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636—2012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氮的测定。 当样品量为10ml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5mg/L,测定范围为0.20~7.00mg/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总氮totalnitrogen(TN)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能测定的样品中溶解态氮及悬浮物中氮的总和,包括亚硝酸盐氮、硝酸 盐氮、无机铵盐、溶解态氨及大部分有机含氮化合物中的氮。 4方法原理 在120~124℃下,碱性过硫酸钾溶液使样品中含氮化合物的氮转化为硝酸盐,采用紫外分光光度 法于波长220nm和275nm处,分别测定吸光度A220和A275,按式(1)计算校正吸光度A,总氮(以 N计)含量与校正吸光度A成正比。 A = A220-2A275 (1) 5干扰和消除 5.1当碘离子含量相对于总氮含量的2.2倍以上,溴离子含量相对于总氮含量的3.4倍以上时,对测定 产生干扰。 5.2水样中的六价铬离子和三价铁离子对测定产生干扰,可加入5%盐酸羟胺溶液1~2ml消除。 6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无氨水(6.1)。 1 HJ636—2012 6.1 无氨水。 每升水中加入0.10ml浓硫酸蒸馏,收集馏出液于具塞玻璃容器中。也可使用新制备的去离子水。 6.2氢氧化钠(NaOH)。 含氮量应小于0.0005%,氢氧化钠中含氮量的测定方法见附录A。 6.3过硫酸钾(K2S2O:)。 含氮量应小于0.0005%,过硫酸钾中含氮量的测定方法见附录A。 6.4硝酸钾(KNO3):基准试剂或优级纯。 在105~110℃下烘干2h,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6.5浓盐酸:p(HCI)=1.19g/ml。 6.6浓硫酸:p(H2SO4)=1.84g/ml。 6.7盐酸溶液:1+9。 6.8硫酸溶液:1+35。 6.9氢氧化钠溶液:p(NaOH)=200g/L。 称取20.0g氢氧化钠(6.2)溶于少量水中,稀释至100ml。 6.10氢氧化钠溶液:P(NaOH)=20g/L。 量取氢氧化钠溶液(6.9)10.0ml,用水稀释至100ml。 6.11碱性过硫酸钾溶液 称取40.0g过硫酸钾(6.3)溶于600ml水中(可置于50℃水浴中加热至全部溶解);另称取 15.0g氢氧化钠(6.2)溶于300ml水中。待氢氧化钠溶液温度冷却至室温后,混合两种溶液定容至1 000ml,存放于聚乙烯瓶中,可保存一周。 6.12硝酸钾标准备液:p(N)=100mg/L。 称取0.7218g硝酸钾(6.4)溶于适量水,移至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混匀。加入1~ 2ml三氯甲烷作为保护剂,在0~10℃暗处保存,可稳定6个月。也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6.13硝酸钾标准使用液:p(N)=10.0mg/L。 量取10.00ml硝酸钾标准贮备液(6.12)至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混匀,临用现配。 7仪器和设备 7.1紫外分光光度计:具10mm石英比色皿。 准信息服务平台 7.2高压蒸汽灭菌器:最高工作压力不低于1.1~1.4kg/cm²;最高工作温度不低于120~124℃。 7.3具塞磨口玻璃比色管:25ml。 7.4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8样品 8.1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参照HJ/T91和HJ/T164的相关规定采集样品。 将采集好的样品贮存在聚乙烯瓶或硬质玻璃瓶中,用浓硫酸(6.6)调节pH值至1~2,常温下可 保存7d。购存在聚乙烯瓶中,一20℃冷冻,可保存一个月。 8.2试样的制备 2 HJ636—2012 9分析步骤 9.1、校准曲线的绘制 分别量取0.00、0.20、0.50、1.00、3.00和7.00ml硝酸钾标准使用液(6.13)于25ml具塞磨口玻 璃比色管中,其对应的总氮(以N计)含量分别为0.00、2.00、5.00、10.0、30.0和70.0μg。加水稀释 至10.00ml,再加入5.00ml碱性过硫酸钾溶液(6.11),塞紧管塞,用纱布和线绳扎紧管塞,以防弹出。 将比色管置于高压蒸汽灭菌器中,加热至顶压阀吹气,关阀,继续加热至120℃开始计时,保持温度在 120~124℃之间30min。自然冷却、开阀放气,移去外盖,取出比色管冷却至室温,按住管塞将比色 管中的液体颠倒混匀2~3次。 