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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S 67.120.30 CCS B 50 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 1898—2020 代替 DB34/T 1898-2013 池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tandards of quality and safety traceability for aquatic products of culture in ponds 2020-11-27 发布 2020-12-27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1898—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34/T 1898-2013《池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规范》。与 DB34/T 1898-2013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条款“4 池塘养殖单位基本要求”修改了养殖主体备案要求; b) 增加条款“5 环境卫生信息”; c) 条款“4 养殖生产信息建档”修改为条款“6 投入品管理信息”和条款“7 生产过程管理信息”; d) 条款“4.3 捕捞收获”修改为条款“8 产品销售信息”; e) 条款“5 质量追溯”修改为条款“9 质量追溯信息管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安徽颍源渔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颍源渔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国市金东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龙 祥水产研究所、安徽瀚沣渔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肥金巢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太和县旭升水产养殖有 限公司、安徽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祖芳、魏泽能、张广中、吕修春、王刚、梁贺、张仲良、王家沛、陶良宝、 吴长海、吴林、刘冕、秦道仓、尚俊峰、魏涛、钱屹松、刘金良、吴春霞、彭克平、马子龙。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 年首次发布为 DB34/T 1898-2013,2020 年第一次修订。 I DB34/T 1898—2020 池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殖主体备案、环境卫生信息、投入品使用信息、生产管理信息、产品销售信息、质 量追溯信息管理等池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池塘养殖生产单位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T 5361 无公害农产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养殖主体备案 4.1 注册登记 养殖主体应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规模、主导 产品、产品的认证等信息应规范公布。 4.2 证照 应按有关规定申领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并按证件核准的区域、规模、品种从事 养殖生产。 4.3 诚信自律 水产品生产者要做好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控制、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科学检测,诚实记录存档。 5 环境卫生信息 5.1 5.1.1 环境 场区环境 1 DB34/T 1898—2020 养殖场环境应符合 NY/T 5361 的规定,定期检测,做好相关记录。 5.1.2 周边环境 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包括农业生产使用的农药、化肥、除草剂等情况,应予以调查并记录存档。 5.1.3 养殖环境 5.1.3.1 养殖功能区 按生产要素科学配备的基本要求,合理划分人工繁殖、苗种培育、成鱼养殖等功能区,将产卵池、 孵化池、苗种培育池、成鱼养殖池编号,在各功能区显著位置用标牌清晰标记。每个塘口的原始资料应 记录在档。 5.1.3.2 管理区 办公区、仓储区要与养殖功能区分隔,设置独立的饲料仓库、药品仓库和实验室,并清晰标记。 5.1.3.3 养殖用水 水源应符合 GB 11607 的要求,养殖水体应符合 NY 5051 的要求。定期检测,检测报告应保存。 5.1.3.4 池塘底质 老塘口要进行生态改造,淤泥深度≤20 cm,其它应符合 NY/T 5361 的要求。 5.1.3.5 养殖尾水 主要指标经检测,符合 SC/T 9101 的要求,方可排放或循环使用。检测报告需留存。 5.2 卫生信息 5.2.1 场区卫生 养殖场区整洁优美、干净卫生。养殖工具、饲料台、食场定期消毒并予以记录。 5.2.2 疫病 5.2.2.1 疫情报告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水生动物类)》疫病,应及时 报告县级水生动物疫控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 5.2.2.2 疫情处置 在行政主管部门主导下,启动重大疫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控制,处置过程和方法应记录保存。 