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160.20
CCS X 51
41
河南省 地方 标准
DB41/T 648—2023
代替 DB41/T 648-2010
地理标志产品 陈化店矿泉水
2023 - 09 - 15发布 2023 - 12 - 14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 648 —2023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 ............................... 1
5 要求 ................................ ................................ ............... 1
6 检验方法 ................................ ................................ ........... 3
7 检验规则 ................................ ................................ ........... 3
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 4
附录A(规范性) 陈化店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 ..... 5
DB41/T 648 —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 GB/T 17924 —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文件代替 DB41/T 648 —2010《地理标志产品 陈化店矿泉水》,与 DB41/T 648 —2010相比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水源地保护 要求(见5.2,2010 年版的5.2);
——更改了感官要求 (见5.4.1,2010 年版的5.4.1);
——更改了理化指标 (见5.4.2,2010 年版的5.4.2);
——更改了污染物限量 (见5.4.3,2010 年版的5.4.2.3) ;
——更改了微生物限量 (见5.4.4,2010 年版的5.4.3);
——更改了检验方法 (见6.1,2010 年版的6.1);
——更改了检验规则 (见第7章,2010年版的第 7章),删除了抽样要 求(2010年版的7.2);
——更改了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见第8章,2010年版的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 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
本文件由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许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志勇、谈一兵、 韩利杰、蔡延新、康艳、刘瑞蓉、王会芬、任可用、朱勇宾、
季丽萍、郑丹、 张改革、程远方、于红果、李明航 。
本文件于 2010年首次制定,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41/T 648 —2023
1
地理标志产品 陈化店矿泉水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陈化店矿泉水的术语和定义、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陈化店矿
泉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5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193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0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2005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 354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陈化店矿泉水
在本文件第 4章规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
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
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陈化店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
定》批准的范围,即河南省鄢陵县陈化店镇所辖行政区域,见附录 A。
5 要求
开采条件 5.1
DB41/T 648 —2023
2 开采于保护地域范围内,地下 100 m~300 m的第四系中、下更新统下部冲积、湖积含水层,水化学
成分类型为 Na•Mg~HCO3•SO4•Cl型水,开采限量 2000 m3/d。
水源地保护 5.2
5.2.1 严格保护区(采集区)
在矿泉水水源井外围半径 15 m范围内设立防护网,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禁止兴建与矿泉水引水无关
的建筑物;消除一切可能导致矿泉水污染的因素及妨碍矿泉水采集正常运行的活动。
5.2.2 限制区(内防护区)
在矿泉水水源井取水点周边 30 m范围内设立防护栏,范围内禁止设置可能导致矿泉水水质、水量、
水温改变的引水工程;禁止进行可能引起含水层污染的人类生活及经济工程活动。
5.2.3 监察区(外防护区)
在矿泉水水源井外围影响半径 2倍,2R=1000 m范围内,不得勘查新的水源井,避免井群干扰,影响
水源井开采量,保护水源井水质,不受污染。
5.2.4 水源补给区
在矿泉水主要补给区双洎河上游基岩山区及水系流域加强生态保护,严禁建设污染企业。
开采和加工 5.3
5.3.1 应在保证天然矿泉水卫生安全和符合 GB 19304 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开采、加工与灌装。
5.3.2 在不改变矿泉水基本特征和主要成分的条件下,允许过滤、杀菌处理。
5.3.3 禁止用容器将矿泉原水运至异地灌装。
质量要求 5.4
5.4.1 感官
应符合GB 8537的规定。
5.4.2 理化指标
5.4.2.1 界限指标
锶、偏硅酸、溶解性总固体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1 界限指标
项目 要求
锶/(mg/L) ≥ 0.60
偏硅酸/(mg/L) ≥ 26.0
溶解性总固体 /(mg/L) ≥ 600
5.4.2.2 限量指标
铜、氟化物应符合表 2的规定,其他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8537的规定。
表2 限量指标
DB41/T 648—2023
3 项目 要求
铜/(mg/L) ≤ 0.05
氟化物(以F—计)/(mg/L) ≤ 0.5
5.4.3 污染物限量
总砷、亚硝酸盐应符合表 3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
表3 污染物限量
项目 要求
总砷(以As计)/(mg/L) ≤ 0.005
亚硝酸盐(以 NO2—计)/(mg/L) ≤ 0.01
5.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8537的规定。
5.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感官
DB41-T 648-2023 地理标志产品 陈化店矿泉水 河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10-13 23:02:58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