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1828.6—2013 代替SN/T1828.6—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 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 Part 6:Substances whic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3-11-06 发布 201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1828.6—2013 前言 SN/T1828《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共分为17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 第3部分:氧化物; 第4部分:腐蚀性物质; 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 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 第7部分:压缩气体; 第8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第9部分:毒性物质;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第11部分:易燃固体; 第12部分:易燃气体;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一 第14部分:锂电池组; 第15部分:自热固体;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第17部分:海洋污染物。 本部分为SN/T1828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SN/T1828.6一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物质》。 本部分与SN/T1828.6—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对“范围1.3”进行了修订。 本部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和《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 和标准手册》对于遇水放出易燃气物质的技术内容一致。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出人境检验检 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好力宝,马军、汤礼军、高建、杨菁。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1828.6—2006。 I SN/T1828.6—201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 警告:由于自身危险性,测试实验室应对法规要求的健康和安全要求引起特别的重视 1范围 SN/T182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的试验和类别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遇水放气物质的检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发火物质、物质的化学结构不含有金属或类金属、物质是在水中生产或经过水洗或 者已知该物质溶于水后形成稳定的混合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1828.12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2部分:易燃气体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联合国,第17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substanceswhichincontactwithwateremitflammablegases 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要明火,即能燃 信息服务平台 烧或爆炸。 4试验 4.1试验项目 试验项目见表1。 4.2试样数量 不同试验项目的样品数量见表1。 表1试验项目和试验样品数量 试验项目 样品数量 人水试验 34mm 停留试验 34 mm 1 SN/T 1828.6—2013 表1 (续) 试验项目 样品数量 滴水试验 5 cm 包装类别判定试验 足以产生100mL~250mL气体的物质(最多不超过25g) 4.3试验设备 遇水放气试验仪。 4.4环境要求 4.4.1 试验应在环境温度(20℃)和大气压力下进行。 4.4.2 试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试验步骤 4.5.1 危险特性类别试验步骤 4.5.1.1 入水试验 将直径为2mm的物质置于20℃蒸馏水中,观察并记录发生的现象。 4.5.1.2 停留试验 将直径为2mm的物质置于平坦浮在20℃蒸馏水面上的过滤纸中心,观察并记录所产生的现象。 4.5.1.3 滴水试验 将试验物质做成高约20mm、直径约30mm的堆垛,垛顶上做一凹槽。在凹槽中加几滴蒸馏水, 你准信 观察并记录发生现象。 4.5.2适用包装类别试验步骤 4.5.2.1用遇水放气试验仪测定物质与水反应所释放的气体体积,记下释放全部气体所需的时间,并记 录中间读数。计算持续7h的气体释放速度,每隔1h计算1次。 4.5.2.2如果释放速度不稳定,或在持续7h之后气体仍在增加,应延长测定时间最长为5d。如释放 速度变得稳定或不断减少,并且已得到充分数据可将该物质划定一个包装类别,或确定该物质不应划入 4.3项,则5d试验即可停止。 4.5.2.3如所释放气体的化学物质是未知的,应对该气体进行易燃性试验,参见SN/T1828.12。 5类别判定 5.1危险特性类别判定见表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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