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唯一标准王
1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 (2023年4月26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成品油经营管理 第二章 成品油使用管理 第三章 监督管理措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品油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和 使用,促进成品油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 经济特区实 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内 成品油经营、使用 等活动的监 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 以及其他具 有相同用途的醇类汽油 、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2第三条 成品油监督管理应当坚持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 相结合的原则,以成品油质量、安全、环保管控为核心,建 立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协同监管、 企业依法经营、 公众参与监 督的工作机制,对成品油经营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成品油监督管理工作的 领导,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及时统筹、协调解决成品 油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成品油管理 , 加强成品油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非法成品油整治联防联 控机制,统筹配置执法资源,组织开展监督管理活动。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成品油行业统筹规划 ,拟 定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建设 本市成品油智慧化监控信息平台 , 协调解决成品油监督管理的相关具体问题 。 市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分销体系建设,依法 实施成品油 零售经营许可, 指导、检查成品油经营者购销台账制度的建 立和执行情况, 建立应急保供机制, 开展相关监督管理 工作。 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成品油质量监督 和计量管理,依法 查处成品油非法生产、 经营等行为。 市交通运输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 负责港区 内、外成品油经营 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安全 管理规定的行为 。 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成品油经营、使用活动中挥发性有 机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 工业和信息化、 公安、海洋渔业、 住房和建设、 水务、 城管3和综合执法、 气象、 税务、 海关、 海事、 海警等部门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负责成品油 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 优化调整能源结 构和消费 结构,鼓励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逐步降低成品油在本市能源 消费中的比重。 市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 依据成品油 国家标准,推动 本市成品油质量升 级。 市交通运输、海洋渔业和 海事等部门应当 逐步推进船舶 动力改 造和燃料升 级,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和 岸电,引导 船舶燃料低碳化发展。 第七条 支持成品油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 自律规范、自律公 约和职业 道德准则。 鼓励成品油行业协会、商会参与 国家和地方相关成品油 标准、政策法规与发展 规划的制定。 第二章 成品油经营管理 第八条 成品油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产品质量、安 全生产、生态环境 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 标准。 第九条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条件和 程序按照国家和 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水上加油站应当符合船舶、水上、港口安全与污染防治 有关规定,依法 取得许可并通过验收。 第十条 成品油经营者 应当依法采购符合国家和地方4标准的成品油。 成品油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成品油进 货检查验收制 度,查 验供货商的经营资 格,验明成品油质量合 格证明和 标识,并按要求对购买、入库的成品油进行质量检 测。 第十一条 成品油经营者 应当建立成品油购销、 出入库、 运输、质量检 测等台账管理制度, 如实记录成品油的来源、 去向、 检验数据等信息,保留成品油来源、 销售 去向、 检验报 告、 检查 记录、 运输 记录凭证票据等材料档案。 相关管理台账 应当实时 上传至本市成品油智慧化监控信息平台。 相关台账 凭证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 年。 第十二条 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和技术规范,安 装油气回收装置和在 线监控系统,与相关部 门联网,并保持正常使用。 加油站卸油应当保持全过 程密闭,并进行全过 程视频记 录。 鼓励加油站实施错峰加油优惠,引导公众 夜间错峰加油, 减少油气排放。 第十三条 加油站应当按照规定安 装和使用智能税控系 统,与税务部门联 网,并配合做好系统升 级和维护。