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140.40 K 7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7000.6—2008/IEC 60598-2-6:1994 代替GB7000.6—1996 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LuminairesPart 2-6:Particular requirementsLuminaires with built-in transformers or convertors for filament lamps (IEC 60598-2-6:1994,IDT) 2008-04-11发布 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7000.6—2008/IEC 60598-2-6:1994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般试验要求 3 定义 灯具的分类 标记 5 6 结构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接地规定 9 接线端子 10 外部和内部接线· 11 防触电保护: 12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13 防尘和防水· 14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5 耐热、耐火和耐电痕 附录A(规范性附录)结构的例子 GB7000.6—2008/IEC60598-2-6:1994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部分为GB7000系列灯具国家标准的一个部分,GB7000系列现有19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 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应急照明灯具 GB7000.3—1996 庭院用的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4—1996 灯具第2-10部分:特殊要求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GB7000.6—2008 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GB7000.7—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8—1997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9—2008 灯具第2-20部分:特殊要求灯串 GB7000.10—1999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1—1999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2—1999 嵌人式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3—1999 手提灯安全要求 GB7000.14—2000 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52000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6—2000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7—2003 限值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7000.19—2005 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本部分是GB7000系列的第6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598-2-6:1994《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6章: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 器或转换器的灯具》和1996年第1号修订件。 本部分对原文作了下述编辑性修改: 由于2003年出版的第6版IEC60598-1的2.2已删去了0类灯具的分类,所以在修订本部分 时,删去了原文在范围中“不超过250V的0类灯具”文字,原文第4条灯具的分类中的 “0类”、第6.1条最后一段关于0类结构的相关规定也同时删去。 一原文1.1条的引用文件由于等同采用IEC60742的GB13028的第1篇已被等效采用 IEC61558-1的GB19212.1替代,所以编写时增加了引用标准GB19212.1。 一原文1.1条的引用文件IEC1046:1993已被IEC61347-2-2替代,所以编写时将原文的 IEC1046改为等同采用IEC61347-2-2的国家标准GB19510.3。 本部分替代GB7000.6一1996《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灯具的安全要求》,本版标准与GB7000.6— 1996版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包括: 标准名称改为“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一在多个条款的变压器”后插人“或转换器”或“或(SELV)转换器”,如条款1的第1段和第 3段;条款3.2到3.7条;条款5注的末尾和条款8.1第2行的末尾等。 II GB7000.6—2008/IEC60598-2-6:1994 修改5.5条,对变压器或转换器装有正常工作时看不见的可替换熔断器,则应在变压器或转换 器上标记熔断器符号。 本部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灯具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照明学会灯具专业委员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苏萍、施晓红、赵国松、陆光明、陈超中。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000.6—1996。 IV GB7000.6—2008/1EC60598-2-6:1994 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1范围 GB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带丝灯用内装式变压器或转换器、电源电压和输出电压不超过1000V 的I类和IⅡ类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要与引用的GB7000.1相关章节一起阅读。 GB7000的本部分不适用于Ⅲ类灯具。 为了满足本部分的要求而使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变压器或(SELV)转换器不是必须的。但 这种变压器或转换器可以满足本部分的特殊要求。 1.1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7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一2007,IEC60598-1:2003,IDT) GB13028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 GB19212.1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GB19212.1一 2003,IEC61558-1:1998,MOD) GB19510.3灯的控制装置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GB19510.3—2004,IEC 61347-2-2:2000,IDT) 2一般试验要求 应用GB7000.1中第0章的规定在GB7000.1中各相应章所述的试验应按本部分中所列出的 顺序进行。 3定义 GB7000.1中第1章的定义和以下定义一起使用 3.1 (变压器的)输入绕组 inputwinding(of the transformer) 连接到电源的绕组。 3.2 (变压器或转换器的)输出绕组outputwinding(ofthetransformerorconvertor) 连接到灯的绕组。 3.3 指定的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电源电压。 注:如果输入绕组有多个抽头,变压器或转换器可以有多于一个的标称电源电压。 1 GB7000.62008/IEC60598-2-6:1994 3. 4 (变压器或转换器的)标称电源电压范围nominalsupplyvoltagerange(ofthetransformeror convertor) 用上限值和下限值来表示的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电源电压范围。 注:标称电源电压范围是对单一的一组接头而言的。带有多个抽头输入绕组的变压器可能有多于一个的标称电源 电压范围。 3.5 (变压器或转换器的)标称输出电流nominaloutputcurrent(ofthetransformerorconvertor) 在标称电源电压和标称电源频率条件下,给定的变压器或转换器的最大额定输出电流。 3.6 (变压器或转换器的)标称输出电压nominaloutputvoltage(ofthetransformerorconvertor) 在标称电源电压、标称电源频率和功率因数为1的标称输出电流的条件下,给定的变压器或转换器 的输出电压。 3.7 (变压器或转换器的)标称输出伏安(VA)nominal outputVA(of thetransformerorconvertor) 标称输出电压和标称输出电流的乘积。 4灯具的分类 灯具应根据GB7000.1中第2章的规定分为I类和Ⅱ类。 5标记 GB7000.1中第3章和以下5.1~5.5的规定一起应用。 注:根据GB7000.1中第3章的规定可以表示在镇流器上的标记.同样也可以标记在本部分涉及的变压器或转换 器上。 5.1标称电源电压或标称电源电压范围(V)应标注在灯具上维护时能看见的位置 5.2标称输出电压(V)应标注在灯具上调换光源时能看见的位置。 5.3适用时,“灯具在电源电压下工作而且在调换光源前应先切断电源”的警告应在与灯具一起提供的 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中声明。当灯电压与电源电压有相当大的差异时,这样的警告是必须的。例如,灯 电压6V与电源电压240V并使用自耦变压器。 5.4变压器和转换器应标有制造商给出的编号或代码。此外,正确使用和维修必需时,下述规定的信 息应标记在灯具、或变压器上或转换器上或随同灯具一起提供制造商的说明书上: a)标称输出伏安(VA)或标称输出电流(A); b)如果为了适应不同的额定电源电压,安装时变压器或转换器是可调节的话,调节变压器或转 换器的电压; c) 每个抽头或绕组的标称输出电压和标称输出电流或标称输出伏安(VA)。然而,对带有抽头的 多头输出绕组的变压器和转换器,如果变压器和转换器是为输出电压(例如用接头变换装置) 的频繁变化而特殊设计的,对这个标记不要求 5.5如果用可替换熔断器来保护变压器或转换器,应在熔断器上或熔断器座的旁边标记熔断器的额定 值。如果变压器或转换器装有正常工作时看不见的可替换熔断器,则应在变压器或转换器上标记熔断 器符号: 中 (见GB/T5465.2符号No.5016)。 2. GB7000.6—2008/IEC60598-2-6:1994 6结构 应用GB7000.1中第4章和以下第6.1~6.3条的规定。 6.1输出电路的电气安全应至少相当于电源电路的电气安全。可以用下列的一个方法达到这个要求: 5、8、10和11章; b)采用双绕组的变压器或双绕组输出变压器的转换器。这些变压器的绕组之间的绝缘应是基 本绝缘或加强绝缘。 注:对于变压器或转换器中用基本绝缘的Ⅱ类灯具,在灯具易触及部件和变压器或转换器输出电路之间要求有附 加绝缘。 对于输入电路和输出电路之间用加强绝缘的双绕组变压器,输出电
GB 7000.6-2008 灯具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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