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5.220.40 A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911—2008 代替GB/T13911—1992 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标识方法 Designation for metallic coating and chemical treatment 2008-07-01发布 2009-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3911—2008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术语和定义 金属镀覆及化学处理标识方法 典型镀覆层的标识示例 5 5AC GB/T 13911—2008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13911—1992的修订,主要技术内容与GB/T13911—1992《金属镀覆和化学处 理表示方法》相比有如下改变: 和化学处理标识方法”; 根据GB/T1.1一2000要求增加了前言部分; 修改了适用范围,本标准不适用于铝及铝合金化学处理标识; 一 增加了引用标准部分; 修改了原标准中的应用示例,采用了现行标准的示例说明; 一 根据镀覆应用范围,删除了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化学处理内容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建新、毛祖国、张德忠、何杰、邓日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3911—1992。 I GB/T13911—2008 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标识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的标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和非金属制件上进行电镀、化学镀以及化学处理的标识。 铝及铝合金表面化学处理的标识方法可参照本标准规定的通用标识方法。 注:对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有本标准未予规定的要求时,允许在有关的技术文件中加以说明。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138 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与有关过程术语(GB/T3138一1995,neqISO2079:1981) GB/T 9797 金属覆盖层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GB/T9797—2005,ISO1456:2003IDT) GB/T 9798 金属覆盖层镍电沉积层(GB/T9798—2005,ISO1458:2002,IDT GB/T 9799 金属覆盖层钢铁上的锌电镀层(GB/T9799—1997,eqvISO2081:1986) GB/T 11379 金属覆盖层工程用铬电镀层(GB/T11379—2008,ISO6158:2004,IDT) GB/T 12332 金属覆盖层工程用镍电镀层(GB/T12332—2008,ISO4526:2004,IDT) GB/T12599 金属覆盖层 锡电镀层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GB/T12599—2002,ISO2093: 1986,MOD) GB/T12600 金属覆盖层塑料上镍+铬电镀层(GB/T12600—2005,ISO4525:2003,IDT) GB/T13913金属覆盖层化学镀(自催化)镍-磷合金镀层规范和试验方法(GB/T13913— 2008,ISO4527:2003.IDT) GB/T13346 金属覆盖层 钢铁上的电镀层(GB/T133461992.idtISO2082:1986) GB/T 17461 金属覆盖层锡-铅合金电镀层(GB/T17461—1998,eqvISO7587:1986) GB/T17462金属覆盖层锡-镍合金电镀层(GB/T17462—1998,eqVISO2179:1986) ISO4521 金属覆盖层工程用银和银合金电镀层 ISO4523 金属覆盖层工程用金和金合金电镀层 3术语和定义 GB/T3138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金属镀覆及化学处理标识方法 4.1金属镀覆及化学处理的标识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包括镀覆方法,该部分为组成标识的必要元素; 第3部分包括镀层材料、镀层要求和镀层特征,该部分构成了镀覆层的主要工艺特性,组成的标识 随工艺特性变化而变化; 第4部分包括每部分的详细说明,如,化学处理的方式、应力消除的要求和合金元素的标注。该部 分为组成标识的可选择元素(见第5章)。 1 GB/T 13911—2008 金属镀覆及化学后处理的通用标识见表1。 表1单金属及多层镀覆及化学后处理的通用标识 基本信息 底镀层 中镀层 面镀层 底 中 面 镀 本 基 最 中 最 最 底 镀 镀 面 镀 后 覆 标 体 小 镀 小 小 镀 层 层 镀 层 处 准 材 厚 镀 厚 厚 方 层 特 特 层 特 理 法 号 料 层 度 度 征 征 征 注:典型标识示例,电镀层GB/T9797-Fe/Cu20aNi30bCrmc(见5.1)。 镀覆标识顺序说明: 镀覆方法应用中文表示。为便于使用,常用中文:电镀、化学镀、机械镀、电刷镀、气相沉积等 表示。 b) 本标准号为相应镀覆层执行的国家标准号、或者行业标准号:如不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则应 标识该产品的企业标准号,并注明该标准为企业标准,不充许无标准号产品: c) 标准号后连接短横杠-”; (P 基体材料用符号表示,见表2常用基体材料的表示符号,对合金材料的镀覆必要时还必须标注 出合金元素成分和含量; e) 基体材料后用斜杠“/”隔开; 当需要底镀层时,应标注底镀层材料、最小厚度(单位为um),底镀层特征有要求时应按典型标 识(见第5章)规定注明底镀层特征符号,如无特征要求,则表示镀层无特殊要求,允许省略底 镀层特征符号。对合金材料的镀覆必要时还必须标注出合金元素成分和含量。如果不需底镀 层,则不需标注; g) 当需要中镀层时,应标注中镀层材料、最小厚度(单位为um),中镀层特征有要求时应按典型 标识(见第5章)规定注明中镀层特征符号,如无特征要求,则表示镀层无特殊要求,充许省略 中镀层特征符号。对合金材料的镀覆必要时还必须标注出合金元素成分和含量。如果不需中 镀层,则不需标注; h) 应标注面镀层材料及最小厚度标识。面镀层特征有要求时应按典型标识(见第5章)规定注明 面镀层特征符号。对合金材料的镀覆必要时还必须标注出合金元素成分和含量。如无特征要 求,则表示镀层无特殊要求,则应省略镀层特征符号; 镀层后处理为化学处理、电化学处理和热处理,标注方法见典型标识规定(见第5章)。 j) 必要时需标注合金镀层材料的标识,二元合金镀层应在主要元素后面加括弧标注主要元素含 量,并用一横杠连接次要元素,如:Sn(60)-Pb表示锡铅合金镀层,其中锡质量含量为60%:合 金成分含量无需标注或不便标注时,允许不标注。三元合金标注出二种元素成分的含量,依次 类推。 4.2金属镀覆方法及化学处理常用符号 金属材料用化学元素符号表示,合金材料用其主要成分的化学元素符号表示,非金属材料用国际通 用缩写字母表示。常用基体材料的表示符号见表2。 表2常用基体材料的表示符号 材料名称 符号 铁、钢 Fe 铜及铜合金 Cu 铝及铝合金 Al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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