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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30.10 Z 7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522—2012 通信终端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 Method of calculating recoverability rate of telecommunication terminal equipment 2012-06-29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8522—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展讯高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伟祥、蒋京鑫、刘妍、王丽琴、杨帆、宋波、童天予、肖劲强、师延山、史庆飞 方晖。 521C I GB/T28522—2012 通信终端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终端产品再使用率、再生利用率、回收利用率、可再生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的 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终端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861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GB/T26259废弃通信产品再使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08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通信终端产品 telecommunicationterminal equipment 连接在公用通信网未端,为用户提供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通信设备,以及设计和预定直接连接到 通信网络的信息技术设备。 3.2 废弃产品 wasteproduct 产品的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产品,以及在生产、运输、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 格产品、报废产品和过期产品等。 3.3 处理 treatment 对废弃产品进行除污、拆解、破碎等进行的任何活动。 3. 4 再使用 reuse 3.5 再生利用 recycling 对废弃产品(3.2)进行处理(3.3),使之能够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的过程,但不包括对能量的回收和 利用。 3. 6 回收利用 recovery 对废弃产品(3.2)进行处理(3.3),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用于其他用途的过程,包括对 能量的回收和利用。 1 GB/T285222012 3.7 再使用率reusabilityrate 废弃产品(3.2)中能够被再使用(3.4)部分的质量与已回收的废弃产品(3.2)的质量之比。 3.8 再生利用率 recyclabilityrate 废弃产品(3.2)中能够被再使用(3.4)部分与再生利用(3.5)部分的质量之和[不包括能量回收 (3.12)部分与已回收的废弃产品(3.2)的质量之比。 3.9 回收利用率 recoverability rate 收(3.12)部分]的质量之和与已回收的废弃产品(3.2)的质量之比。 3. 10 可再生利用率recyclabilityrate 占新产品质量的百分比。 3. 11 可回收利用率expectedrecoverabilityrate (3.12)部分的质量之和占新产品质量的百分比。 3.12 能量回收 energyrecovery 通过焚烧、热解等方式处理废弃产品,以回收能量的过程。 3.13 生命周期评价lifecycleassessment;LCA 对一个产品系统的生命周期中输人、输出及其潜在环境影响的汇编和评价。 4基本原则 4.1本标准采用以质量为统一单位的计算方法。鼓励采用生命周期评价(LCA)方法对产品的再使 用、再生利用、回收利用性能进行全面评估。 因素。 4.3随着产品技术和回收工艺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应作相应修订和调整。 5数据统计方法 5.1数据统计过程 对于通信终端产品,回收处理数据的统计过程主要在两个阶段(如图1所示)进行:物理拆解阶段和 材料破碎分离阶段。在这两个阶段,根据产品零部件或材料的状态,进行数据的统计和归类, 2 GB/T28522—2012 物理拆解 可再使用零 产品 部件 可再生利用 再生利用 再生材料 单一材料 不可再生利 能量回收 用单一材料 填埋 材料破碎 可再生利用 再生利用 再生材料 分商 材料 不可再生利 能量回收 用材料 填理 图1产品材料回收阶段示意图 5.2物理拆解阶段 在物理拆解阶段,把可再使用零部件和单一材料零部件分离出来。对可再生单一材料进行再生利 用,得到再生材料;对不可再生材料进行能量回收和填埋处理。在物理拆解阶段应分别统计该阶段可得 到的可再使用零部件质量、再生利用材料质量、用于能量回收的材料质量。 5.3材料破碎分离阶段 在完成物理拆解以后,除分离出来的可再使用零部件和单一材料零部件,其余部分则需进行材料破 碎和分离。在材料破碎分离完成以后,对可再生利用材料进行再生利用,不可再生利用材料进行能量回 收和填埋处理。在材料破碎分离阶段应分别统计该阶段可得到的再生利用材料质量和用于能量回收的 材料质量。 6计算方法 6.1可再使用零部件的质量 在产品的物理拆解阶段,要考虑产品零件的可拆解性,以确定产品零部件是否可以无损的从产品中 分离出来,只有符合GB/T26259的零部件才能考虑再使用,否则只能进行材料回收利用。 对于通信终端产品来说,可再使用的零部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天线:各类附件:一次电源模块:芯 片:散热器:外壳:晶振:开关:电容、电感、线圈:数码管: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器(LCD):连接器:导光 柱;扬声器;摄像头;各种线缆;螺钉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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