标准,划 分本市的声环境 功能区,报市人民政府批 准后实施, 并向社会公 布。区域 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及 时调整。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 乡统

.pdf文档 法律法规 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7-05-09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7-05-09 第 1 页 法律法规 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7-05-09 第 2 页 法律法规 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7-05-09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06:26:53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