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1834—2006 出入境口岸疾病监测实验室 生物安全操作标准 Operation standard of biological safety for disease surveillance laboratory at entry-exit port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06-11-10发布 2007-05-1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1834—2006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 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人境 检验检疫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廷学、李华、汪莉、郑剑宁、杨泽、钟玉清、姜荣富、张微君、黄纪徽、林道颖、 冯斯敏。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SN/T1834—2006 出入境口岸疾病监测实验室 生物安全操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人境口岸疾病监测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操作技术、不同级别实验室的标准和特殊 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出人境口岸传染病监测实验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489一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生部颁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口岸疾病监测实验室Diseasesurveillancelaboratoryatport 对出入境口岸特定环境及人群开展病原学、血清学检测的实验室。 3.2 生物安全biological safety 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 3.3 感染性物质infectious substance 携带病原微生物并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物质。 4危险程度分级、个人防护装备和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准信息服务平台 分别按GB19489一2004和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规定执行。 5生物安全操作重点区域 重点区域包括: 微生物实验室; 注射室、采血室; 血液生化室、免疫室; 艾滋病实验室(初筛和确认实验室)。 6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操作技术 6.1实验室标本的安全操作 6.1.1标本容器 6.1.1.1标本容器应是玻璃和塑料制品。标本容器应坚固,加盖或加塞盖好后应无泄漏。在容器外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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