注1:若比色管在消解过程中出现管口或管塞破裂,应重新取样分析。 每个比色管分别加入1.0ml盐酸溶液(6.7),用水稀释至25ml标线,盖塞混匀。使用10mm石英 比色皿,在紫外分光光度计上,以水作参比,分别于波长220nm和275nm处测定吸光度。零浓度的 校正吸光度Ab、其他标准系列的校正吸光度As及其差值A按式(2)、式(3)和式(4)进行计算。以 总氮(以N计)含量(μg)为横坐标,对应的A值为纵坐标,绘制校准曲线。 Ab=Ab220-2Ab275 (2) As=As220-2As275 (3) A,=As-Ap (4) 式中:Ab一一零浓度(空白)溶液的校正吸光度; Ab220— 一零浓度(空白)溶液于波长220nm处的吸光度; 一零浓度(空白)溶液于波长275nm处的吸光度; As—标准溶液的校正吸光度; As220——标准溶液于波长220nm处的吸光度; As275——标准溶液于波长275nm处的吸光度; A一标准溶液校正吸光度与零浓度(空白)溶液校正吸光度的差。 9.2测定 量取10.00ml试样(8.2)于25ml具塞磨口玻璃比色管中,按照9.1步骤进行测定。 注2:试样中的含氮量超过70μg时,可减少取样量并加水稀释至10.00ml。 信息服务平台 9.3空白试验 用10.00ml水代替试样,按照9.2步骤进行测定 10结果计算与表示 10.1结果计算 参照式(2)~式(4)计算试样校正吸光度和空白试验校正吸光度差值Ar,样品中总氮的质量浓 度p按式(5)进行计算。 _(A-a)xf (5) bV 3 HJ636—2012 式中:p一一样品中总氮(以N计)的质量浓度,mg/L; Ar——试样的校正吸光度与空白试验校正吸光度的差值; a——校准曲线的截距; b一一校准曲线的斜率; V—一试样体积,ml; f—稀释倍数。 10.2结果表示 当测定结果小于1.00mg/L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大于等于1.00mg/L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1精密度和准确度 11.1精密度 6家实验室对总氮质量浓度为0.20、1.52和4.78mg/L的统一样品进行了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 偏差分别为:4.1%~13.8%,0.6%~4.3%,0.8%~3.4%;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8.4%,2.7%, 1.8%重复性限分别为:0.06mg/L,0.14mg/L,0.27mg/L;再现性限分别为:0.07mg/L,0.17mg/L, 0.35 mg/L。 11.2准确度 6家实验室对总氮质量浓度分别为(1.52±0.10)mg/L和(4.78±0.34)mg/L的有证标准样品进行了 测定,相对误差分别为:1.3%~5.3%,0.2%~4.2%;相对误差最终值(RE±2SR)分别为:2.6%±2.8%, 1.5%±3.2%。 1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2.1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应大于等于0.999。 验用水、试剂(主要是氢氧化钠和过硫酸钾)纯度、器血和高压蒸汽灭菌器的污染状况。 12.3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10%的平行双样,样品数量少于10时,应至少测定一个平行双样。当样品 总氮含量≤1.00mg/L时,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10%;当样品总氮含量>1.00mg/L时,测定结果相对 偏差应≤5%。测定结果以平行双样的平均值报出。 12.4每批样品应测定一个校准曲线中间点浓度的标准溶液,其测定结果与校准曲线该点浓度的相对误 差应≤10%。否则,需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12.5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10%的加标样品,样品数量少于10时,应至少测定一个加标样品,加标回 收率应在90%~110%之间。 13注意事项 13.1某些含氮有机物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不能完全转化为硝酸盐。 13.2测定应在无氨的实验室环境中进行,避免环境交叉污染对测定结果产生影响。 13.3实验所用的器皿和高压蒸汽灭菌器等均应无氮污染。实验中所用的玻璃器血应用盐酸溶液(6.7) 或硫酸溶液(6.8)浸泡,用自来水冲洗后再用无氨水冲洗数次,洗净后立即使用。高压蒸汽灭菌器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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