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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040 A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061—2018 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raceability of E-commerce transaction products 2018-03-15发布 201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6061—2018 目 次 前言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5 可追溯性的原则 6 般追溯流程 7 对追溯参与方的要求 对追溯信息的要求 9 实施追溯和召回 10 追溯流程示例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追溯信息编码及条码表示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追溯流程示例 参考文献 GB/T36061—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 置中心、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素彩、孙小云、王尚书、袁征、汪俊臣、许燕君、周钢、邵小景、金蓓、陈丽平、 吴新敏、施进、廖权虹、潜宇婧。 GB/T 36061—2018 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的原则,一般追溯流程,对追溯参与方、追溯信息的要求 以及实施追溯和召回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的追溯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904 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5425 商品条码 128条码 GB/T 16828 商品条码 参与方位置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6830 商品条码 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6986 商品条码 应用标识符 GB/T 18127 商品条码 物流单元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21049 汉信码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T 33993 商品二维码 GB/T35408 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354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追溯性 traceability 追溯客体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能力 注1:当考虑产品或服务时,可追溯性可涉及: 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 b)加工的历史; c)产品或服务交付后的分布和所处位置。 注2:改写GB/T19000—2016,定义3.6.13。 3.2 追溯单元 traceableunit 需要对其来源、用途和位置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追溯的单个产品或同一批次产品, 注:追溯包括跟踪(tracking)和溯源(tracing)两个方面。 [GB/Z25008—2010,定义3.1] 1 GB/T36061—2018 3.3 追溯参与方traceabilityparty 在产品供应链中从事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销售、配送等相关业务的组织或个人。 3.4 内部追溯 internal traceability 一个组织在自身业务操作范围内对追溯单元进行跟踪和(或)溯源的行为。内部追溯主要针对一个 组织内部各环节间的联系。 [GB/Z25008—2010,定义3.3] 3.5 外部追溯 external traceability 对追溯单元从一个组织转交到另一个组织时进行跟踪和(或)溯源的行为。外部追溯是供应链上组 织之间的协作行为 注1:追踪是指从供应链的上游至下游,跟随追溯单元运行路径的能力。 注2:溯源是指从供应链下游至上游识别追溯单元来源的能力。 [GB/Z25008—2010,定义3.2]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GTIN: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lobalTradeItemNumber) GSIN:全球货运标识代码(GlobalShipmentIdentificationNumber) GLN:全球参与方位置代码(GlobalLocationNumber) SSCC: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erialShippingContainerCode) 可追溯性的原则 5.1合规性 可追溯性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 2协调性 可追溯性应满足与追溯参与方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相结合的要求。 5.3 3完整性 所有追溯参与方应实现内部追溯和外部追溯 5.4唯一性 追溯信息的编码和标识应采用国际通用的编码标识技术,或采用已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 具有唯一性。 AC 6 一般追溯流程 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的一般追溯流程见图1。 2 GB/T 36061—2018 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 电子商务物 电了商务物 流服务商 流服务商 电子商务平台 上游供应商 买家 商 商 广 追溯 图1月 电子商务交易产品一般追溯流程 7对追溯参与方的要求 7.1上游供应商 上游供应商一般为生产商或经销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向下游电子商务商户提供真实的身份/资质信息; b) 规定至少一个级别的追溯单元,对追溯单元进行唯一标识; 准确记录追溯单元在其内部业务流程中发生的事件、时间、地点以及责任人: 对追溯单元的物流服务商,以及下游接收者信息进行记录; e) 生产商还应对追溯单元的原料来源、生产过程信息进行记录。 7.2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 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对平台上注册的商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对其身份、资质信息进行采集与管理: b) 对平台上注册的买家身份信息进行管理,鼓励进行实名制管理; c) 规范平台交易产品的发布信息,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产国/地等基本追溯信息, 并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d) 要求并监督商户或物流服务商及时提供交易产品的物流信息,或提供物流信息的查询方式; e) 建立针对商户、交易产品、买家以及平台交易信息的数据库,在有追溯需求时,能够快速查询。 7.3电子商务商户 电子商务商户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人驻电子商务平台时应提供真实的身份/资质信息; b) 对上游供应商的身份/资质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 对物流服务商的身份信息进行记录,要求并监督物流服务商及时提供物流信息,或提供物流信 息的查询方式; d) 在平台产品发布页面提供制造商名称、产国/地等基本追溯信息。对于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 国/地、生产商等信息; 建立针对上游供应商、交易产品、物流服务商、买家以及平台交易信息的数据记录。 e) 3 GB/T360612018 7.4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商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根据物流订单或平台交易订单信息,组合包装追溯单元; b) 为每一项配送的追溯单元进行唯一标识,并与物流工具/人员信息相关联; 记录追溯单元在其内部入库、货,验货与出库等作业环节的信息与责任人; d) 能够及时提供物流过程的动态信息,或提供物流信息的查询方式; e) 建立用于内部业务管理的信息系统,详细记录物流订单、配送工具/人员以及上下游交接信息。 8对追溯信息的要求 8.1i 追溯信息内容 8.1.1追溯参与方 追溯参与方信息应包括参与方身份标识,有效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8.1.2追溯单元 8.1.2.1根据不同的环节和需求,追溯单元可分为产品贸易单元、产品物流单元和产品装运单元,由供 应链中不同流通层级的产品组成。 8.1.2.2追溯单元基本信息应包括追溯单元标识、批次/序列号、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有效期 等,其他追溯信息包括产品数量、重量等, 8.1.3物理位置 追溯物理位置信息至少应包括位置标识、具体地址、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4交易信息 交易信息应包括与平台交易有关的电子订单、发货单、支付单、发票、物流运单等有效凭证和单据。 8.2追溯信息编码与标识 8.2.1追溯参与方 追溯参与方可采用GLN进行标识,编码结构见附录A中A.1.2。 境内的追溯参与方也可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标识,编码结构见GB32100。 8.2.2追溯单元 追溯单元标识代码应在追溯单元生成前进行分配,不同类别的追溯单元应采用不同的标识方式: a)j 产品贸易单元宜采用GTIN进行标识,编码结构见表A.1; b)j 产品物流单元宜采用SSCC进行标识,编码结构见表A,2; c)产品装运单元宜采用GSIN进行标识,编码结构见表A.3。 8.2.3物理位置 追溯物理位置宜采用GLN进行标识,编码结构见A.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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