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060.50 CCS G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519.2—2021 代替GB/T26519.2—2011 工业过硫酸盐 第2部分:工业过硫酸钾 Persulfate for industrial use- Part 2:Potassium persulfate for industrial use 2021-12-01实施 2021-08-2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6519.2—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26519《工业过硫酸盐》的第2部分。GB/T2651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工业过硫酸钠; 一第2部分:工业过硫酸钾; 第3部分:工业过硫酸铵。 本文件代替GB/T26519.2一2011《工业过硫酸盐第2部分:工业过硫酸钾》,与GB/T26519.2- 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警告; 一增加了活性氧指标和试验数据处理(见5.2、6.2); 更改了pH、氯化物的指标参数(见5.2,2011年版的4.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亚泰电化有限公司、嘉兴市净源循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优耐德引发剂合肥有限 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铜陵华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展化化工有限公 司、浙江绿野净水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深琳、张合良、唐茯乾、赵美敬、冯建彬、高龙强、俞明华、刘涛、康峰。 本文件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GB/T26519.2—2021 引言 自前国内工业过硫酸盐产品主要分为工业过硫酸钠、工业过硫酸钟、工业过硫酸铵三种。为了提高 工业过硫酸盐产品标准体系的完整性,将标准进行整合,便于相关单位执行此标准。 GB/T26519《工业过硫酸盐》拟由三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工业过硫酸钠; 第2部分:工业过硫酸钾; 第3部分:工业过硫酸铵 GB/T26519.2—2021 工业过硫酸盐 第2部分:工业过硫酸钾 警告:依据GB12268一2012第6章的规定,本产品属于第5类第5.1项氧化性物质,本文件中所使 用的部分试剂具有腐蚀性,操作时应小心谨慎!如溅到皮肤或眼睛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就 医。使用本文件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文件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 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过硫酸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过硫酸钾。 注:该产品主要用于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三大合成材料聚合物的引发剂,石油裂解的添加剂,氧化剂,杀 菌消毒剂,乳液聚合的引发剂等。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23940—2021工业过硫酸盐产品的分析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4 分子式:KzS20 相对分子质量:270.33(按2018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5 要求 5.1 外观:白色结晶或粉末。 5.2 2工业过硫酸钾按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GB/T26519.2—2021 表 1 指标 项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过硫酸钾(KS0)w/% 99.0 98.5 98.0 活性氧(0)w/% 5.86 5.83 5.80 pH(50g/L溶液) 4.0~6.0 4.0~7.0 铁(Fe)w/% 0.001 0.002 0.003 氯化物(以CI计)/% 0.01 0.02 0.03 水分w/% 0.10 0.15 0.20 锰(Mn)w/% 0.0001 0.0002 0.000 3 0.0015 重金属(以Pb计)w/% 0.0010 0.002 0 铵盐(以NH,计)w/% 0.20 0.30 0.50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检验 在自然光下,于白色衬底的表面血或白瓷板上用目视法判定外观。 6.2 过硫酸钾含量及活性氧含量的测定 按照GB/T23940—2021第5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3 3pH的测定 按照GB/T23940—2021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4 4铁含量的测定 按照GB/T23940—2021第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5 氯化物含量的测定 按照GB/T239402021第8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如果所产生的白色混浊深于标准比浊溶 液,则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指标要求,否则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指标要求。 标准比浊溶液是按下列规定移取氯化物标准溶液,与试料同时同样处理。 优等品:5.00mL;一等品:10.00mL,合格品:15.00mL。 6.6 水分的测定 按照GB/T23940—2021第9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2 GB/T26519.2—2021 6.7锰含量的测定 按照GB/T23940一2021第10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如果所产生的颜色深于标准比色溶液,则 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指标要求,否则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指标要求。 标准比色溶液是称取0.50g土0.01g试样及按下列规定移取锰标准溶液,与试料同时同样处理。 优等品:0.10mL;一等品:0.20mL;合格品:0.30mL。 6.8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按照GB/T23940一2021第11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如果所产生的颜色深于标准比色溶液,则 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指标要求,否则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指标要求 标准比色溶液是移取10mL试验溶液A(见GB/T23940—2021中7.4.2)及按下列规定移取铅标 准溶液,与试料同时同样处理。 优等品:1.00mL;一等品:1.50mL;合格品:2.00mL。 6.9铵盐含量的测定 按照GB/T23940一2021第12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如果所产生的颜色深于标准比色溶液,则 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指标要求,否则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指标要求。 标准比色溶液是按下列规定移取铵标准溶液,与试料同时同样处理。 优等品:2.00mL;一等品:3.00mL;合格品:5.00mL。 7检验规则 7.1本文件规定的所有指标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 钾为一批。每批产品不超过100t。 7.3按GB/T6678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上方斜插入至料层深度的 3/4处采样。将采得的样品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500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具塞广口瓶 或塑料袋中,密封。瓶或袋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等级、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 7.4检验结果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 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7.5采用GB/T817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本文件。 8标志、标签 8.1工业过硫酸钾包装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批 号或生产日期、本文件编号,以及GB190规定的“氧化性物质”标志和GB/T191一2008第2章规定的 “怕晒”“怕雨”标志。 8.2每批出厂的工业过硫酸钾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等级、净含 量、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的证明和本文件编号。 3 GB/T26519.2—2021 9包装、运输、存 9.1 1工业过硫酸钾的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内袋用维尼龙绳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绳扎紧,或用 合,无漏缝和跳线现象。每袋净含量为25kg或50kg,或根据用户要求协商确定净含量。其包装类别 见GB12268—2012中表1,包装件限制质量见GB12463—2009中附录A。 9.2 2工业过硫酸钾的运输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工业过硫 酸钾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 9.3 3工业过硫酸钾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防止日晒、雨淋、受潮。 9.4 工业过硫酸钾应避免与易燃、易爆、有机物和其他还原性物质混贮、混运。 4
GB/T 26519.2-2021 工业过硫酸盐 第2部分:工业过硫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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