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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573—201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喷墨盒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喷墨盒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喷墨显像技术设备的喷墨盒,包括新品喷墨盒和再生喷墨盒。 本标准不适用于连续打印速度大于60页/min以及打印速度大于70页/min喷墨设备所使用的喷墨 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455包装回收标志 GB/T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20861—2007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HJ56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喷墨墨水 HJ/T424一200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 SJ/T11363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喷墨盒ink-jetcartridge 为采用喷墨打印技术的设备提供墨水的组件。 3.2 新品喷墨盒newink-jetcartridge 由新零件或由新零件及保证与新零件具有相同质量的零件全新制造的喷墨盒。 3.3 再生喷墨盒remanufacturedink-jetcartridge 使用后的喷墨盒,经清洗、修理或更换部件、再组装、填充等使其恢复原有功能的喷墨盒。 3.4 再使用reuse 废弃产品或其中的元器件、零部件继续使用或经清理、维修后继续用于原来用途的行为。 (GB/T208612007) 3.5 再生利用 recycling 对废弃产品进行处理,使之能够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的过程,但不包括对能量的回收和再利用。 (GB/T20861—2007) 13 HJ573—2010 3.6 能量回收energyrecovery 通过焚烧、热解等方式处理废弃产品,以回收能量的过程。(GB/T20861一2007) 3.7 可回收利用率recoverabilityrate 新产品中能够被回收利用部分(包括再使用部分、再生利用部分和能量回收部分)的质量之和占新 产品质量的百分比。(GB/T20861—2007) 3.8 聚合物polymer 由一种或数种单一的化合物单体,经由聚合反应,通过共价键重复连接而成的化合物。 3.9 共聚合物co-polymer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单体经聚合反应而得的聚合物。 3.10 共混聚合物polymerblend 两种或两种以上分子结构不同的聚合物的物理混合物。 4基本要求 4.1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4.2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3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工作。 5技术内容 5.1产品环境设计要求 5.1.1产品设计时,所采用的部件、结构和功能不得妨碍产品再使用。 5.1.2新品喷墨盒的可回收利用率应达到95%以上(质量分数,且应去除墨水的质量)。 5.1.3产品中不得使用聚溴联苯(PBB)、聚溴联苯醚(PBDE)或氯代烷烃(专指链状碳量在10~13, 含氯量50%以上的烷烃化合物)。 5.1.4有采用可再使用部件的设计要求。 5.1.5对于不易剥离的部件应使用与粘贴部位相同的材质或不影响回收利用的材料。 5.2塑料部件要求注1 5.2.1产品外壳不得使用含氯塑料。 5.2.2产品外壳中使用的聚合物、共聚合物或者共混聚合物的种类不得超过4种,且易于分解。 5.2.3 3塑料部件中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的含量应符合SJ/T11363所规定的要 求。 5.2.4 质量超过25g,且平面表面积超过200mm²的塑料零部件上的标志应满足GB/T16288的要求。 注1:对于再生喷墨盒只适用于更换后的部件。 14 HJ573—2010 5.3墨水要求 产品中所使用的墨水应符合HJ567有关墨水的要求。 5.4有害物质释放要求 彩色喷墨盒工作状态时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率不得大于18mg/h;单色喷墨盒工 作状态时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率不得大于10mg/h。 5.5回收与处理 5.5.1企业应建立产品回收系统,用于回收自已生产的产品,进行再使用或再生利用;并明确告知用 户回收途径。 5.5.2再生喷墨盒的再生利用率应达到60%以上、回收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质量分数,且应去除 墨水的质量)。 5.6包装材料 5.6.1铅(Pb)、汞(Hg)、镉(Cd)和六价铬(Cr+)的总量不得大于100mg/kg。 5.6.2塑料包装材料上的标志应符合GB/T16288的要求。 5.7生产过程要求 5.7.1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氟氯化碳(CFCs)、四氯化碳(CCl4)、1,1,1-三氯乙烷(C2H3Cl3) 和氢氟氯化碳(HCFCs)作为清洁剂。 5.7.2再生喷墨盒生产企业应除去喷墨盒原有标签。 5.8公开信息要求 产品说明中应包括以下信息: a)商品名称; b)公司名称(或公司产品品牌名称); c)联系方式;V d)产品回收信息; e)再生喷墨盒及其外包装上明显区别于原标志的新标志,标明再生字样; f)产品使用方法,产品及其中残留墨水的处置建议; g)产品不能被强制性打开,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墨水泄漏时应防止与皮肤接触,以及当皮肤接触墨 息服务平 水时如何应对; h)产品存放应远离儿童。 6检验方法 6.1技术内容5.4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检测按照HJ/T424—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6.2技术内容中其他要求应通过文件审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来验证,并由企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和声明,按要求填写附录A和附录B。 15 HJ573—20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声明和清单 声明 以下所填写的内容均由我公司填写,并经过认真核实。 我公司正式承诺,以下所有填写内容均真实、有效。我公司将承担所有因填写失实而引发的各种后 果。 填写人: 法人代表: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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