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0 AQ 备案号:1891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25—2006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identifition of classification of gaseous mine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06-11-02发布 2006-12-01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53 AQ1025-2006 前言 本标准依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而 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旭生、康建宁、李秋林、邹银辉、张庆华、雷红艳。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54 AQ1025—2006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一般要求、鉴定方法和鉴定报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工开采的瓦斯矿井进行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102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 AQ1018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 矿井瓦斯等级Classification of gaseous mine 根据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和涌出形式所划分的矿井等级。 3. 2 正常生产条件Condition of normalproduction 测定区域(矿井、煤层、翼、水平或采区)的实际产量(包括回采和掘进煤产量)达到该区域设计产量 (或正常产量)的60%以上的条件。 3. 3 Gas blowout 瓦斯喷出 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钻孔或炮眼中大量涌出瓦斯(二氧化碳)的异常涌出现象。在20m巷道 范围内,涌出瓦斯(二氧化碳)量大于或等于1.0m²/min且持续8h以上时的区域定为瓦斯(二氧化碳) 喷出危险区域。 4鉴定的一般要求 4.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以自然井为单位。 4.2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应当每年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因矿井长期停产等特殊原因没 能进行等级鉴定的矿井,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批准后,按上年度瓦斯等 级确定。 4.3矿井在设计前,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探部门提供的煤层瓦斯含量等资料预测的瓦斯涌出量 和邻近生产矿井的瓦斯涌出量资料,预测矿井瓦斯等级,作为计算风量和设计的依据。矿井瓦斯 涌出量预测方法按AQ1018执行。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根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和瓦 斯涌出形式鉴定矿井瓦斯等级,同时还必须进行矿井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测定工作,作为核定和调 整风量的依据。 4.4由煤炭企业组织鉴定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如实反映情 况,鉴定单位对鉴定结果负责。 55 AQ10252006 4.5每年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结束后一月内,将鉴定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负责煤炭行业 管理的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5鉴定方法 5.1监鉴定时间和基本条件 5.1.1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工作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 5.1.2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进行鉴定。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中 各取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个班(或四个班)进行测定工作。 5.1.3测定前必须编制矿并瓦斯等级鉴定计划,做好组织分工、进行人员培训。 5.1.4测定前对采用的所有仪器、仪表进行检查,确保仪器仪表在其计量检定证的有效期内使用。 5.2测定内容、测点选择和要求 5.2.1测定内容主要为风量、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同时应测定和统计瓦斯抽放量和月产煤 量。如果进风流中含有瓦斯或二氧化碳时,还应在进风流中测风量、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进、回 风流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之差,就是鉴定地区的风排瓦斯(或二氧化碳)量。抽放瓦斯的矿 并,测定风排瓦斯量的同时,在相应的地区还要测定瓦斯抽放量。瓦斯涌出量应包括抽出的瓦斯量 和风排瓦斯量。 5.2.2确定矿井瓦斯等级时,按每一自然矿井、煤层、翼、水平和各采区分别计算相对瓦斯涌出量 和绝对瓦斯涌出量。所以测点应布置在每一通风系统的主要通风机的风碉、各水平、各煤层和各 采区的进、回风道测风站内。如无测风站,可选取断面规整并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做测点。 5.2.3每一测定班的测定时间应选在生产正常时刻,并尽可能在同一时刻进行测定工作。 5.3测定数据的整理和记录 5.3.1测定基础数据的整理和记录 每一测点所测定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基础数据,可参照附录A中的表A.1格式填写,采用四班制 的矿井表A.1格式应按四班制绘制,进风流有瓦斯时应增加进风巷的测点数据。绝对瓦斯涌出总量按 式(1)计算。 :(1) 式中: 绝对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总量,m²/min; q绝 抽放瓦斯(或二氧化碳)纯量,m/min; q轴 三班(或四班)平均风排瓦斯(或二氧化碳)量,m²/min。按式(2)计算。 q排 100Xn台 ni= ..(2) 式中: 班制,矿井采用三班制时n=3,矿井采用四班制时n= 测定班序号,采用三班制的矿井=1,2,3;采用四班制的矿井一1,2,3.4; 第i班的风排瓦斯(或二氧化碳)量,m²/min; q排 Q回i 第i班回风巷风流中的风量,m°/min; C回: 第i班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 Q进一 第i班进风巷风流中的风量,m²/min; C进一 第i班进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 5.3.2测定结果汇总与记录 整理完测定基础数据后,应汇总、整理出矿井测定结果报告表,并参照附录A中的表A.2格式填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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