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擅自设置、使用 罐体、箱体等设 备设施存储成品 油; (二)非法加工、调和成品油 ;5(三)未取得行政许可开展成品油运输 ; (四)未经市商务部门许可开展成品油零售 ; (五)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 标准或者环保强制性 标准的 成品油 ; (六)经营无合法来源的成品油 ; (七)在批发、 零售成品油时 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 以次 充好、克扣油量; (八)为违法经营、使用成品油的活动提供场所 ; (九)法律、法规 禁止的其他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 第三章 成品油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 建设工地、工业企业和 橇装式加油装置使用 单位可以与市商务部门年检合 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者 签订书 面协议,实行成品油直接配送。 本条例所称 橇装式加油装置,是指仅用于企业自用、 临 时或者特定场所, 将防火防爆储油罐、加油机、自动 灭火装 置等设 备及其配件整体 装配于一个钢制橇体的地 面加油系统。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品油使用者应当 建立 成品油管理和使用台账, 如实记录成品油 来源、使用情况等 信息, 并实时上传至本市成品油智慧化监控信息平台 : (一)使用成品油零售经营者 直接配送的成品油 ; (二)使用 橇装式加油装置;6(三)建设工地、作业渔 船、营运 车辆需要使用成品油; (四)房屋建筑、市政基 础设施等工 程建设项目需要设 置、使用成品油 存储设备设施。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经检 测、验收后, 可以设置或者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橇装式加油装 置: (一)机动车(船)加注成品油 确有困难; (二)建设工地、工业 厂区因行业生产 确需使用; (三)抢险救灾、重大应急工程等特殊情况需要。 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设置 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在特 殊情 况消失后,应当立 即拆除橇装式加油装置。 第十八条 成品油零售经营者 直接配送的成品油、橇装 式加油装置加注的成品油,只能用于工地或者企业内特定 的车辆、机械、设备。 第十九条 因房屋建筑、市政基 础设施等工 程建设项目 需要设置、使用成品油 存储设备设施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办理审批手续,符合相关 技术规范要求,并向所在地商务部 门备案。因工程建设项目完工或者其他原 因不再使用成品油 存储设备设施的,应当及时 拆除并向备案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内部 车用成品油 监督管理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并保留加油票据 以备查验,不得购买、使用 无合法来源的成品油。 第二十一条 在本市管辖海 域航行、停泊、作业的 船舶,7应当使用符合规定和 标准的成品油或者其他船用燃料油, 并按照要求保存燃油转换记录、 燃油供 受单证、 油类 记录簿、 轮机日志等燃油使用的文 书资料,以 备查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措施 第二十二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组织商务、市场监管 、 住房和建设、应急管理、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 共同建立 本市成品油智慧化监控信息平台,依 托城市大 数据中心 归集 和统计成品油 来源、存储管理及使用 流向、成品油质量检 测 数据、运输 单证、非道路移动机械成品油使用管理等台账, 实现成品油全 链条追踪溯源。 第二十三条 市市场监管、海洋渔业和海事部门应当按 照职责对成品油质量进行 抽检,并定期发布抽检结果,依法 查处经营、使用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每年定期组织对成品油 零售经营者的年度检查,并将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经 营者名单和变更、撤销、注销、 年检等经营信息实时 上传至本 市成品油智慧化监控信息平台, 向社会公开发 布。 第二十五条 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对 抢险救灾、重大应 急工程等特殊情况下使用的 橇装式加油装置进行安全监督 检查,防范违规 操作使用, 并在特殊情况消失后督促拆除橇 装式加油装置。 第二十六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辖区内使用成品油 存储 设备设施、 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单位和其他重 点场所开展日常8巡查,并及时向负有成品油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通报相关情 况。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 负有成品油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成品油、原 材料及相关设施、设 备和场所进行查 封、扣押: (一)违法经营、运输成品油的 ; (二)使用 无合法来源或者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成品油 或者原材料的; (三)擅自设置或者使用罐体、箱体等设 备设施存储成 品油的 ; (四) 擅自设置或者使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形。 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会同商务、 公安、 应急管理、 交通运 输、 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查 封、扣押协同处理处置机制 。 市商 务部门应当建立成品油、原 材料及相关设 备、设施保管机 构 名录,市公安交警部门应当 协调扣押车辆存放地点,市应急 管理部门应当配合相关设 备、设施 拆除及保管工作。保管机 构和车辆存放场所管理机 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执法。 被查封、扣押的成品油 存在泄漏、 燃烧、爆炸等事故风险 或者短期内容易变质的,经查 封、扣押部门主要负责人 批准, 可以在 留存证据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2023-04-28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2023-04-28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2023-04-28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2023-04-28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48:55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