5.2.3 病死水生动物处理 养殖场需建设无害化处理区,对病死水生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生疫病的池水经消毒处理后,经 检验检测判定无害后方可排放,相关信息予以记录保存。 6 投入品使用信息 6.1 2 苗种 DB34/T 1898—2020 6.1.1 质量 放养的苗种应来自具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单位,符合相应的苗种质量标准,检验检疫合格。 6.1.2 放养信息 对苗种来源、放养日期、地点、品种、规格、数量、免疫、消毒等情况应予以采录并保存。 6.2 饲料 6.2.1 来源 饲料应从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符合符合 NY 5072 的规定,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厂家购买。 6.2.2 交易查证 购买饲料时要对生产商、供应商生产许可证及编号、产品批准文号、执行的质量标准、联系方式等 信息资料应予以了解和查证,并要求提供以上的全部信息资料予以保存。 6.2.3 使用信息 对投喂的饲料种类、投喂日期、投饲量等内容进行记录和保存。 6.3 渔药和生物制剂 6.3.1 来源 渔药生物制剂应购自具备生产许可证或进口登记许可证的生产、销售单位。具有产品批准文号和质 量检验合格证。 6.3.2 交易查证 对渔药和生物制剂的生产商、供应商、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许可证及编号、产品批准文号、联系方 式等信息资料予以了解和查证,并要求提供以上的全部信息资料予以保存。 6.3.3 使用信息 使用渔药和生物制剂时,应记录其商品名称和化学名称,有效成分和含量、用药日期、用药塘口、 用药剂量、给药方式、疗程和停药日期等,并予以保存。 7 7.1 生产管理信息 内检员 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内检员,负责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管理,内检员需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7.2 管理制度 建立完整养殖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7.3 产品认证 鼓励养殖企业进行“三品一标” 即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认证 证书和标识应完整保存。 3 DB34/T 1898—2020 7.4 标准化生产 企业应按照国家或地方水生动物苗种繁育、成品养殖技术标准进行养殖生产。没有国家、地方标准 的,应制定企业标准并严格执行。 7.5 水质监测 养殖水体年度监测不少于 3 次,即鱼苗放养阶段、养殖过程中和捕捞收获前各进行 1 次,检测数 据应予以记录保存。亦可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监测。 7.6 病害防治 养殖水生动物发生疾病时,应准确诊断,根据执业渔医或乡村兽医开具的处方使用药物治疗,相关 信息应记录保存,内容包括发病时间、死亡品种、数量、症状与诊断结果、处方及处方出具人,治疗效 果等。 7.7 休药期 应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相关信息予以记录保存。 7.8 预警管理 应定期进行水质监测、饲料药品和产品质量检测,并对监测、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风险隐 患,及时预警。检测报告需存档 2 年。 7.9 生产日志 生产单位应有生产日志,采录天气状况、气温、水温、进排水、养殖对象状态、增氧机开启等主要 生产活动和投入品使用情况。 8 产品销售信息 8.1 产品检验 水产品收获前,按照相关的要求,对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全部或部分指标进行自检,或委托有资质 的检测单位检测。相关信息应予以详细记录和保存。 8.2 销售信息 捕捞销售时,要记录相关信息并予以保存。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收获时间、塘口、作业负责人、承 运人、装运时间、销售去向等。 8.3 标识标签 每收获一批水产品时,应附加“三品一标” 标识或可追溯产品标签,有条件的生产单位可加条型 码、二维码或射频识别(RFID)标签,标签内容和样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9 质量追溯信息管理 9.1 4 档案管理 DB34/T 1898—2020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按标准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记录养殖生产和质量管理具体情况,记录应保存 2 年以上。 9.2 信息链接 池塘养殖水产品各种相关信息可用纸质档案、电子数据表、数据库记录等电子化兼容性形式进行采 录,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或可追溯系统平台实现产品标识与产品信息之间的可追溯链接。 9.3 质量信息追溯 9.3.1 纸质溯源 生产主体记录、保存和审核各种纸质基础的相关产品生产信息,伴随销售产品实现质量溯源。 9.3.2 电子化溯源 通过电子化可追溯系统即依靠并行的计算机、打印机和其它辅助设备管理产品质量信息,打印二维 码或加贴标签,通过互联网或物联网与手机、客户终端查询系统链接,实现水产品质量信息溯源。 9.3.3 追溯方法 消费者追溯可通过连接纸质信息实现,也可使用手机、手持扫描仪和客户终端触摸屏阅读条码、二 维码信息、射频识别、电子数据表、数据库来追溯产品的养殖企业、生产过程、认证情况、投入品使用、 产品检验、起捕日期等方面的信息,实现批次产品质量的全程溯源。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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