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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 180 C 4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4436—2009 康复训练器械 安全通用要求 Rehabilitation training instrument-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 2009-09-30发布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4436—2009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和7.2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8)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常州市钱璟康复器材有限公司、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康复 研究中心、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金成、干保华、戴东、山西澳瑞、毕建明、申林、干娟娟、陈南方、胡敏、贾亚玲 张红涛、张健 GB24436—2009 康复训练器械安全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康复训练器械(以下简称器械)的术语定义,在安全方面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身体功能障碍者,在康复训练场所或家庭,在康复医师或护理人员指导下进行康复训 练的器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9272—2003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康复训练器械 龙rehabilitation training instrument 用于身体功能障碍者进行康复训练的器械。 3. 2 训练位training position 器械上满足一个人至少完成一种训练功能的位置。 4总则 4.1器械应符合身体功能障碍者康复训练运动规律,并具有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和适应性。 4.2本标准只规定了一般器械在安全方面的通用要求,不能覆盖各类特定器械可能存在的全部潜在危 险。器械除符合本标准安全通用要求外,制造商还应规定相应器械的具体技术要求以指导生产。 5安全通用要求 5.1整体结构设计要求 5.1.1训练位 5.1.1.1器械在使用过程中,不应存在训练位与训练位之间或同一训练位之间的器械干涉、运动范围 干涉、人体干涉等现象。 5.1.1.2乘坐轮椅直接训练的运动位,应符合: b)在使用者操作位置的前后应有放置轮椅的空间,其中使用者身体重心向后空间应大于 400mm,向前空间应大于700mm; c) 使用者手臂伸展操作时,器械的活动范围应控制在双臂伸展前后、上下活动的范围,如图1所 示的内弧范围内,最大极限不应超出外弧线的范围; d) 在使用者操作部位的台面下边缘高度至地面应有大于600mm,纵深大于450mm的无障碍空 间,见图2。 1 GB24436—2009 160 1400 200 200 1 000 200 600 400 400 600 200 800 图1双臂伸展范围 单位为毫米 000 1 图2无障碍空间 5.1.2剪切、挤压部位和旋转活动部件 5.1.2.1在训练位正常训练状态下,使用者可触及的区域内,不应存在被剪切、卷入、挤压或碰撞的 可能。 5.1.2.2在器械高1800mm以下,处于训练位正常训练状态时,使用者可触及范围的活动部件与相 邻的活动或固定部件的距离应大于60mm,若仅危及手指,则应大于25mm;若活动件与固定件的距离 保持不变,其间距应大于10mm。 5.1.3刚性碰撞部位和移动重块 5.1.3.1器械活动部件和固定部件发生刚性碰撞的部位,应设置接触面积不小于1000mm²或直径不 小于36mm的弹性缓冲装置。例如:安装橡胶垫等缓冲装置 5.1.3.2器械上所有重块移动范围应按康复训练使用时的要求加以限制,不应出现无法控制的偏摆现 象。除非特殊移动外,堆码式重块的移动应能自如地返回静止点。 5.2安全防护装置 5.2.1下肢摆动训练的器械,应有上肢依托防护装置,以确保使用者上下器械或训练中能够安全依托 保护,如图3所示。 2 GB24436—2009 图3上肢依托防护装置 应大于10mm其余棱角半径R应大于2.5mm。 5.2.3器械座位上应有防止使用者身体滑脱的护栏或防护带。 5.2.4高于500mm的器械两侧应设有安全抓握杆,其高度尺寸应为850mm或可调节;当设置两层 抓握杆时,下层高度尺寸应为650mm。 5.2.5抓握杆末端应向下≤90°成弧形转角或安装保护套。 5.2.6踩踏类器械的踩踏板(垫)应安装牢固,使用中无转动或移动,并具有防滑功能。 5.2.7以晃动形式运动的踏板,其主动方向和易滑脱方向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0mm的防滑凸台、护板 或以其他形式固定足部;相邻运动的两踏板的间距小于60mm时,应设置内侧防滑凸台、护板或以其他 形式固定足部,防止滑落。 5.2.8进行站立训练或其他需要的器械应配有腰部、腿部防护带或其他辅助保护装置,防护带宽度应 不小于80mm。 5.2.9训练中与人体接触的倚靠部位或其他必要部位应采用软包防护 5.2.10如果配重移动重块移动时不在使用者的视野范围内,除使用者一侧外,其他各侧面应设置防护 挡板,以防第三方意外进入训练区。 5.3部件结构设计要求 5.3.1手握持件 5.3.1.1用于承载的环形手握持件材料直径应为20mm~30mm。 5.3.1.2用于承载的杆状手握持件,圆形时材料直径应为30mm~45mm,矩形时材料宽度应为 30 mm~45 mm。 5.3.1.3必要时,应装配把套,并适合手的握持、防滑、无转动现象,不应因配合不当和震动等导致脱落 现象。 5.3.2阶梯台阶 法避免使用带凸缘的台阶时,其凸出踢面的距离应≤5mm 无龄仙 图4无踢面阶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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